部门
项目
人数
招聘条件
射击队
男子步枪项目优秀运动员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成年、青少年)个人前8名或团体3名。
2、洲际比赛(成年、青少年)个人前6名或团体3名。
3、全国性比赛(成人)全运会小项个人前8名或团体前6名。
4、全国性比赛(成人)男子手枪速射团体前8名。
5、全国U系列比赛全运会小项个人冠军。
6、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
7、全运会席位获得者。
射击队
男子手枪项目优秀运动员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成年、青少年)个人前8名或团体3名。
2、洲际比赛(成年、青少年)个人前6名或团体3名。
3、全国性比赛(成人)全运会小项个人前8名或团体前6名。
4、全国性比赛(成人)男子手枪速射团体前8名。
5、全国U系列比赛全运会小项个人冠军。
6、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
7、全运会席位获得者。
射击队
女子手枪项目优秀运动员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成年、青少年)个人前8名或团体3名。
2、洲际比赛(成年、青少年)个人前6名或团体3名。
3、全国性比赛(成人)全运会小项个人前8名或团体前6名。
4、全国U系列比赛全运会小项个人冠军。
5、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
6、全运会席位获得者。
飞碟队
男子飞碟多向项目优秀运动员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个人、混团或团体项目前8名,青少年组个人、混团项目前6名,团体项目前3名。
2、洲际比赛个人、混团或团体项目前6名,青少年组个人、混团项目前6名,团体项目前3名。
3、全国比赛(成年)全运会小项前8名。 4、全国性比赛(青少年)全运会小项前3名。
5、一级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标准。
6、获全运会席位者。
7、协作区赛(成人及青少年)全运会小项个人、混团或团体项目前三名。
飞碟队
女子飞碟多向项目优秀运动员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个人、混团或团体项目前8名,青少年组个人、混团项目前6名,团体项目前3名。
2、洲际比赛个人、混团或团体项目前6名,青少年组个人、混团项目前6名,团体项目前3名。
3、全国比赛(成年)全运会小项前8名。
4、全国性比赛(青少年)全运会小项前3名。
5、一级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
6、获全运会席位者。
7、协作区赛(成人及青少年)全运会小项个人、混团或团体项目前三名。
场地自行车队
女子场地自行车短组项目优秀运动员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含青少年)个人或团体前8名。
2、洲际比赛(含青少年)个人或团体前8名。
3、全国最高级别比赛(成年)全运会小项个人或团体前6名。
4、全国最高级别比赛(青少年)全运会小项个人或团体冠军。
5、中国自行车联赛(成年)全运会小项前3名。
6、中国自行车联赛(青年)全运会小项冠军。
7、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
8、获全运会席位者。
山地自行车队
男子山地自行车项目优秀运动员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青少年个人8名。
2、洲际比赛青少年个人8名。
3、全国最高级别比赛成年组全运会小项个人前16名或青年组全运会小项前8名。
4、中国自行车联赛成年组全运会小项个人前12名或青年组全运会小项前6名。
5、获全运会席位者。
击剑队
男子击剑项目优秀运动员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成年组个人前24名或团体(主力)前10名、青年组个人前12名或团体(主力)前8名。
2、洲际比赛成年组个人前16名或团体(主力)前8名、青年组个人前8名或团体(主力)前6名。
3、全国性比赛(冠军赛、总决赛、锦标赛)成年组个人前16名或团体(主力)前8名、青年组个人前8名或团体(主力)前4名。
4、获全运会席位者。
击剑队
女子击剑项目优秀运动员
5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成年组个人前24名或团体(主力)前10名、青年组个人前12名或团体(主力)前8名。
2、洲际比赛成年组个人前16名或团体(主力)前8名、青年组个人前8名或团体(主力)前6名。
3、全国性比赛(冠军赛、总决赛、锦标赛)成年组个人前16名或团体(主力)前8名、青年组个人前8名或团体(主力)前4名。
4、获全运会席位者。
射箭队
男子射箭项目优秀运动员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个人、混团或团体项目前8名,青少年组个人、混团项目前6名,团体项目前3名。
2、洲际比赛个人、混团或团体项目前6名,青少年组个人、混团项目前6名,团体项目前3名。
3、全国年度比赛(全国冠军赛,全国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全国室外射箭锦标赛)全运会小项:个人淘汰赛前16名,团体淘汰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前6名。
4、全国射箭分站赛、总决赛全运会小项:个人淘汰赛前8名,团体淘汰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前4名。
5、全国青少年比赛全运会小项:个人淘汰赛前8名,团体淘汰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前4名。
6、全国青少年U系列锦标赛全运会小项:个人淘汰赛前8名,团体淘汰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前4名。
7、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
8、获全运会席位者。
射箭队
女子射箭项目优秀运动员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比赛个人、混团或团体项目前8名,青少年组个人、混团项目前6名,团体项目前3名。
2、洲际比赛个人、混团或团体项目前6名,青少年组个人、混团项目前6名,团体项目前3名。
3、全国年度比赛(全国冠军赛,全国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全国室外射箭锦标赛)全运会小项:个人淘汰赛前16名,团体淘汰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前6名。
4、全国射箭分站赛、总决赛全运会小项:个人淘汰赛前8名,团体淘汰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前4名。
5、全国青少年比赛全运会小项:个人淘汰赛前8名,团体淘汰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前4名。
6、全国青少年U系列锦标赛全运会小项:个人淘汰赛前8名,团体淘汰赛、混合团体淘汰赛前4名。
7、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
8、获全运会席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