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报名入口:2022年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2-12-14 16:54:07
栏目: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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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报名入口:2022年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
招聘信息请查看:
招聘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商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用工方式为政府购岗。现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商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年满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熟悉计算机及软件操作;普通话熟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政纪处分、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2月8日在商水县政府网(http://www.shangshu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商水县政府网是本次招聘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本次招聘情况全程在该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方式分为电脑端报名和手机端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8:00至2022年12月18日17:30。
1.电脑端网上报名
(1)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报名网址http://411623.zgacc.com/,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
(2)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考生注册】模块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相应注册信息后即可完成注册;
(3)点击【考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即可登录;
(4)考生登录后选择需要报名的招考项目,即可进入报名资料填报页面;
(5)点击考生中心页面左侧导航【上传资料】,可进入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
(6)点击左侧导航【在线缴纳考务费】进入考务费支付页面,微信扫码即可支付;报名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点击页面顶部右侧【在线咨询】来获得帮助;
2.手机端报名流程:
(1)考生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名称【河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关注公众号;

(2)点击公众号底部【考生报名】菜单进入报名地区页面;
(3)选择【商水县】进入报名项目页面,选择相应招聘项目进入考生登录页面;
(4)考生初次登录请点击【考生注册】,输入相应的注册信息即可注册成功;
(5)考生使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身份证号)及输入密码后即可登录;
(6)登录考生中心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开始填写报名资料;点击【上传资料】可上传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等信息;也可以查询报名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在线缴费等;关于报名问题,可点击公众号菜单【服务中心】->【报名咨询】通过在线客服平台进行咨询。
备注: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蓝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4M以下,尺寸比例宽高为295*413。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6日9:00至2022年12月19日17:30。
按照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的考生可自动接收到审核结果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4、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微信支付报名费,报名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20日17:30。
农村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乡村(街道办事处)证明,可免交笔试报名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登录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附表《2022年商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聘工作人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成绩查询
考生通过原报名系统登录考生中心,点击【成绩查询】可查询各考试科目成绩及总成绩。
7、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商水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8、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下列人员实施加分:在商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或者商水籍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拟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2022年12月19日17:30前需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商水县委组织部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通过后给予加分,并进行网上公示。相关材料交到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料。
2.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急(变)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
3.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商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各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本(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政治考察和培训。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核。政审合格者,由商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商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与劳务派遣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一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月基本工资2000元,月岗位补贴工资按本科400元、研究生500元执行。经年终考核合格者,工龄每增长一年月工资增加100元。
(三)政府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纪律要求
1.严格招聘纪律,本次招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防疫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检测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规定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商水县人社局0394-5456169
商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为满足许昌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为市发改委所属3家事业单位许昌市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许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许昌市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许昌市节能和能源安全中心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补充工作人员45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来源
许昌市区域内行政机关和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疗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敬业进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6.2004年1月以后通过公开招录进入行政机关或2007年5月以后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8日。
8.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试用期未满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本人人事档案有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6.流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补充人员计划
计划补充工作人员45人,全部为九级管理岗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许昌市人力资源市场(许昌市竹林路创业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大厦二楼)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2022年许昌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附件2)。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开招聘聘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4.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工作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资格。
5.注意事项
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工作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未招满的岗位,根据考核情况,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落选人员中调剂。
五、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考核合格人员。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办理流动手续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的补充工作人员名单,经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流动、入编等相关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chang.gov.cn/)为本次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者随时关注。因报名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本次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特别提示: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报名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现场报名时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扫场所码,经测温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
咨询电话:0374-2626990
监督、举报电话:0374-2122600
附件1:2022年许昌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计划.xlsx
附件2:2022年许昌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为全面落实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满足新形势下遂行动员支前任务和后备力量建设需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人武专干,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人员主要协助相关部门执行好国防教育、双拥共建、民兵工作、兵员征集、战备执勤、动员准备、军事设施保护任务,坚决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任务。
二、招聘条件
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退役军人和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作风优良献身国防事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参军入伍政治考核条件;
4、性格坚韧,思维敏捷,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抗压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
5、能够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6、示范区现有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以下人员:
1、双一流学科、双一流院校统招毕业生的,重点本科院校统招毕业和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会领导职务的;大学毕业参加过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实践的;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和服役12年以上优秀士官;
4、担任过作战部队班长(含副班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参加骨干集训的,参加过“四会”教练员选拔考核的;
5、现役军人家属、“三属”子女以及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子女的;
6、其他符合优先聘任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录用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9日(12月19日下午17:00以后提交的报名申请邮件不再受理)
(3)报名提交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要求照片清晰、可辨认),②身份证,③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④退役证,⑤职称证书,⑥业绩成果证明、立功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报名表个人承诺事项需本人签字,要求扫描件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材料不全者审查不予通过)。
(4)上述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需按顺序归整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为:人武专干-姓名-应往届毕业生或退役军人),发送至邮箱:smxsfqrwb@163.com。
2、资格审查
(1)网络审查。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现场审查。经报考材料初审合格后,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现场审查,内容包含基本体能测试等,具体事项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统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①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②军事基本法规常识(开卷考试)。本次招考和面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指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开设辅导班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所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并对入围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与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通过产生缺额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
通过体检与考察的,根据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所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录用任职
拟录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录用后工作满两年,德勤绩能等通过综合考评特别优秀的可转为其它用工形式,享受相关工资待遇。
四、薪酬保障
人员一经聘用,综合工资在2700—4500元/月不等。每年享受带薪休假,年终考核合格的发放一个月奖励工资(即第13个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以及住房公积金)。同时享受专武干部相关待遇和伙食补贴、通勤补贴,并提供住宿和统一发放制式服装等。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军队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地方组织人事部门考核。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事宜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未经同意不接待私自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工作时间信号畅通。
3、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项,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www.smxsfq.gov.cn)、“三门峡示范区三门峡高新区”微信公众号或政务公示栏公开公示。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等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示范区纪工委参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98—2751979
监督电话:0398—2751027
附件:1、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2022年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面向社会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北戴河中心实验站(以下简称“北戴河站”)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北戴河站概况
北戴河站地处河北省秦皇岛市,创建于1980年,隶属于农业农村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是渤海中部国家级渔业科研机构,主要立足渤海中部及海河流域,面向全国,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及优良品种选育、渔业资源养护及评价、渔业资源环境监测及生态修复、病害疫情监控、水产养殖与生物技术等研究。
内设渔业资源增殖研究室、鲆鲽类育种中心、牙鲆良种场、渤海湾环境监测站、学术交流中心等9个机构,拥有国家渔业资源环境秦皇岛观测实验站、河北省渤海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牙鲆良种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牙鲆遗传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是国家海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北戴河综合试验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渤海渔业研究中心建设依托单位。
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2人,高级职称人员11人,国家海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1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杰出青年”1人、“中青年拔尖人才”1人、“水科英才”5人,组建有河北省特色水产现代种业科技创新团队、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牙鲆遗传育种创新团队和北戴河站渔业资源与环境创新团队。
承担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130余项;突破了牙鲆全雌化育种技术,培育牙鲆“北鲆1号”“北鲆2号”等两个国家级水产新品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等各类科技奖励8项,发表学术论文129篇,出版专著16部,获授权国家专利20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毕业生,以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渔业科技事业,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相关待遇和优惠条件
(一)经招聘录用的人员,进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位设有职工食堂,为单身职工提供宿舍。
(三)博士提供周转住房1套(70平米左右,使用权)、安家费等其他待遇面议。
(四)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博士、博士后出站,且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人员,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良好科研潜力和较好团队协作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首聘为副研究员岗位。
1.水产生物技术、水产病害防治领域:近五年,发表SCI一区论文(JCR分区)论文不少于2篇,且有1篇影响因子不低于6.0,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10.0。
2.水产遗传育种、水产养殖领域:近五年,发表SCI一区论文(JCR分区)论文不少于2篇,且有1篇影响因子不低于3.0,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5.0。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bdhzxsyz@bces.ac.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XX岗位”。报名者应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2023年公开招聘简历、一览表(见附件2、3);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扫描件;
5.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遴选应聘者参加考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
(三)考试、考察和体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采取等额顺序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通过考察的人员,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在北戴河站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及方式:张老师0335-4260826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山嘴路七号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北戴河中心实验站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北戴河中心实验站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北戴河中心实验站2023年公开招聘个人简历.doc
附件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北戴河中心实验站2023年公开招聘一览表.xlsx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衡水市中心血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
招聘岗位:检验岗位
招聘人数:2人(性别不限)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
学历学位低限:本科学士
专业要求:医学检验技术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9日至2004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不限户籍。
(三)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2寸蓝底近照2张,电子版蓝底小2寸照片1张。
现场报名地点:衡水市中心血站政治工作科(河北省衡水市康泰街588号)。
采取网络报名的,将《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hsszxxzzg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5日(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318-2368058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测评考核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不再组织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面试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测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测评考核总成绩在衡水市中心血站官网公布。
(三)体检
根据测评考核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考核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测评考核成绩排名次序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中心血站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中心血站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市中心血站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卫健委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建立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笔试、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考试时,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报名、考试。
2.考生须签订承诺书,如因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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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2:报名登记表.doc
3:承诺书.doc
衡水市中心血站
2022年12月9日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2日至2004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必须在医院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录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未招聘满,医院按程序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空岗位可由非定向相同岗位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
3、考生报名、考试时,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衡水市外持落地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报名、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
2、网上报名要求:
信息发布后,考生由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填写《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将《资格审查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syrsk2393662@126.com,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报名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就业报到证(与学历相符)、就业协议书;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证;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持《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到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因疫情防控原因,现场材料审核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三、测评考核
(一)临床硕士研究生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是在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算出。
如一个专业只1人报名,考试成绩也要在医院所需合格分数线以上。
四、体检
按照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测评考核成绩排名次序递进。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被考察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八、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按照《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要求做好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九、注意事项
(一)建立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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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doc
附件2: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12日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为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集聚“新人才”,全面实施“雄才计划”,吸引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人才扎根新区、干事创业,现就新区有关单位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按需设岗、竞争上岗、以岗定薪”的岗位聘用方式,实行“绩效考评、能进能出、动态优化”的开放灵活用人机制,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二、引进计划
新区管委会引进50名应届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尚未落实就业的2022届毕业生。国内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关于雄安新区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必要的任职资格等;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履职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6.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合作、敬业奉献;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8.一般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政策待遇
引进人员按照新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纳入“雄才计划”,发放雄安“雄才卡”,可享受覆盖行政事务、医疗健康、文体休闲、子女教育、交通出行、车驾管理、公用设施、金融优惠、创业创新等多领域的优质便捷服务。
五、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2022年12月12日9:00-2023年4月15日17:30期间,报考人员可通过雄才招考平台(网址:www.ixczk.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视报名情况启动简历筛选、资格复审、综合素质测评等程序。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2.应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和体检费,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雄安新区2023年度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表.xlsx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2年12月10日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1日至2004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不限户籍。
(三)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卫生监督。
招聘人数:2人(性别不限)。
学历学位低限:本科学士。
专业要求:预防医学。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须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与学历相符)等相关证件原件扫描成PDF格式、连同电子版蓝底小二寸照片以“姓名+报考岗位+专业”命名打包上传发送至邮箱:hswjbgs@126.com,并电话告知0318-2685112(工作时间)。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测评考核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
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测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测评考试总成绩在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官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测评考核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考试成绩排名次序递进。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被考察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卫健委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五、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按照《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要求,做好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疫情防控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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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附件4: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2年12月12日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衡水市中医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1日至2004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户籍条件
不限户籍。
(三)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条件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衡水市中医医院负责。
报名网站:http://bm.hsszyyy.com/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工作时间)。
(二)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及时回复审核结果,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测评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
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主要是在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职称高者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和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在衡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名次序递进。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被考察人员。
(五)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者,由市卫健委及市中医医院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衡水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市中医医院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卫健委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
附件1衡水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衡水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衡水市中医医院
2022年12年12日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招聘职位和名额
(一)招聘职位: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名额:2名。
(三)身份:属编外聘用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土地资源管理、建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土地管理、土地规划与管理、国土整治与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国土资源开发与管理、国土规划与整治、土地规划与利用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2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名邮箱:yjqzrzyjghg@163.com(网上报送统一压缩包名称为“应聘者—姓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6-2820915。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任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及地点: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地点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基本素质、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与公开招聘职位的匹配程度。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百色市人才网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2500元/人/月,参加社会保险。
六、监督投诉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
附件: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百色市右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9日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度南宁市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至2022年12月12日前),招聘岗位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放宽10岁;
(八)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九)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良庆区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在职的按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2月12日(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宁市良庆区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和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原毕业证书和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供);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1份。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0921办公室(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9楼)。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岗位专业的审核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公务员考试分类指导专业目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多报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2月21-22日。
领取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9楼0921办公室。
四、考试
(一)笔试及开考比例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 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
(1)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2)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2.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二)面试
由于此次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即为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按照面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面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由于本次招聘没有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城区卫健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城区卫健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城区人社局和城区卫健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城区党委编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人员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办法管理,由城区人社局按照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同时,将公开招聘结果报城区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九、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本公告由南宁市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0771-4953212。
监督举报电话: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0771-4953221。
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liangqing.gov.cn/wjj/
查看附件>>>附件1:2022年度南宁市良庆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南宁市良庆区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2年凤山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
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0人,其中:
(一)凤山县人民医院医技人员事业编制3人;
(二)凤山县中医医院医技人员事业编制5人;
(三)凤山县妇幼保健院医技人员事业编制3人;
(四)凤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员事业编制2人;
(五)凤山县乡(镇)(中心)卫生院事业编制7人。
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应执业资格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0日至2004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0日至2004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0日至2004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凤山县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2023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在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凤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5室)。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招聘考试全过程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填写《2022年凤山县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并打印。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2年凤山县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相应执业资格上岗的,还需提供相应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上述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本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卫健局组织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对应聘者进行。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五、笔试
(一)笔试对象:报考《2022年凤山县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所有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二)笔试时间:2023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中共凤山县委党校(河池市凤山县双泉路133号)
(四)笔试方式:采取封闭式闭卷考试。
(五)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6日到凤山县卫健局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如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七)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凤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教师负责改卷,当天公布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本次自主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成绩计分办法。面试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评分,考场计分员对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出考生面试成绩。考场计分员对面试成绩进行统分后,交核分员复核签名再送考场监督员、主考官审核签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七)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八)考试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到凤山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待定。
八、公示和聘用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招聘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按实际费用开支;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应聘考生摊派;
(三)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前来参加考试、面视等环节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报名工作区域考场,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凤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68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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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凤山县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21213.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3:2022年凤山县自主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凤山县卫生健康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管理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够胜任城市管理工作。
(三)具有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活动能力。
(四)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五)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30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贰份,并如实填写;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直接到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的扫描件,发送到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邮箱(qtqszj@163.com)。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30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谈人选,由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电话通知其本人。
(三)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月工资待遇参照覃塘区各部门编外人员工资执行,具体面议。
被聘用人员与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签订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结束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联系(电话:4861207)。
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2年12月12日
因工作需要,港南区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含新闻学类)、规划类(规划学、城市规划、城镇规划等)、土建类、矿产类、地理科学类、测绘或地理信息类、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工作人员3人。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应聘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能够提供相应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拿到毕业证后再签约);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2月12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0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港南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贰份,并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直接到港南区自然资源局501室报名(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港南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并将《港南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扫描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贵港市港南区自然资源局报名邮箱:3408194720@qq.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均统一命名为“姓名+报名登记材料”)。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一)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
(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人员标准发放。
(四)在本局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其它事项
(一)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与港南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港南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附件:港南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贵港市港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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