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2年湖南省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
日期:2022-12-14 17: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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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2年湖南省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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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系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我局党组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吸毒史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zrzyghj.huaihua.gov.cn/)公布招聘公告和考试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网址,点击相应入口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应提交的材料:(1)《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档;(3)《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其中:所要求的学历须提供学信网系统验证报告或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60分(含60)合格分数线。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下载打印(领取)准考证等事项将一并在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以准考证明确的内容为准。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降低开考比例的,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笔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考材料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按考试成绩进行替补。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通过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40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通过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并设置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60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前培训班。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毛发毒品检测项目,对呈阳性的被检测人员直接定为不合格。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告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到现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档案,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招聘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经我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批准,办理录用入编手续。
五、工作纪律及监督措施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人社局和市委编办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若有咨询事项,可拨打电话0745-2711087。
(三)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集体决策。注重廉洁自律,实行回避制度,严禁接受礼金及宴请等。
(四)严禁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对于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举报电话:0745-2714139(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需自备口罩,须扫场所码、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检测结果,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二)报考人员需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凡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zrzyghj.huaihua.gov.cn/)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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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2日
因工作需要,望城区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望城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描述
负责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电话接听、转接、记录、反馈;负责日常文件、信访件、资料的收发、登记、流转;负责会务工作;协助做好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女性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
2.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3.其他要求:
①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②服从安排、认真细致、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政治意识、保密素质、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基本知识,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强的文学功底及文字综合能力;
④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按照区人社劳动合同用工相关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用人单位按照440元/月提供餐补,不提供住宿。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12月12日——12月16日。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需插入一寸免冠彩照,发送至邮箱:361705319@qq.com,也可携报名表至望城区教育局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306办公室。
4.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880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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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2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4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招聘公告在东安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条件、笔试科目
见附件1:《东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表招聘条件的规定为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六、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8:00至12月24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报名网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
2.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致电0746-4219398。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合格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二)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
1.资格初审
12月22日至12月25日10:00,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组织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可以进行网上缴费,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初审不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2.网上缴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50元/人。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12月25日11:00。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请务必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并必须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同时请随时关注相关考试动态公告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9日至12月30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七、笔试
(一)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须专题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开考。
(二)笔试科目及范围
1、笔试科目:均考一科,原则上,管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专技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范围、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不再另行发布通知,因忘记或其他原因没能及时参考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初审,主管部门负责复审。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在东安政府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审查对象;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5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资格复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等相关资料。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九、面试
(一)面试的对象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二)等额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三)面试形式。卫生系列岗位(财会岗位除外)采取实际操作面试形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现体检结果互认,不再重复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三、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四、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服务期限原则上为5年。
十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在东安政府官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严格按照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到指定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咨询、监督电话:0746-4219398
(六)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东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为深化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新时代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20〕1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引进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为全面推进诸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诸暨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会专场地点分别设在诸暨技师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及杭州医学院等省内外院校,招聘计划、岗位设置详见《2023年校园招聘计划表》(附件1),招聘单位根据各专场招聘会实际预录用情况实施招聘计划及后续招聘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9日以后出生)的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
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一类单位(诸暨市人民医院、诸暨市中医医院)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一流学科)、原“211”高校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就读附件所列医药类院校且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符合一类招聘单位条件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附件2);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40%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浙江省内医学教学实力排名靠前的普通本科高校(杭州医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30%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医学相关类竞赛中获奖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第一段(批)录取(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获得过学校(学院)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三等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8)第二段(批)录取(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获得过学校(学院)一等奖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二等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二类招聘单位(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三、四、六人民医院)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一流学科)、原“211”高校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就读附件所列医药类院校且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符合二类招聘单位条件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附件2);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浙江省内医学实力排名靠前的普通本科高校(浙大城市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杭州医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医学院、丽水医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医学相关类竞赛中获奖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第一段(批)录取(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获得过学校(学院)三等奖及以上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8)第二段(批)录取(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获得过学校(学院)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三等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校园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各招聘单位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面谈和面试,择优现场签约预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在1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直接向招聘单位递交《报名表》(附件3),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区号0575):
诸暨市人民医院:rsk3618@163.com,联系电话:81782831
诸暨市中医医院:rsk128@128.com,联系电话:87603010
诸暨市中心医院:50851695@qq.com,联系电话:87213345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120941640@qq.com,联系电话:87032572
诸暨市第二人民医院:401313225@qq.com,联系电话:87042082
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85504025@qq.com,联系电话:87051193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16184264@qq.com,联系电话:87060503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ywj8211@dingtalk.com,联系电话:87179027
2.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需到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附件3)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人员均须在校园招聘会现场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包括:《报名表》(附件3)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若学校以其他综合性奖学金代替一等、二、三等奖学金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学校开具的第一(二)段(批)录取入学证明、第一(二)段(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者提供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面谈和面试
1.面谈。按招聘岗位组织面谈。面谈考官根据面谈情况,综合报名对象的基本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面谈合格,根据得分高低,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不低于1:2,不超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研究生的高层次人才按实际通过面谈人数,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得分相同的最后一名全部进入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在进入面试程序前放弃,空缺名额在面谈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程序开始后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得分相同通过增加面试题确定排位。
3.现场签约。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单位自拟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正式事业编制备案制管理。聘用后,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为5年,博士生8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原因出现空缺,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www.zhuji.gov.cn/col/col1229074094/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对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范围等相关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对招聘方法、程序等政策需要咨询,或对招聘单位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聘机关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咨询电话:0575-87251056(受理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75-87225089(受理纪律投诉)
(四)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机关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七)应聘人员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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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校园招聘计划表.docx
2.就读院校及条件.docx
3.报名表.docx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9日
2022年台州市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三门户籍或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读大中专院校时迁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自然资源工作。
二、招聘岗位
工作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工作地点 |
管理岗 |
6 |
不限 |
不限 |
三门县范围 |
专业技术岗 |
1 |
不限 |
土地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测绘类、地理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土木类、地质类、法学类等相关专业 |
三门县范围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12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开考比例管理岗位为1:2,专业技术岗为1:3,报名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请下载本公告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扫描或拍照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smzgrsk@163.com邮箱,电话:0576-83318681。
四、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3(管理岗按1:2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有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优先。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签订编制外用工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按《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x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2日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和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廉洁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服从工作安排,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数 |
招聘要求 |
江北区信访局 |
编外工作人员 |
3 |
1、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会操作电脑,接听电话; |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电话:0574-862609070574-8626953913355907239
3、简历投递:2940509456@qq.com
4、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5、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淘汰。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与宁波仁厚派遣外包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宁波市江北区政府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信访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下半年统一公开招聘66名事业编制(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下半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2年12月20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9时-12月22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0日9时-12月23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址:http://rsks.ouhai.gov.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确认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12月2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28日12时前到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15号楼905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三)计划核减(取消)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岗位代码为0101-0103、0109-0110、0112-0113、0204-0209、0212-0213、0305、0312-0314、0318-0320、0401、0501、0601、0701、0801岗位按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初审予以不通过处理,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改报、《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等具体事项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另行通知。
四、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3年1月7日
上午9:00-10:00《医学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30《专业知识》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对象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
(五)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遇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
(七)笔试对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定向生、委培生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隐瞒个人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六、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对象中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事项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资格复审合格对象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卫技类岗位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八、告知事项及其他
1.2021-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要求。
2.户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以2022年12月2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4.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核的,当次全部科目考核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7.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8.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本公告相关事宜及疫情防控要求,请密切关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
10.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九、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地点、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 |
地点 |
咨询电话 |
瓯海区人民医院 |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盛新路82号 |
88598120 |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119号 |
55592101 |
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
温州市温瑞大道1450号 6号楼407 |
56958686 |
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兴学街109号 |
85255709 |
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今汇路398号(娄桥街道卫生院内2栋302) |
55879955 |
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景德路229号4楼综合办 |
86110638 |
泽雅镇中心卫生院 |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泽雅大道102号1号楼301室 |
56599192 |
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4楼405室 |
55879696 |
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茶医路100号5楼516室 |
86688707 |
仙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府前西路78号 |
85309099 |
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丽侨路16号610室 |
56951600 |
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村 |
56612259 |
三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王桥家园6A01 |
56951980 |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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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9日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外国语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国际化应用人才为主要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浙江教学月刊社3个骨干编辑岗位各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具体要求见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的人员要求具备在2023年3月1日前正式到岗的条件,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23年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4日24:00。应聘者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报本人信息。报名系统网址:http://zp.zisu.edu.cn。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系统上做出反馈。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上导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其他有利于证明工作业绩的参考材料。
1.笔试
考试时间和有关安排将另行在网上通知。
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面试
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工部、人事处)网站(http://rsc.zisu.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219523(浙江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浙江教学月刊社及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工部、人事处咨询。
联系电话:0571-88213040(浙江教学月刊社杨老师),0571-88213021(教工部、人事处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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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浙江外国语学院
2022年12月12日
2022年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三门户籍或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读大中专院校时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管理岗 |
2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请下载本公告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工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并提供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报名。
地址:县行政中心大楼8楼818室,联系电话:0575-83332224。
开考比例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有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优先。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于相应岗位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按三门县编制外合同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docx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招录编外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全日制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二)考试(总分100分)
分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各为50分。
1.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环节。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于12月22日前完成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30分(满分为50分)。
2.面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后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聘3人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合格分数线为30分(满分为5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四)政审
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五)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编外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婺城区编外工作人员。
三、其他
1.编外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婺城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递补。本次招考聘用后,若本单位出现与本次招考相同岗位人员离职情形,本次招聘的周期内(下次招聘前)主管部门可从本单位本次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
3.招聘全流程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下载>>>
1: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表.xls
2:报名表.xls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2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ntst.edu.cn)中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1986年12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放宽至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专职辅导员(01到04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二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②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高校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入职高校的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社保缴纳证明。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须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工作证明,证明中须明确担任辅导员的起止年月。
③有1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中须明确工作岗位、任职职务和起止年月。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2年1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zkfw.91job.org.cn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12月11日09:00~12月1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12月11日09:00~12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12月11日~12月18日期间09:00至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2月11日09:00~12月18日17:30。
5.缴费确认:12月11日09:00~12月19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05051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使用支付宝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12月20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相关事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者予以关注,不再个别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01岗-04岗:主要测试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05岗-06岗:主要测试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初定2022年12月2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2年12月23日9:00~12月24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有政策调整,届时将根据南通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足3:1,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地点、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原则上须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
01岗-04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05岗-06岗: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专职辅导员(01岗-04岗)须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05岗-06岗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511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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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9日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执法辅助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合作,爱岗敬业;
2、要求能够适应执法辅助工作,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需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法律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在后续考察中会优先考虑),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或不予录取: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工作履历必须准确清楚,相关的工作经历需备注证明人及联系方式。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后续审查中若发现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将以上材料以PDF的格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
3.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6日
4.报名邮箱:hbcrs@foxmail.com
617362190@qq.com
联系电话:0513-80921332。
四、招录
经笔试考核(40%)、面试考察(60%)、体检(体检费自理)后由招录单位根据考察和审查情况择优聘用。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依次递补。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招录的人员性质为编外劳务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相关待遇参照启东市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管理根据《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后,工作地点设在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启东市汇龙镇环紫薇中路718号)。
七、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中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二纪检工作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3-69956517。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取消其招录资格。
本《简章》由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2日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教育系统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1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5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4.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应届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②获得校级综合二等奖学金及以上;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荣誉称号;④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称号;⑤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⑥担任院(系)级及以上的学生会正副主席、正副部长;⑦“双一流”建设高校或2022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毕业(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三)岗位简介表》(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1中的条件为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报考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一)已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1.报名与初审。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网站:https://zp-wxjs.wxeic.cn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8日9:00至2022年12月22日17:00。由引进单位依据本公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可于报名24小时内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报名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义,可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向引进单位陈述申辩。
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证书材料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在网上提交,要求清晰、位正。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
(3)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4)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PDF格式);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提供聘书或学校证明)、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选1篇)及实习经历(提供单位证明)等材料(PDF格式);
(6)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岗位数,报考岗位如被取消,则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2.适岗综合评价。对通过初审的人员,由无锡市教育局根据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适岗综合评价。
(1)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根据评价情况,如同一岗位引进1人,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如同一岗位引进2人及以上,按照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2)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根据评价情况,按照不高于1:2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人员名单并在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谈有关事项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经面谈评价后,如同一岗位引进1人,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如同一岗位引进2人及以上,按照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进入面试。报名人员须提供纸质报名材料原件、无纪律处分证明,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4.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有关事项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直接淘汰。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5.体检考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6.公示录用。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三、相关政策及待遇
1.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报名市教育局直属四星级高中岗位的人员,须服从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
2.岗位简介表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和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简介表中未提及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入职后须提交承诺书,承诺自入职之日起1年内取得和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可放宽至3年,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对应邀来锡体检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后给予最高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同时给予380元的一次性住宿补贴和200元的一次性用餐补贴。
4.符合无锡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5.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及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无锡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1821831、0510-81827693;监督电话:0510-81821832。联系邮箱:wxjszg92@163.com。
五、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上公布。
附件1:2023年无锡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三)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高校名单.pdf
无锡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2日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储备,经研究,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选聘160名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次选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应届毕业学校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附件3)。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4)。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另有要求的详见《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
具有和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高中学科各岗位可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4.大学本科生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202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
6.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者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样张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9.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10.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的邮寄材料将作为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或未提交(邮寄)报名材料的均视作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起至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止。每天报名确认时段为09:00--17:00。
2.网上报名程序:报名者登陆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www.wxedu.net/zpbm,按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和资料上传。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确认申报后,自行上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情况需填写完整,并提供证书备查(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3.邮寄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还应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吴中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B幢1009室。邮政编码:215104,联系电话:0512-68356583、65280959。
(2)邮寄报名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并按序整理:《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成绩单,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资格初审:由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可于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前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5.陈述申辩及异议处理:
(1)陈述申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12:00。
(2)对初审异议的处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15:00。
报名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吴中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5280959。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高层次青年人才选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通过“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www.wxedu.net/)发布有关信息。
四、适岗能力评价
选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适岗能力评价,同分者组织加评。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情况,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吴中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为苏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资格复审的第二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同分者,以适岗能力评价排名前者为先。
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另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www.wxedu.net/)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拟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356583、6528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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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pdf
2.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4.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百名榜单(2022年度).xls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2日
因工作需要,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在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地点、时间和方式
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sjw.nanjing.gov.cn)发布。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524058670@qq.com。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
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合格后,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另行电话通知。
三、聘用
根据岗位需要,经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咨询监督
咨询、监督电话:83278047,83278103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公告由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附件1: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公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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