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报名入口:2022年内蒙古兴安盟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的公告
日期:2022-12-14 17: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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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报名入口:2022年内蒙古兴安盟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的公告,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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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人,详见《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的海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2年12月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08:30—11:30,14:30—17:30,逾期不候。
2.地点: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西门体育馆(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都林西街)。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6)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结合当前疫情情况,因资格审查地点和评估地点均为封闭空间,为保障您本人和其他人员人身健康,请全程有效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4.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5.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482-8529008、8529018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举报电话:0482-8267670
受理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每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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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根据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经东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东丰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专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急管理专员工作性质
应急管理专员为东丰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日常运转和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提供服务;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非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男性应急管理专员2人。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应急管理工作,自愿从事应急管理工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能够自觉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东丰县常住户口,常住户口落户时间以此公告发布之日为截至日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8日至2004年12月8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以及矿山、水利、电气、化工、土木、冶金工程等应急相关学科专业资质人员、复员消防战士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六)身体、心理健康(无家族精神病史,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应急管理专员招聘的体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应急管理专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4日-12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要求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按照东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时间如有变动,将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地点
东丰县应急管理局一楼大厅(东丰县药业大街2780号)。[page]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以及矿山、水利、电气、化工、土木、冶金工程等应急相关学科专业资质人员、复员消防战士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免收报名及考试费用。
3.请报考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七、考试
(一)本次考试由县人社局组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计算笔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若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进行笔试加试。
(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考试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由东丰县应急管理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东丰县应急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每年度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东丰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并统一管理。
(三)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或调剂。
(四)本次招聘应急管理专员实行聘用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不纳入编制),享受薪酬实发工资2280元(已扣除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
十一、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防疫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立即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笔试当天“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3日内在有检测资质的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十三、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一)本次考试公告和信息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http://www.dongfeng.gov.cn)。
(二)报名咨询电话:0437-6209967,13404523400。
点击下载附件:《2022年东丰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专员考试报名表》.doc
东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提升党建引领“平战结合”基层治理效能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畅通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的意见》精神,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面向东昌区辖区内城市社区(按城市社区管理的乡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为街道所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被聘用人员应继续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9日—2004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2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2年12月份,即到2022年12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经本区街道(乡镇)党组织推荐,区党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现职城市社区(按城市社区管理的乡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人员,且担任“社工岗”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至少满2年或担任社区“两委”成员至少满3年,年龄4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通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9:00-11:00,14:00-16:00)。[page]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区政府三楼3024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需要材料:
(1)《2022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2张;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考生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东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c.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报名后时刻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范围为社区工作实务和通用知识。
3.报考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东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4.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前60分钟内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到达考场。
5.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东昌区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总成绩发布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工作岗位选择。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受到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和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具有初级及以上社工师职称人员;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东昌区委组织部和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招聘的人员,应继续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具体事宜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社区工作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工作能力及特长,结合区内各单位岗位需要,进行适当调剂。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东昌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c.gov.cn/)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东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二)咨询电话
组织部电话:0435-6109110
人社局电话:0435-3967570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东昌区委组织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2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2022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通化市东昌区委组织部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东丰县卫生健康事业优质高效发展,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问题,推动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不核定事业编制,各乡镇卫生院统筹使用,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及相关乡镇卫生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条件详见《2022年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品行良好,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0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招聘护士岗位要求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年限满四年(资格证取得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前),具有4年及以上护理岗位工作经历。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前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检验士及以上资格、医学影像初级士及以上资格、中医康复(治疗)资格、针灸推拿按摩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药剂士及以上资格、口腔修复工资格、口腔修复工艺(包括口腔工艺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资格。
3.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报名地点:东丰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东丰县西城区兴隆路399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需携带本人(委托代理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及《2022年东丰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尺寸2.5CM×3.5CM),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有关规定
1.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点为2022年10月31日,即到2022年10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考人员需自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当报考单位未被录取时,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分配;如不服从调剂,当报考单位未被录取时,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5.报名时查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其它有关疫情防疫政策执行当日东丰县有关规定。
四、招聘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组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卷面分值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按照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漏报漏考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执业证获取时间等择优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东丰县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东丰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受聘人员、招聘单位、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各执一份)。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基层服务期限为五年,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期满后原则上解除劳动关系,表现优秀的,视政策情况再定是否续聘。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与单位编制内职工同等薪酬待遇,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招聘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责。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加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feng.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本公告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7-6209007。
本公告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工作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37-6209002.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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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rar
2.2022年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ar
东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9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按照敦化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敦化市水利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招聘共有1家事业单位,提供了10个岗位,计划招聘10人。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人,急需人才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敦化市户籍;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2日至2004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大小不超过100kb,照片备注名为考生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电子版报名表和照片需用U盘考录。报名时需提供《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用A4纸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交纸质版。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
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报名者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进入报名场所。
1、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如有境外返回人员需按照敦化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隔离,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隔离期满的境外返回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进入报名场所。
2、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e录通小程序”,注册完善相关信息扫场所码进入报名场所并获取个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当天出示,并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显示非绿色的考生或核酸检测报告超时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场所。
3、报名者进入报名场所前需扫“疫情防控行程卡”,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隔离期满后,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进入报名场所。
4、报名者报名当天在进入报名场所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如出现发热人员(体温≥37.3℃)送隔离室,并由专车送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报名者在返(来)敦化、往返报名地点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现金)。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page]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2022年报考敦化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2年12月,即到2022年12月(含12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7、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三者有其一即可。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8、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敦化市户籍条件的,需提供户口薄,迁入敦化市户籍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之前。
9、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要仔细阅读《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5),未能提交以上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当天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显示非绿码或核酸超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并在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并在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或者用人单位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或者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录取,其他人群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2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敦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unhua、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组织部门不会打电话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433-6223376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复习大纲详见附件3,考生可自行下载。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_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_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通用知识》考试大纲.doc
附件4_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5:2022年敦化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急需人才)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抚顺市妇幼保健院(抚顺市妇女儿童医院)是全市本级唯一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科研、培训为一体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根据医院及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5、认同医院文化、业务发展方向及管理模式,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6、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责任心和亲和力,具有团队合作、奉献和开拓精神。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2、报名地点:抚顺市妇幼保健院四楼人事科,填写报名表。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各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1张。(二)资格审核报名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经简历、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防控疫情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提前掌握并严格遵守抚顺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2号联系电话:人事科024-57723115联系邮箱:fushunshifuyou@163.com
抚顺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信息表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原则
(一)招聘岗位数量
1.业务工作岗位一,1人;
2.业务工作岗位二,1人;
3.业务工作岗位三,3人。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聘工作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每人只限应聘1个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心,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爱工作,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智能手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6.具有庄河市户籍。
(二)具体条件
1.业务工作岗位一: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或会计与审计类会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具有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或会计与审计类审计学、会计学专业。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2.业务工作岗位二: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研究生学历,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具备信息技术、文字材料综合等基本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维修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业务工作岗位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有较强的的逻辑思维能力,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5.曾经因本人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直系血亲或者本人曾经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8.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9.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以上岗位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于2022年12月9日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lzh.gov.cn/)公开发布。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4日期间登录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同时进行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他人代替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庄河市城关街道世纪大街鑫兴九号1116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须遵守庄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最新相关要求(详见微信公众号“庄河发布”)。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报考时要形成不低于3:1的岗位竞争比例,当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招聘计划数。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为户口本首页正反面和本人所在页正反面);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6)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所用照片)与报名表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板;
7)所报岗位须提交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于2022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到庄河市城关街道世纪大街鑫兴九号1116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态度礼貌、仪容仪表以及其他与实际工作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2.面试要求
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及传媒工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面试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与面试无关的其它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1.录取原则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录取。
2.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3.岗位分配原则
服从用人单位分配,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四、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五、录取名单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不予录用。
六、咨询服务
报名、考务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411-897207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面试和体检等)请留意相关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畅通,以便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录取工作结束,考生应严格遵守大连及庄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扫描“场所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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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计划表.xls
2: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辽宁省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辽乡振发〔2021〕10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他资质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14日(含)以后出生)。报考基层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14(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的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srs.fushun.gov.cn/)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4日8:00至12月16日17:00登陆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ln/11fsqymz/)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7日17:00。
(三)资格审查(初审)
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于2022年12月15日8:00至12月17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2日10:00至12月24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六)笔试
笔试内容:A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生理学、解剖学;B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生理学、护理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结束后,相关部门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七)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后,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各招聘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清原县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实施,考生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招聘工作时间及考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七、有关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各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递补一次。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6.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所有。
咨询电话:024—53023119清原县卫健局
监督电话:024—53022551清原县纪委监委
附件:
1.2022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x
2.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2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工作年限内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单位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在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公布。
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学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六)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及纪律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药科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15298352323
纪律监督电话:18602486879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x
沈阳药科大学
2022年12月12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二)》。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应聘者需在考核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大学毕业生出具经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明)、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考核由试讲(或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科研、外语等各方面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opd.syph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学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六)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及纪律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药科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15298352323
纪律监督电话:18602486879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二).xls
沈阳药科大学
2022年12月12日
因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从事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对用人单位实施日常监督巡查、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政策性安置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除外)、无不良嗜好;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及相关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
4.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照片5张(蓝底),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咨询电话: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51-4679540;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951-4679486。
(二)笔试
1.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内容:总分100分。
3.笔试范围: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存有异议者可向纪检人员反映。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录人数按照1:2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通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存有异议者可向纪检人员反映。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
(六)公示及聘用
将体检与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后派遣上岗。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2340元/月执行(含个人应缴五险费用)。
五、纪检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51-4652811)。招聘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规定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拟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xyx.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kang.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23日。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及个人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工作经历证明等)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XXX(姓名)招聘报名材料。
报名邮箱:3422375839@qq.com;
联系电话:0915-7202938;
地址: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旬阳市城关镇商贸大街577号)。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网络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电话通知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2022年下半年旬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和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旬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变)、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3.成绩计算: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对象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由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核属实,影响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请安康市人社局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面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面试当天考生须持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扫码测温进入面试场地;“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面试场地,“健康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场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解除隔离管控人员、未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须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和面试除外),面试结束后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
五、重要提示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现场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关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xyx.gov.cn)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旬阳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或发布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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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旬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
2022年下半年旬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22年旬阳市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9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大力加强陕西省优秀文学人才队伍建设,经批准,现就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编制空缺和人才引进计划,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文学创作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获得国家级文学大奖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具有20年以上文学创作经历,在国家级刊物公开发表不少于300万字的文学作品(不包含文学评论、文学研究),且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著作不少于10部,在全国具有较高认可度和知名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同等条件下,小说创作成果突出者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岗位表》进行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预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应聘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有本人签名的《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报名表》;(3)职称证书;(4)参加应聘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5)其它能证明本人创作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zxgkzp@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08:00至2022年12月16日18:00。
(三)资格复审
资格预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为陈述和答题两部分,其中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答题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省作协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公示期满后,将招聘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而发送相关资料的,省作协将按照无效报名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避免错过相关应聘事宜。
(四)本次面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请应聘人员严格落实西安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关注相关动态并自觉予以配合。
咨询电话:029-87437035
咨询时间:0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通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83号省作协办公室
附件:1.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岗位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业单位 名称 (全称) |
单位性质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及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岗位 简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1 |
陕西省作家协会 |
陕西文学院 |
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
作家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获得国家级文学大奖;2.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项目;3.具有20年以上文学创作经历。 |
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
备注:国家级文学大奖是指: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2.陕西省作家协会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文学人才报名表.doc
陕西省作家协会
2022年12月12日
根据《汉中市关于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汉中市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市2023年上半年征兵实际情况,面向汉中市参军服义务兵役青年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带编入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85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带编入伍,计划见《汉中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汉中市各县区义务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初审初检确定为预征对象后方可报考;
2.符合从汉中市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条件(汉中籍或在汉中就读),且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县区为参军应征地所在县区,不得跨县区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但还未毕业的2023年大学毕业生(即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2.招录(聘)到汉中市范围内的有服务期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入伍或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带编入伍的报名组织工作与征兵报名同步进行。
(一)网上应征报名
1.时间:上半年网上应征报名截至2023年2月10日18:00。
2.方式:应征高校毕业生自行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报名截止前到所在县区征兵办现场确认。
(二)带编入伍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工作采取线下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有意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本次报名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
(1)线下报名:有意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名资料清单将报名材料送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网上报名:有意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按照报名资料清单原件PDF格式压缩打包后传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hanzhongzhengbing@163.com),并注明邮件主题:姓名+XX县区(应征地)。
有意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汉中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登记结束后,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提供资料清单
(1)《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男兵提交,女兵不提交);
(2)《报名表》;
(3)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备注姓名+身份证号);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7)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征入伍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三)笔试
笔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征兵初检合格且通过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带编入伍报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方能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根据征兵体检情况确定,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通知和发放。
3.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各县区人数不限开考比例。
4.公布成绩并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并划定本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照带编入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不足1:1.5的全部进入面试。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统一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征报名人员,并由应征报名人员签字确认。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带编入伍人员。
(六)资格终审
资格终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按照县区带编入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带编入伍人员,并根据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反馈的各县区带编入伍体检、政治考核等合格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带编入伍工作的全过程,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请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务必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考,在带编入伍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带编入伍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应征入伍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县区带编入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带编入伍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人选经查实取消带编入伍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全市最终定兵结果及时反馈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签订退役就业协议书通知,由各县区人社局牵头对带编入伍人员与县区委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征兵办签订《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编制部门预留相应编制,带编入伍人员参军入伍。
六、退役安排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服役满2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落户,由县区人社局牵头,商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编办、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退役人员专业特长和功绩制量化评分,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功绩制量化评分排在全市当年当次前5%—10%左右的或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的退役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市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自动终止: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3.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自愿放弃安置的除外);5.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6.不服从安排的;7.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
七、聘用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报到后,由各县区对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进行功绩量化评分,并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确定当年当次前5%—10%左右的或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的退役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到有空编的市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其余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由带编入伍应征地所在县区人社局落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带编入伍招聘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带编入伍退役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社保、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带编入伍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市、县区人社局做好服役期满后事业单位岗位分配、聘用登记、定岗定级等聘用登记工作。
八、驻村锻炼
对完成聘用登记的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落实驻村锻炼机制,除党组织关系转接到任职村外,其他关系均保留在聘用单位不变。驻村锻炼服务期限为5年。
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布通知,各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安排到村(含涉农社区、不含城市社区)工作。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聘用到市直和县(区)直事业单位任职的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一般安排到聘用单位乡村振兴联系村驻村锻炼;聘用单位未单独确定联系村,或聘用到镇(街道)事业单位任职的,由县(区)委组织部或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安排驻村,原则上应优先安排到市级及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和获得“五星创建、双强示范”荣誉称号的村锻炼。
九、激励政策
1.落实待遇保障。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驻村锻炼期间,除享受聘用单位各项福利待遇外,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同等的各类福利待遇,费用同渠道保障。
2.强化政治激励。对任村支书助理满2年以上、实绩突出的,可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推荐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按法定程序推荐担任“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作为各级受表彰对象或“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3.大力提拔使用。对驻村锻炼满3年、年度考核两次(含两次)以上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优先晋升到事业单位八级职员,或优先到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任职;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驻村锻炼满5年、年度考核两次(含两次)以上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一般应晋升到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其中不少于1/3的应安排到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任职;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并优先调入有空编的市、县(区)级专业对口事业单位。对驻村锻炼满5年以后,继续留在镇(街道)或村工作的,且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按程序担任镇(街道)武装部长,或按照换届政策规定优先推荐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
十、纪律监督
带编入伍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和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带编入伍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疫情防控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带编入伍考试(笔试、面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当前陕西省和汉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应征入伍人员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汉中市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招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各环节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特别提醒: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带编入伍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16—2628606
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916—8110030
附件:
1:汉中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计划表.doc
2:汉中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3:汉中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docx
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1日
根据工作需要,五河县文物管理所(五河县博物馆)、五河县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河县图书馆工作人员1名,五河县文物管理所(五河县博物馆)工作人员5名(其中,讲解员1名,适合女性;安全保卫人员4名,适合男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五河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文博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3.博物馆讲解员: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博、考古、历史、中文、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述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善于沟通交流,团队合作精神强;
安全保卫人员: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3.图书馆工作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计算机、新闻传播学、管理学类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述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善于沟通交流,团队合作精神强。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后出生。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失信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所有环节公示均在五河县政府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五河县博物馆二楼综合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根据所报岗位自行下载《五河县文物管理所(五河县博物馆)五河县图书馆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时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23日。领取地点:五河县博物馆二楼综合办公室;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法处理。
7.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上述两科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满分合计100分。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出现面试人员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比例不足1:3时,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协调能力,仪表气质等。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河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按照分数排名进行选岗,确定聘用人员具体岗位。
四、工作岗位聘用及待遇
1.博物馆讲解员:主要从事博物馆讲解工作和社教工作。安全保卫人员:主要从事博物馆日常安保工作和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2.图书馆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图书馆基本工作和阅读推广工作。
3.聘用期间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等均由五河县文物管理所(五河县博物馆)、五河县图书馆负责。对试用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期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愿意继续从事博物馆、图书馆工作的可以续签3年劳动合同,不续签劳动合同即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劳动合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工资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工资22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1600元,绩效考核工资600元左右);
5.其他待遇: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6.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五、招聘上岗后空岗递补
招聘考试结束后,将保留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总成绩并建立人才储备库,此次招聘人员后,再出现空缺岗位将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后按照体检、考察及录用等环节进行,人才储备库人员自招聘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五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wuhe.gov.cn/)查询。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3.如达不到招考比例人数,将延期或更改考试条件。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5.具体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共同组织实施。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五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9日
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村和社区干部工作热情,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22〕2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组通字〔2022〕30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在全区范围内面向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屯溪区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名,安排在其原所在的镇、街道所辖行政村(含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工作。招聘计划等信息2022年12月12日起同时在屯溪先锋网(http://www.txqxfw.gov.cn/)、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17?type=4&action=list)上统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9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屯溪区村或社区“两委”成员,且在岗履职累计满3年及以上(截止2022年12月1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屯溪区兴昱路7号屯溪区委区政府大楼629室,联系电话:0559—2596311)。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在岗履职累计满3年及以上证明材料(当选证书、任命文件等);(3)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4)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自行下载填写且经审核的《屯溪区2022年面向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屯溪区2022年面向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须由报考人员所在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
5.开考比例:应聘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招聘的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市情区情、国家村居政策法规、村居知识、写作等。笔试总分为100分。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专业测试环节。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2年12月22日下午15:00—17: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质量,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成绩合成
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先笔试成绩、后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考察对象所在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屯溪区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所在镇、街道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村、社区继续工作不少于两年。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2596140(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0559—2596311(黄山市屯溪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133(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59—12380—1(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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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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