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报名入口:2022年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日期:2022-12-14 17: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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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报名入口:2022年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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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安康市人社局核准,汉阴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3日至2004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cscse.edu.cn/)认证;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1)。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nyin.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kang.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6日18:00止,逾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前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汉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供《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寸电子版;有证书要求的提供资格证书电子版;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料电子版;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网上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资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XX(姓名)招聘报名材料。
报名邮箱:461953418@qq.com,咨询电话:0915-5219392(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咨询地址: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205室(汉阴县城关镇民主街104号)。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汉阴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表》纸质版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有证书要求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必须提交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汉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nyin.gov.cn/)公布。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变)、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4.成绩计算: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在汉阴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
(五)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遇面试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加试,依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医院重新检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汉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请市人社局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因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疫情防控
1.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安康市汉阴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请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或主动咨询安康市汉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参加面试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面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2.应聘人员须提前注册“陕西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3.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扫码测温进入面试场地。“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面试场地;“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场地。
4.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区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面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安康市汉阴县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政策,面试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面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禁止进入面试考场。
5.面试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面试前主动向面试组织单位报告。
6.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场地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外,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
7.所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以备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前现场查验。
(三)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汉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yin.gov.cn/)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附:
1.2022年汉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2022年汉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
一、单位简介
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简称“电科院”)是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拥有国家高低压电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智能电网输变电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电线电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甘肃)、国家电力测量用互感器型式评价实验室(甘肃)、机械工业第二十九计量测试中心站、甘肃省高低压电气研发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等36个授权资质,其中国家级资质15个,省级资质21个。可面向全国开展输变电电器设备、配电电器设备,电工电器、电力电子、电线电缆等行业领域共计185大类500多个标准的检测研究,以及热工、电磁、压力、几何量领域90多种计量器具的校准业务。目前,电科院占地面积达380余亩,其中:实验室面积达3.5万平方米。拥有主要设备仪器4000多台(套)。现根据检测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聘用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主要招聘高低压、环境、绝缘子避雷器、电磁兼容、理化、电线电缆等检测、计量校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综合管理岗位人员共计26名,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电压电器试验检测工作的情况,能够适应试验室工作环境;
(三)工作务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符合《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资格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流程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受理现场和线上两种报名方式。请规范准确填写《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同发送至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人事财务部招聘邮箱:gsdkyrlzyb@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学历+学校+专业”。
(二)简历筛选和笔试、面试
简历筛选:对应聘人员简历、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通知进入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成绩单及各类资格证书等)按时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三)体检
按照我院通知在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特定项目的体检,未进行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的要求,通过背景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聘用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一)良好的发展平台、优质的工作环境。
(二)见习期一年,见习期间按照我院《人员招聘及入职管理办法》执行初期待遇,转正定级后按照“同岗同酬”原则归套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三)家不在天水市区的,符合我院《过渡期住房保障绩效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住房保障绩效。
六、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体检及录取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二)我院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我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我院职工直系亲属,原则上应当予以回避。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院招聘工作,降低疫情扩散的风险,结合我院实际,特提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所有应聘人员知悉并遵照执行。
1.“甘肃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行程卡正常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面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能到院参加笔试、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2)入境后处于14天集中医学观察期、7天居家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5)“甘肃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因防疫检测要求,应聘人员应注意安全防控措施,入院笔试、面试佩戴口罩,主动出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接受并配合我院安排的测量体温、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
4.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安全间距,有序进、退场。笔试、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有义务配合考点完成防疫流调。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财务部0938-8389249
联系人:王部长18093889022
黄主任15352218860
单位网址:http://www.gsdky.com
招聘邮箱:gsdkyrlzyb@163.com
单位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6-6号
附件:2022年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26人公告附件1: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2022年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26人公告附件2: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应聘报名表.docx
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5日
根据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招聘岗位需求计划的通知》(陇组电〔2022〕20号)《陇南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及招聘暂行办法》(市委组〔2019〕172号)《关于修订陇南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及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2022〕33号)及中共陇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陇编委发〔202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陇南市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和人员空缺现状,决定为卫生口相关事业单位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批次全市卫生口事业单位共设置83个岗位,计划引进169人,其中:陇南市人民医院29人(编制备案制)、武都区8人、成县29人、徽县16人、康县13人、宕昌县12人、两当县5人、西和县14人、礼县22人、文县21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以《岗位简表》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日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委托培养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市直单位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295367920@qq.com,联系电话:0939-8870201。
武都区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1050057565@qq.com.联系电话:0939-8212262。
宕昌县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tcxwjjyzg@163.com.联系电话:0939-6121001。
成县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lncxwjj@163.com.联系电话:0939-3203502。
康县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1174684867@qq.com.联系电话:0939-5121287。
文县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1607986987@qq.com,联系电话:0939-5522218。
徽县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907341674@qq.com,联系电话:0939-7599968。
西和县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164940193@qq.com,联系电话:0939-6621355。
礼县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371649668@qq.com,联系电话:0939-4428193。
两当县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1163539809@qq.com,联系电话:0939-7121553。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陇南市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陇南市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及《岗位简表》备注栏中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除上述材料,留学人员要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版)。
报名人员上传报名材料时应建立一个以“报名人员姓名+岗位代码”的文件夹并打包压缩上传,如王XX(C001)。文件夹中包含报名人员提交所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其中附件2、附件3须提供电子版,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告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5.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同级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考核。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面试在同级卫健、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的各单位要制定面试方案报市卫健委审核备案,市卫健委组建巡考组进行巡考。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束由用人单位在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成绩公示。
4.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同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方案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制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同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体检结束后,由市卫健委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档案审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报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或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2年12月28日前未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和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附件:陇南市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招聘岗位简表.xls
陇南市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陇南市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xls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培黎职业学院是2020年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经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占地面积1000余亩,基础设施完备,校园环境优美。现有在校学生3100多名,开设现代农业技术、旅游管理等16个专业,挂牌设立甘州分院、华天学院、东软信息产业学院等合作办学机构,被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确定为“中国工合系统干部培训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学校和科研院所人才引进的通知》(市组通字〔2019〕144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需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教师30名,具体引进计划详见《培黎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教师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对象
1.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全省有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急需紧缺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进入国家级和省级各类人才工程的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所学专业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的,可随时与我校联系应聘,不受此公告限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本硕专业方向一致。
3.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有职称条件要求的,副高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引进范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聘用其他情形的。
四、政策待遇
1.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享受本校校内绩效工资。
2.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提供90㎡公租房,中级职称人员和硕士研究生提供60㎡公租房,其他人员提供单身公寓。
3.支持引进人员兼职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推广,或在基层设立科研工作站,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并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4.引进人员经认定符合《张掖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市委发〔2022〕13号)的兑现相应待遇。
五、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培黎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内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要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岗位代码—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姓名。应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三方协议书、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无报到证的须提供曾经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等)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24:00,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考试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2张2寸正面免冠照片和报名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程序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后,对复审合格人数超过引进人数1:8比例的岗位,学校可先选择通过笔试方式按引进人数1:8比例确定最终面试人选,也可直接组织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对复审合格人数不超过引进人数1:8比例的岗位,直接组织面试。
(四)考试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教师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各专业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引进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特殊紧缺岗位可以适当放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特殊紧缺专业达不到1:2比例的,由评委组以面试方式考核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确定的拟聘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和体检。拟聘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采取审核档案、个别谈话、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引进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单位)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人员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负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和聘用。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局上报聘用备案报告,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第一个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第一个服务期内违约的,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通知。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电话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培黎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引进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张掖市人社局、张掖市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培黎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0936-8225341(张掖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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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黎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教师岗位简表.xls
2.培黎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培黎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6日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2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2名为“乡属村用”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具体岗位条件参见《陵水黎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属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及工作单位同意;
(7)报考“乡属村用”岗位人员要求是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明细详见附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8日(含)至2004年12月7日(含)期间出生】。
六、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2022年12月1日起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相关公告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778
3.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09:00至12月14日12时
4.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应聘人员须填写《陵水黎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需从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上传图片,原件备验);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4)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5)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名后上传图片);
(9)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相关资格证;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2月14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12月14日17时准时关闭,2022年12月14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月14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四)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考官为每组7人,从各有关单位及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平分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3、体检、考察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每名拟聘用人员只能选岗一次、一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择岗后不能再更改。无理由不按时参加选岗或自愿放弃选岗的,取消自主选岗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为选岗。选岗前,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空缺岗位的,不再进行递补。选岗结束后,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空缺岗位的,已选岗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和选岗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按聘用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拨付渠道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乡属村用”人员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3年,返回乡镇卫生院后,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898-8331081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5531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1: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附件3.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3.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中共三亚市委党校(三亚市行政学院、三亚市社会主义学院)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一校二院”的管理体制,是对党政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进行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培训学校;是培训三亚市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和教育,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省情、市情研究的重要智库;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4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4名,具体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本次教师招聘的应聘人员须遵守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要求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anya.gov.cn)、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网站(http://www.sanyadangxiao.gov.cn)和其他招聘网站及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网站公告(示)。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进行网上报名。
2.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755)进入报名专区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及其他所需材料。
3.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0日09:00至2022年12月23日12:00。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将以下材料扫描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网站,大小不超过2MB):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承诺书(附件4);
(3)《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4)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5;在职人员提供);
(7)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成功后,请应聘人员关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网站上所发布的信息,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2月23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12月23日18时准时关闭,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名和补充材料,但可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网站(http://www.sanyadangxiao.gov.cn)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实行闭卷考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20%,专业理论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80%。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面试试讲方式,由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统一组织。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
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
(五)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应聘人员报考经济与法学教研室教师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网站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网站上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的各项纪律规定。
六、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三)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四)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招聘工作全程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见附件6)要求执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配合。
报名咨询电话:0898-8824866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监督电话:0898-88248662
咨询监督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休息)
1: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2:中共三亚市委党校(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4:承诺书.doc
5:同意报考证明.doc
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pdf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海口市林业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口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海口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森林防火、林业改革发展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具体招聘对象、岗位、报考条件及名额详见附表《海口市林业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公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聘用、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lyj.haikou.gov.cn/)上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16日。后续相关公告同时在上述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互联网邮件报名模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具体内容见下文)扫描成电子版本,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具体格式见下文)后发送至邮箱mingranzhiguang@163.com。
2.报名材料:报名邮件的主题规范填写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材料(例如:张三应聘海口市林业局XXX岗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扫描件;
(3)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4)电子版《海口市林业局事业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须附报名者电子相片)。
(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扫描件;
(6)委培、定向及在职人员报名应同时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3.报名时间:邮件报名期限:自2022年12月5日9时至12月18日17时止。
4.报名要求:一是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存在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邮件主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充缺失材料或填报错误、不实的,伪报瞒报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二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三是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将在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72小时内做出结论,审核期间缺少材料的,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应聘者补交。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比例分别为60%、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笔试方式、内容: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知识。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组织笔试;比例未达到1:3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
参加人员范围: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机会,将从同一岗位应聘者中从笔试成绩高到低递补,递补截止至发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公示后的第二天17:30,之后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同时进入面试范围。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60分(不含)的不予聘用。半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海口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报考人员自行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我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聘用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我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海口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我局招聘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我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2年劳动合同。由第三方机构派遣至海口市林业局统筹安排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每月扣除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部分,实发基本资:2923.79元(含上下班交通补助每月300元),每年4月至10月份增加高温补贴300元。另加午餐补助全年3000元;体检费标准参照在编人员执行。年终奖励的发放按《海口市林业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⑤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防疫工作具体组织另行制定方案,以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为准。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8500100
监督电话:0898-68626535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500100
1:海口市林业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外人员岗位表.xls
2:海口市林业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表
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海口市林业局
2022年12月2日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属有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应急处置中心、海口、三亚、儋州公路局五个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15个市县公路分局(不含三沙市)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组织海南省公路养护和工程的实施与管理工作。结合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的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8名(其中定向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3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14名),具体详见《海南省公路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六)报考人员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
(七)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能调动,不能报名参加其他招聘考试、考核。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13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12月21日17:30。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12月21日17:30停止注册,已注册提交资料的考生可根据审核回复进行材料补充,2022年12月23日17:3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考生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网站:
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4737
3. 报名提交电子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①至⑦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⑤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报考时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⑦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考《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阶段,如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已变更为现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则予以认定该专业符合现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定向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发布补充公告,不再设置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条件;其他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其招聘岗位人数核增至其他有需求的的招聘岗位。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招聘岗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各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为辅。
路桥技术岗和安全生产管理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公路、桥梁、涵洞等设施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监督等。
园林技术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园林景观设计、种植培育等。
筑路机械与材料管理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机械运行、控制、管理等。
财务会计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等。
党建党务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党内制度法规等。
法律法务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民法典、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人力资源管理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劳动合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
统计及信息化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信息系统运维、办公软件应用、统计等。
文秘岗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行政管理、文秘工作等。
3.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至少提前3天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22届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题目与工作贴合,重点测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上公布。
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结果,统一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申请复检,并由纪检监察人员陪同到指定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统一查询。
5.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聘用
公开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发〔202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察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防疫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适时根据最新防控政策要求,对考试的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做出相应的动态调整,并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官网发布提示,请考生注意留意公告(可咨询0898-12345)。
七、联系方式
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66784127,66518663(工作时间接听)。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8616550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6713907(工作时间接听,只接受问题线索反映,不接受岗位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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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海南省公路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docx
附件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为促进学校转型发展,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18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海南开放大学(原海南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12月更名为海南开放大学)创办于1983年9月,是海南省政府主办的我省唯一一所省属成人高等学校,办学至今已有39年。学校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体,开展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开放大学。学校有以海甸校区为主的4个校区,学校还实施系统办学,依托政府、行业和社会资源在全省设有海口学院等7个地方学院和15个学习中心,系统办学网络覆盖我省各市县(含三沙市)。
二、拟招聘岗位、职数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者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应聘;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范围、职数及岗位条件
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海南开放大学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实施过程各环节的相关公告在海南开放大学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zzrshch_hnkfdx@hainan.gov.cn,邮件主题统一以“2022年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方式命名(邮件主题格式不规范的视为无效邮件)。
3.报名材料
(1)《海南开放大学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全部佐证材料(按岗位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在编(在岗)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招聘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将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保持报名时间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5)30周岁及以下具体出生时间为1992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具体出生时间为1982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各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考试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资格审查可正常开考的岗位及考生名单、未完全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笔试前以公告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考试方式及内容
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统一教材、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主要结合岗位需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本岗位笔试平均分)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内容如下:
①教师岗位笔试:政治理论和公共基础、教育政策理论、学科理论知识、教师职业技能测试、教学课程设计。
②教辅岗位笔试:政治理论和公共基础、岗位专业理论、岗位技能和工作实务。
2.面试
(1)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面试内容主要是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教师岗采取“试讲+答辩”、教辅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面试纪律、考生面试须知等将通过准考证、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考官人数为每组7人,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在编(在岗)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招聘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考试招聘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并开展相关的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未参加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体检不合格及心理健康未到要求或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考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应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的3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检。复检由学校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六)考察
体检合格且心理健康达到要求的,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查阅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需要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考生进入各考场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核验身份时可短暂摘下口罩)。考生需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扫描通行大数据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考生凭37.3度以下体温、考前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进入考场。
(二)考生考前7天内有风险区、重点涉疫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旅居史的考生(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按要求落实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的防控措施。需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的,应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持考前48小时2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期间,考生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经防疫人员专业评估,认为不适合继续考试的,中止其考试;如评估认为可以继续考试的,需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四)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转绿码。健康码不为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需身体健康,没有新冠肺炎确诊者接触史。被强制隔离观察、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或者正在接受治疗的考生禁止参加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参加考试:1.不提供健康码、通讯大数据形成码和不按要求提供考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2.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为非绿色的;3.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旅居史(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的考生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仍处于管控期内或是居家健康检测期未满的;4.尚未解除医学观察,处于健康监测期间的入境人员、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几密切接触者;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6.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为不可以参加考试的。
(六)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我校会根据属地管理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最新要求,对考试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调整,如有其他情况会及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照国家、海南省及事业单位管理的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发贵〔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各项纪律规定,试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收群众监督。参加考察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6256681、0898-66252357
电子邮箱:zzrshch_hnkfdx@hainan.gov.cn
监督电话:0898-66224648、0898-66251351
附件:
附件1.海南开放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xls
附件2.海南开放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海南开放大学诚信承诺书.doc
海南开放大学
2022年12月8日
根据玉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融中高级技工和技师教育、中高职学历教育、技能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于一体的全日制公办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学院占地720.13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设有智能制造系、财经系、交通运输技术系、信息工程系、建筑与设计系、现代服务系、基础教育部(图书馆)、技能实训中心(实习工厂)等教学系部,开设40多个专业,有国家级示范专业5个。与重庆大学、云南开放大学联合办学。与云南开放大学、玉溪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形成了“中职—专科—本科”与“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有机衔接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云南省第23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省安全生产考试点、玉溪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玉溪一中“三校生”高考班培养基地。建有机电一体化、光电技术、光伏技术、物联网、工业机器人、交通运输、信息工程、财经、电子商务、陶瓷工艺、食品加工、建筑等实训中心。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国际生态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中国陶行知研究会非遗教育实验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质量100强、中国职业教育百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入选云南省“双优计划”中职学校建设单位等多项殊荣。
二、招聘计划3名(详细要求见附件1)
(一)教师岗位1,岗位代码:20230101。限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相近专业。
(二)教师岗位2,岗位代码:20230102。限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及相近专业。
(三)教师岗位3,岗位代码:20230103。限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及相近专业。
三、招聘对象
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岗位条件要求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职业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具有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作出承诺,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相符。
五、招聘程序
1.在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公开发布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公告,同时在相关专业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及相关招聘网站公开发布公告,通过网上报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8:30至12月22日17:00止。
3.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①云南省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Word格式)(附件2)。
②考生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担任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情况、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实习成绩或实习鉴定、身份证等扫描件、近期全身生活照一张。
④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籍证明等扫描件。
⑤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如有单位出具的复印材料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和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否则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⑥邮件要求。网上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报名表须为可编辑电子版)。报名材料按序号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并用考生姓名命名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提前招聘XX岗位报名材料),未按命名格式命名文件的可以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材料发送到云南省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邮箱:yxjsxyrsc@126.com,同时扫描QQ群二维码实名验证后加入“云南省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招聘工作”QQ群(群号:857961356),后续招聘工作信息同步通过QQ群发布,凡未加入QQ群造成报名不成功或接收不到招聘工作信息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过“云南省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招聘工作”QQ群或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云南省玉溪市九龙立交西侧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证件类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云南省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身份证、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籍证明、毕业推荐材料、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做出书面承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适用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5.考试
本次提前招聘教师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形式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抽题,现场操作;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现场抽取试题,现场试讲。考试权重专业技能测试占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占50%。(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在资格审查时通知进入考试环节的考生,考生按通知要求提前领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教材及专业技能测试考试范围)。
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按分数高低且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者,并列进入下一阶段测试。若某一岗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分数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序;如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按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考生学校不予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分,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在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公布。
6.体检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7.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学习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查拟聘人员社会征信记录;是否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必要时可到考生所在学校或户口所在地进行综合考察。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递补原则进行递补。
8.递补
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或削减招聘人数。需要递补的,根据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招聘单位统筹年度招聘计划及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可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调整。
9.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聘用
①报到。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审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聘用。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自报到之日起学校可提供临时周转住房(家具、水电、房租等自行承担),供本次已聘用人员住宿,但不负责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③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因疫情防控因素,学校推迟发证的除外,但须学校提供书面证明;其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
11.其他
提前招聘在玉溪市统一公开招聘之前组织实施,若因故在玉溪市统一公开招聘之前无法完成提前招聘的转入当年度招聘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报名的考生,应关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及云南省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招聘工作QQ群(群号:857961356)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考生不及时上网了解或联系电话不畅通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请网上报名考生在资格审查及后续各项工作环节严格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经查验“云南健康码”、行程卡、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报名人员方可入校参加各招聘环节。届时若因考生及社会关系行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玉溪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考生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密切关注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招聘工作QQ群发出的相关要求。
3.考生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吉老师:0877-2041018
胡老师:0877-2041218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0877-12388
学院纪委:0877-204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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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2023年提前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云南省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云南省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2023年提前招聘工作QQ群二维码

云南省玉溪技师学院
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
2022年12月5日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应聘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其他专业能力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yncjzyxyrsc@163.com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现场等其他报名方式。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三)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
(四)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名单于2022年12月26日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可查询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可直接与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当天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现场退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岗位免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考核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中结构化面试占40%、实际操作占60%,面试满分100分,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实际操作成绩较高者排前。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八、考察
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在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ynczy.edu.cn)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通知公告栏,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报名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并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面试组织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学校将根据最新防疫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将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网址:http://www.ynczy.edu.cn,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815871、0871-63137244;
(二)监督电话:0871-65813822;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www.ynczy.edu.cn)。
附件:
附件1: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第二批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doc
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附件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pdf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6日
为加强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2022年第二轮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人才3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是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国首批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是滇西应用技术大学下设的特色学院,是与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合,以培养茶产业为主的特色生物产业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
普洱茶学院坐落于被誉为“世界茶源、中国茶城、普洱茶都”的“国家园林城市”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校园环境优美,办学功能齐全,教学设施完善,开设茶学、植物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6个本科专业,茶艺与茶文化、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等3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820人。
普洱茶学院的建设发展得到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全方位帮扶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1所教育部直属高校14位银龄教师的支教支研,与中国茶科所、中国茶叶博物馆、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澜沧古茶等单位开展合作办学,以“创办一个学院、振兴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传承一方文化”办学宗旨,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出发,依托普洱茶产业特色优势,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养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逐步形成“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协同育人、立体化培养的办学格局。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思想政治课教师岗位1人,专职辅导员岗位2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2年11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2年11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的报名邮箱(pecxybgs@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名称,经学院初审后按招聘方式和程序另行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应聘。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个人信息PDF文档合集1个,包括简历、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0日8:00起至2022年12月20日18:00。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由审核小组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报名人员经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人员参加现场试讲和面试;报名人数低于1:3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向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备案后,可降低比例进行现场招聘。
3.证件审核
报名人员在现场试讲和面谈交流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自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知参加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
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主管部门,整个面试工作在人社部门指导下进行,委托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监督部门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人事考试工作纪律,共同做好面试工作。
(一)面试简介
1.面试是一项考试,是人才测评的重要方式,外延广阔,内涵丰富,主要从内容维度和过程维度两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评价,内容维度是考生认识分析问题的广度和深度,是实质内容和核心要素,过程维度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行为表现。
2.面试是对面试考生进行严格测察和甄别选拔的过程,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杜绝高分低能、人岗不匹配等不合格考生通过面试进入面试后续的招考程序。特别对农技、工程、医药卫生、教师、计算机及网络、文化艺术等专业性较强或涉及社会广泛利益的岗位提出更加严格要求,尽量采用更高更专业的测评标准。
3.面试目标通过组织实施面试实现,面试过程中面试考官必须充分发挥洞察力、判断力、决策力、执行力等各项能力,对考生的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准确判断、精准量化、正确决策,认真履行职责和充分行使权利,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打分,该打多少分就打多少分,重在体现面试实际。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的最低控制面试分数线标准,不是对面试考官打分的最低控制分数。对不适宜从事报考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通过面试,实行有效调控。
5.面试工作兼顾公平公正、人才选拔、公共就业、招考单位人才需求等方面,公平公正是最基本的面试质量,注重提高面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面试考生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本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面试考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
招考单位必须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招考。
面试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正确选择面试方式,增强针对性,注重增加科技含量,提高面试效率,准确预估面试效果,提升面试质量,实现“依法面试、公平面试、阳光面试、科学面试、安全面试”的目标。
(二)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方式
模拟课堂教学。
(四)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
暂定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08:0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每个考场指导时间: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教学讲授15分钟、知识问答5分钟。
(五)面试地点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佛莲山路68号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
(六)面试设置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1个和备用考生候考室1个、普通面试考场1个和备用面试考场1个。
面试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计时计分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考生席。
面试考官设1个考官组,完成1名专职思想政治课教师和2名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面试工作。
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安排人大监督员1人、政协监督员1人、计时计分人员2人、引导人员1人。
面试考官从普洱市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库中抽调具有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资格证书和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聘用证书、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必须保密;抽调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官人数实行差额抽签。
严禁抽调有举办面试培训班或辅导班、参加可能干扰面试公正性的请托、约见考生或家长等违反规定行为的考官参加面试,如果发现,严肃处理。
面试监督人员从人大、政协等部门抽调。
面试考生根据分组确定每场人数。
(七)面试内容
面试题目的组织命制工作,在紧缺急需人才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和监督部门监督下,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或专门机构承担等方式,准备面试题本,提供面试使用。具体如下:
面试题目分专职思想政治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共2项岗位命制,每项岗位命制1套题,主要是岗位相关题目。
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等面试需求,可从教材或题库中抽取一课、一段、一章、一节、一项等作为面试题目,也可采取封闭入闱命题、异地命题、异地购买等方式准备面试题目。
在启用前,按照保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面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
面试主要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评价。
(八)面试程序
1.面试准备
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准时就位到岗,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面试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等,通过卫健检查和安全检查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候考室内采用人工抽签或电脑抽签等方式,根据随机原则,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考场号、面试轮次号、面试顺序号等,将抽取的面试胸牌号等内容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并签名,考生抽签结束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面试时间到,主考官通知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
2.考场面试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①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②主考官与考生核对准确面试内容,告知考生教学使用的课本(题本)等工具材料摆放位置。
③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第一阶段是教学讲授阶段(时间15分钟)。考生进行教学讲授,教学讲授进行中,考官不得打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果教学讲授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知识问答阶段。
第二阶段是知识问答阶段(时间5分钟)。问答题目或提问问题不得提前准备,教学讲授结束后,考官可根据考生教学讲授情况现场提问考生,考官提问,考生答辩,限考生教学讲授学科、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3.考场事项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4.考官打分
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1的,对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人员采取加试一场的方式并以加试打分计算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数据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加试可继续使用原题目加试,也可重新使用题目加试。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九)有关事项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和文字资料等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2.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3.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4.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5.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7.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8.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十)疫情防控
1.应聘人员于应聘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普洱通”,须提前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进行入普申报登记,并于应聘前24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面试当天,应聘人员应提前到达报名、面试地点。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普洱通”信息,出具本人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报名和面试地点。
3.“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须提供报名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报名点和面试考点,未提供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居家隔离观察证明、报名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未提供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
5.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报名或面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6.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和面试前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7.报名和面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维护报名和面试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8.应聘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9.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和面试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其余时间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10.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和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报名和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面试的考生当场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八、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二)考察
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尤其是对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普洱茶学院及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0879—2138573
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0879—2209325
李老师
(二)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网(http://www.pecxy.com)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
十四、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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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2022年第二轮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doc
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
2022年12月6日
为缓解姚安县医共体各分院内人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现状,进一步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姚安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理事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姚安县紧密型医共体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姚医共发〔2022〕2号)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姚安县医共体各分院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8名。具体详见《姚安县医共体分院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姚安县医共体分院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具体岗位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不符合考聘岗位要求有关条件的;
5.本县卫生系统内在职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日-1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姚安县人民医院医技楼5楼医共体办公室;
(4)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相关资料请在报名时限内发至姚安县医共体办公室邮箱(yaxyyygtbgs@126.com),统一上传一个PDF文件,规范命名为“应聘分院-应聘岗位-姓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所提交材料:
(1)《姚安县医共体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照片要求小一寸白色底板彩色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册》(要求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上);
(3)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
3.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应聘。考生所填信息、所留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所留号码错误,导致初审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08:00—17:00。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不符合报名所需条件者,将以电话通知或招聘指定QQ群(QQ348187809)发布信息等方式告知本人。
四、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90分钟。
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笔试人数不足2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专业分类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将7位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其余5位考官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成绩公示。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由姚安县医共体办公室在政务公开栏及指定QQ群(QQ348187809)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相关福利待遇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体检合格后聘用,若不能完成相应体检项目,则不录用,依次补录。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姚安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理事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姚安县紧密型医共体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姚医共发〔2022〕2号)享受相应工资及福利待遇(除光禄镇中心卫生院招录的检验岗位除外),购买五大保险。
六、递补
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过多,经综合测评,成绩优良者,按成绩高低及个人意愿依次调剂至其他卫生院相应专业岗位。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参加应试、体检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在手机上提前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有面试前48小时内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考场时须主动提供健康码和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供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健康码为红、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或体温高于37.3℃等人员不能前往参加应试。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按新的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姚安县紧密型医共体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不按时参与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徐老师:13577832160)。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878-6015038(县卫健局)
0878-5711946(县人民医院纪委)
1.《姚安县医共体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2.《姚安县医共体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姚安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2年12月3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1《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至:hhzsjfzzx@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姓名+专业名称”。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08:00至2022年12月30日18:00止。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联系电话:0873-3734586。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由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三)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五)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以及因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可进行两次。
(六)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2.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并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引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引用资格。
(五)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指导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确认报名资格,州数据发展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六)凡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引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引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招引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行程码”,招引各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行程码”进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873-3734586。
附件:
1.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xlsx
2.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3.2023年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8日
因工作需要,丽江市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辅助人员10名,设男岗5名,女岗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劣迹。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口为丽江市户籍人员。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4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党政群团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16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丽江市廉政教育基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4楼418室)。
联系人:兰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888—5128079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必须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进入面试程序。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填写完整的《丽江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6)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2张。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体检
(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比例2:1。
(二)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岗位人员,按照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合同签订
(1)工资:50000元/年(含五险);
(2)工作绩效:每年设置工作绩效奖最高12000元,根据考核结果兑现;
(3)特殊岗位津贴:1000元/月;
(4)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六个月;
(5)出差期间,差旅费按规定报销。
八、注意事项
(一)到现场报名时,请按照疫情防控实时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并出具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用人单位将适当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丽江市纪委监委
2022年12月7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中共铜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的通知》(铜市机编办〔2021〕2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决定面向社会继续公开招聘2名专职辅导员。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组织人事部(以下简称“学院招聘办”),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道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在公务员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5.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2年不能毕业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信息将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要求,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实施方案》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r6JBni)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12日9:00至2022年12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r6JBni)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向取消岗位的报名考生退回报名费用;考生须认真查阅铜仁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因个人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3.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审核”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果不进行确认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2年12月14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报名申请。
4.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6.上传报名系统资料清单:
6.1.《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职在编人员在《报名表》中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
6.2.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3.有效居民身份证。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5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已提交的报名申请将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2022年12月14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12月15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考职位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12月15日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2月16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r6JBni)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2月26日9:00至2022年12月2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pta.bjpass.com/site/r6JBni)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27日17:00)截止后,系统将关闭不再开放。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打印后遗失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疫情影响不能开展笔试工作,将另行通知考试时间,请持续关注我院官网。
(5)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及格分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考诚信名单,五年内不得参加铜仁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考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附件2)1份、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在职在编人员在《报名表》中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不可抗力导致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现场资格复审时请按相关规定,做好防疫工作。
(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结合报考职位职责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规定时间为准,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考生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生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将在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与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医院进行,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和不符合《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严格执行招聘纪律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违纪违规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18783(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856-8121002(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监察室)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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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表.xls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瓮安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警务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44号)、《黔南州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黔南委办字〔2020〕50号)、《黔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工作操作细则(试行)》(黔南人社通〔2021〕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瓮安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瓮安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0人,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瓮安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12月12日及以前退役且在部队服役期间从事特种作战专业的退役士兵。
2、2022年12月12日及以前在瓮安县编委会或县委、县人民政府核定名额内由瓮安县公安局连续聘用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岗的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1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瓮安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不符合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2022年12月1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压缩打包后,以“姓名+报考职位+身份证号”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如张三,身份证号522725*****,报考职位代码为01,则命名为:“张三+01职位+522725*****”)。资料发送后,考生要主动和资格审查人员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线上报名成功的人员,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报名所需资料到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所需资料详见《瓮安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提供资料清单》(附件2)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由瓮安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其中报考02职位的人员,不需对细分职位(0201、0202、0203)进行报名,待面试对象确定后再抽签确定细分职位(0201、0202、0203)。
本次现场报名或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除提交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外,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或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准予考试。
(三)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招聘计划,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总分100分。
(二)面试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最后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对象。其中,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不含2:1)的职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招聘计划,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02职位面试对象确定后,由面试对象抽签确定0201、0202、0203职位,抽签时间和抽签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成绩相同的,按测试项目的先后顺序以相应单项项目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必须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瓮安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招聘简章》中“(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本次聘用人员在瓮安县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招聘各环节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疫情防控
考生在参加招聘相关环节前,请仔细阅读《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参见网址:http://pta.guizhou.gov.cn/zxdt/791401.html),请考生实时了解贵州省疫情防控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及考生相关准备。同时,请考生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上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若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十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an.gov.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瓮安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2918260(瓮安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2918250(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附件1:瓮安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瓮安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清单.docx
附件3:瓮安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4:瓮安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汇总表.xlsx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为做好招聘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社局、黔东南州教育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本次引才为编制内引进,引进人才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具体岗位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部分岗位仅面向部分高校进行引才(详见附件3);
3.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XX年XX月XX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XX年XX月XX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XX年XX月XX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XX年XX月XX日及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6.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XX年XX月XX日服务期未满一届(3年)的(含参加XX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截至2023年7月31日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网站为“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从方案发布之日至XX年XX月XX:00止。
线上报名需提供材料:《黔东南州教育局直属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公费教育师范生需提供协议书)、报考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材料扫描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往届研究生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各扫描1份后打包(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及代码进行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见附件1)。以上相关证书的原件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需进行现场审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各招聘单位在州教育局组织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或笔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黔东南州教育局直属、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公费教育师范生需提供协议书)、报考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材料。往届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面试
本次引才招聘,不限开考比例,网上报考者按报考岗位进行分组。本次面试安排同一天时间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面试时间及地点结合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35人(含35人)的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时间由各县另行确定。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截至2023年XX月XX日XX时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七)聘用审批
经报名、面试(需笔试的增加笔试环节)、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拟聘用人员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主管部门报州级人社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级人社部门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级人社部门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在招聘工作期间,考试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要密切关注“贵州疾控”“健康贵州”等微信公众号、“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贵州省、黔东南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八、州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由州级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九、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
附件1:黔东南州教育局直属、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职位表.xls
附件3:部分高校名单.doc
附件2:黔东南州教育局直属、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单位简介:
2017年12月,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贵州省肢体康复医院及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三方合作办院,共建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贵州省肢体康复医院)。医院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积极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突出康复特色,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优抚对象医疗、中西医结合儿童、工伤、残疾、社区康复医疗等服务。现主要优势专科有血液净化、针灸康复、心脏康复、内分泌、骨伤疼痛、儿童康复等,承担民政伤残对象、残疾军人和社会各界残疾人士的康复治疗、辅助器具配置、助听器验配等公益项目,同时为全省伤残人员提供假肢矫形器配置司法鉴定服务。
现有职工220余人,其中,专技人员156人,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人员15人,博士1人,硕士15人。开设床位数200张,设置4个专科病区、2个综合病区及1个急诊病区、4个医技科室和1个中心实验室,开设门诊涵盖18个医学学科。
目前,医院将建设区域老年医学中心、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学康复中心,开展老年病救治和研究,积极构建现代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医康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同时,将进一步发挥医疗资源效能,积极打造医、康、养、防结合的大平台,最大限度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住院难、养生难等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康养保健服务。
招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中医药大学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22年12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gzydefy.com)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操作如下:
(1)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zk.gzydefy.com),进入“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随时关注该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注册:考生需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注册账号时请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3)报名:登录用户,填写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按照要求填写,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以及《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所要求材料的扫描件。在检查好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之后等待资格初审。
(4)初审: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2月19日9:00后登录“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zydefy.com)”查询初审结果。经初审,属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须按初审反馈意见,于2022年12月20日16:00前完成补充完善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19日12:00至12月21日12:00前进入“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k.gzydefy.com)”按提示方法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的系统状态会显示“已缴费,报名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足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不成功。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经“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k.gzydefy.com)”确认缴费成功后,请根据报名系统“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k.gzydefy.com)”发布公告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能打印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为本科学历及以上要求的(含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健委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guizhou.gov.cn)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k.gzydefy.com)公示。对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名。
(2)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联系,咨询电话:0851-85287496。
5、防疫要求:
考生按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考试(含现场确认、面试、体检)当天能顺利参加,因不符合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笔试:在贵州中医药大学指导、监督下,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范围:拟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基础知识。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相关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考试内容包括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中违反考场纪律、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按零分计算。
笔试成绩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zydefy.com)”上公布。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
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将按有效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的公告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zydefy.com)”上公示。
1、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作报名时审核验证使用,当场退还,收取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考生资格复审信息表》(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证明材料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证明材料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的要求提供;
(5)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3)(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他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并现场签署承诺书。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8)个人简历一份。
2、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资格复审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而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排名依次递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1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后果由应聘本人承担。
(4)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在贵州中医药大学指导、监督下,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zydefy.com)”上公布,由考生自行浏览查询。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应变能力、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及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zydefy.com)”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应试人员总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zydefy.com)”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考生截止考察环节结束之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gzydefy.com)”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中医药大学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关于本次公开招聘防疫工作的要求和安排,按照《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2022年公开招聘考试防疫指南》(附件2)执行。
(四)联系电话:85287496 监督电话:8823306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中医药大学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肢体康复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针对部分职位须具备临床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说明.doc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2年12月7日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贵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贵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内容,仔细对照《贵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人诚信记录。
三、招聘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发布有关事项,请招考人员密切关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guiyang.gov.cn/)、“贵阳教育信息网”(http://jyj.guiyang.gov.cn/)及招考单位发布的有关公告或通知,并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贵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docx
附件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x
附件2:贵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4:贵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贞丰县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必须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职位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附件5)执行。
5.限制贞丰县户籍的职位,指2022年12月21日之前具有贞丰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5开头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高校、企业受处分的人员。
4.在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截至2022年12月21日,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5.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定等次(试用期人员除外)”的人员。
6.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8.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不诚信记录等情形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2.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导致招聘人数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导致招聘职位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予以退费。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4.考试费:100元/人(现金交费)。
(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一寸同底免冠近期(本人近三个月以内)证件照5张(贴在报名表上)。
4.所有考生须提交《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附件6)。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材料。
6.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自行下载相关报名材料,并如实填写《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由他人代报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7.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一致(若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一致,可以报名)。专业参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附件5)。
8.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三)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条件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加分类别及分值,报名时未填写加分信息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交以下相应加分的印证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因《退伍证》原件遗失的,须提供贞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贞丰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经县招聘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时间
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4.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
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报名交费收据(或报名交费发票)领取准考证。
6.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另行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所有成绩均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公示(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
(四)成绩复核
若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疑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七、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须由县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办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凡进必审”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存在本《招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四)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贞丰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贞丰县(含参加县外考调、借调、借用、跟班学习等)和申请解除聘用合同(辞职),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交《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个人疫情防控监测表》(附件3)。疫情防控严格按照《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报名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现场报名人员(含代报人员)须按附件4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温馨提示:为确保本次招聘考试现场报名工作正常运行,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报名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报名涉及的相关信息。请各考生正确填写联系方式,若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或更换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859-6617945(贞丰县纪委信访室)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3: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报名个人疫情防控监测表.doc
附件4: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报名疫情防控方案.doc
附件5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zip
附件6:2022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聚集人才推动福泉实现快速黔中崛起,经中共福泉市委、福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在中共福泉市委、福泉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工作。
二、引进人才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共21名,详见《福泉市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
三、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2022年福泉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聘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2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截止2022年12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22年12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my.chsi.com.cn)扫描件;
5.国外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证明,暂时未取得的需签署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扫描件;
6.报考职位要求需具有职位表要求的执业或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8.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引进条件,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资格审核情况,经资格审核符合职位表所要求的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照不低于3:1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按照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资格条件达不到职位要求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人才引进意向书》
经综合考核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与考生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人才引进意向书》(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所在学校统一印制的《三方协议书》,请应届生应聘时随身携带)。当某一职位已经与应聘人员签订了《人才引进意向书》,则该职位人才引进名额相应调减或取消。
(四)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组织开展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简章》第四条“引进条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4.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无特殊情况未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的;
5.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相关规定的。
(五)公示与聘用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相关手续。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引进政策
1.本次人才引进人员全部为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应聘人员只允许一次投档一次应试,未被列入拟聘用人员者不能再次投档应试。
3.引进的人员在福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辞职或放弃。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审核、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人才引进信息。网站上公布的人才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市纪委严肃处理。
七、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20185(贵州省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15317(贵州省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
附件1:福泉市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福泉市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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