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人)
日期:2022-12-14 16:48:56
栏目: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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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人),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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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梁溪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梁溪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下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xlx.gov.cn/rlzyhshbzj/index.shtml)。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12月19日9:00-2022年12月21日16: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2月19日9:00-2022年12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的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的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12月19日9:00-2022年12月25日12: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3号楼0211室,电话0510-82823315)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0-82823315。
(五)报名时,请考生详细阅读《2022年下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二)。
四、笔试
笔试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委托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笔试地点以网站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1.笔试日期:2023年1月7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考试时间为9:00-11:30
2.笔试科目:管理类岗位和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统一采用管理类岗位试卷。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疫情防控按最新政策执行。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六、面试
面试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委托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和无锡市梁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本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聘用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三年。
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0-831586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12333、0510-82823315、0510-83158637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十三、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22年下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二:2022年下半年无锡市梁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doc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的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发布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2022年度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一、单位简介
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hljsshzyxy.org.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2022年度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干部教育事业。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符合招聘计划列出的学历学位和其他相关要求;博士、硕士和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含)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存在与招聘单位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国家正式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取得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后兑现)。如在哈尔滨市内无住房,3年内提供免租临时住房或报销每月不超过2000元租金。
(三)聘用后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我院专职教师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选择“公开遴选(招聘)”专栏并注册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即可。
3.报名事项: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准确详实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网上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将进入考试环节。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异议,可随时致电招聘工作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前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A4纸)。
(1)报名系统导出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还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和研究方向的证明及各类资格证书等。
(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3张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一寸免冠照片(本人在背面签字)。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试讲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70%,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30%,计算面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汇总后的成绩为面试总成绩。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总成绩,考试最终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四)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总成绩及名次。如考试最终总成绩相同,则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当进入体检人选出现空缺时,按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中共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须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否则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有权不予聘用。
六、防疫要求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防疫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调整,如因疫情影响调整公开招聘工作,将通过“龙江先锋网”发布公告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田
联系电话:0451-55576997
监督电话:0451-55576711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6-2号)。
附件:1.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2022年度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计划表 .xlsx
2.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docx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2年12月6日
按照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各高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庆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大庆市工人文化宫计划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3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大庆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四)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日之后出生,含当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五)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六)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要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七)符合岗位招考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大庆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邮箱邮件审核,后续环节请及时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一)邮箱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18日期间,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3年在校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专业及学位(预计取得时间、名称)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PDF格式)(附件2),及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记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3.《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大庆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3)。
4.《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大庆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名册》(附件4)。
5.报考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6.存档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以上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onghebu2673966@163.com)。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期间登录本人邮箱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在邮箱提交申请,修改提交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修改1次(标明修改次数)”。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规定,在“黑龙江人才周”、“市委书记进校园”等引才活动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招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大庆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2月23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的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需要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报名。
3.考生上传照片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如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密切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打印面试准考证,了解发放准考证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考生须在2022年12月23日登录大庆市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公示,核实本人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25日16:00前通过电话0459—2673966或报名邮箱反馈核实,过期不再受理,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方法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规定,在“黑龙江人才周”、“市委书记进校园”等引才活动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面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公告。
五、体检与考核
(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核或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大庆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若同一岗位顺延出现并列,以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考试及后续环节,报考人员须密切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时,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大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从报名成功后即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要按照要求填报并在面试时提交《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凡有考生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459—2673966
监督电话:0459—4666097
本公告由大庆市总工会解释。
附件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大庆市总工会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学历学位证明.docx
附件3: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大庆市总工会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4: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大庆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名册.xls
附件5: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大庆市总工会
2022年12月2日
一、工作内容
信访接待管理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信访接待、登记等辅助岗位1名(性别不限)。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自愿从事信访接待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2.熟悉办公软件使用,善于沟通协调和主动思考,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积极,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强度的工作压力,须参与节假日24小时突发事件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中文、法学及相关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福利待遇
聘用方式:合同聘用制;
薪资标准:1860元/月(应发工资总额);
福利:缴纳五险(个人部分自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3日
17:0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①填写《萨尔图区应急管理局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将身份证、毕业证等上学及参加工作期间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份;
统一压缩发送至sqyingji@163.com。
(二)考核方式
公开考核,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59-4680172。
附件:萨尔图区信访局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为进一步加强县域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我县应对新冠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填补专业领域人才需求,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经塔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按岗招聘、统一规范、分类实施、综合管理,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9个岗位22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塔河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塔河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含劳务派遣)人员学历放宽至中专;
(四)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4年12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含)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塔河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含劳务派遣)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或具有医疗相关专业执业(助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塔河县内公立医疗机构在岗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含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满8年及以上的三类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六)品行端正,廉洁奉公,身体健康,热爱医疗事业;
(七)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从业证书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在读大学生;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塔河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塔河县政府网站(http://dxalth.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同步在塔河县融媒体中心相关媒介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4日)。
(二)报名时间及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8:30—2022年12月23日16:30
报名地点: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联系电话:0457-3620023
(工作日8:30-11:00,14:00-16: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如下:
①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近期1寸照片5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③中专学历人员须提供普通中等专业(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④下载并用A4纸打印《塔河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黑色碳素笔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初中院校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
⑤在职人员(公益性岗位等)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⑥申请政策性加分或放宽条件的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每年首尾月工资支付单及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经卫生健康局认定的单位推荐信(注明工作起始时间、近3年考察情况),及近3年工资单复印件(盖章、签字);
⑦与报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符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缴费标准
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
(五)政策性加分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察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项目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察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在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察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可享受项目生政策。
3.塔河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考原聘用单位可享受工作每满1年获1.5分加分,报考其他单位可享受工作每满1年获0.5分加分政策,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实际工作年限以首年首月至尾年尾月掐齐累计计算(例如:2020年1月-2020年12月为满一年,报考人员凭聘用单位每年1月、12月工资支付单为佐证)。
符合政策性加分要求的人员,只享受一次加分,不得享受重复性加分,最终取最高加分值计入政策性加分。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就业部门出具证明界定身份及工作时间,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出具证明界定身份及工作时间,所有人员以实际提供工资支付单为准进行认定。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防疫知识》,满分100分,及格线50分(低于及格线不予进入面试资格)。考生笔试成绩在塔河县政府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拟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作为拟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塔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7个工作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塔河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定后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塔河县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以上未尽事宜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塔河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塔河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docx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docx
附件6:专业目录.rar
塔河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解决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市委编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数字鹤城产业研究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大数据应用基础研究,面向各行业领域重大需求提供前沿技术创新平台,负责数字鹤城建设咨询与顶层规划设计,促进大数据学术交流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齐齐哈尔市数字鹤城产业研究院计划公开招聘6名技术岗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统招学历;
3.具有5年以上机关、事业、一般纳税人以上企业单位工作经历;
4.年龄及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12月7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公告网站中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8时30分——12月22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邮件“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压缩包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ccyszyjy123@163.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认为紧缺岗位的可经市人社局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非紧缺岗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3)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4)对考生资格全程审核,凡弄虚作假的、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和不符合报名及考试条件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本次招聘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营在鹤城”微信公众号,不另行通知。遇特殊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
(6)在报名时限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7)请考生仔细阅读《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并按要求做好报考准备;
(8)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疫情期间所有考生需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扫描检验龙江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后,方可进入笔试、面试考场。考生如身体不适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如明知有咳嗽、发烧等症状故意隐瞒的,将由相关部门对其追责。
4.报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52-2799710(齐齐哈尔市营商局)
监督电话:0452-2795307(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驻纪检组)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5.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上传《报名表》(公告网站中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上传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流水等佐证扫描材料;
(3)上传本科及以上统招学历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交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上传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上传退伍证,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1科,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技术岗位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相关能力及经验、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两次抽签现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三)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省政府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面试成绩高的。
(四)考核与体检
对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三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数字鹤城产业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齐齐哈尔市数字鹤城产业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1:齐齐哈尔市数字鹤城产业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齐齐哈尔市数字鹤城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doc
附件4: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附件5: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2年12月7日
根据“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安排,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结合我单位实际,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引才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隶属于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省财政拨款。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和黑龙江省高水平建设高职院校。
(二)黑龙江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黑龙江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坐落于伊春市丰林县五营镇壮林街,隶属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自然保护区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区内生态保护、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黑龙江林业高级技工学校
黑龙江林业高级技工学校坐落于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是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唯一一所技工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08年晋升为高级技工学校,主要承担面向全省森工及社会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院校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2023年毕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研究方向与招聘要求相符。
5.硕士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6.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7.应聘人员原则上需要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指定网站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ljforest.com.cn)作为本单位引进人才相关工作指定网站(引进人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公示及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此网站相关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4日9时至12月20日16时。
2.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代码:202201-202215)报名邮箱:hlzyrsc@163.com。黑龙江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岗位代码202216-2022
27)报名邮箱:841590728@qq.com。黑龙江林业高级技工学校(岗位代码:20228-202237)报名邮箱:675695173@qq.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见附件3)。
(4)外语等级证书、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工作处章的在校成绩单扫描件;已发表论文、著作(首页及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毕业院校+xx专业本科、硕/博士+应聘岗位代码)。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岗位及代码。
(4)应聘人员报名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片。
(5)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三)资格审查
笔试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各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进行资格确认,审核通过后进入后续环节。应聘同一岗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所在院校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2022年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见附件3)④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的,可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⑤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提供政策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装订整齐。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招聘单位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复印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四)政策性加分
符合公开招聘加分的项目,按照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加分政策计算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13日。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考试
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采取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指定网站”、短信、电话等相关通知。
1.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文具参加考试,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面试人员的名单在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言语表达、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各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在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
1.体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相关规定审查聘用人员档案。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参加招聘的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按照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
八、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程。
2.本公告由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讨论决定。
3.报名咨询电话
(1)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代码:202201-202215)黄女士:15846789218
(2)黑龙江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岗位代码:202216-202227)邢女士:18814788048
(3)黑龙江林业高级技工学校(岗位代码:20222-202237)宋先生:13114658025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2.《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3.《应届毕业证明》.docx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
按照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各高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023届在校高校毕业生3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2年度大庆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四)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2月7日之后出生,含当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硕或专硕学位,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五)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六)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要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七)符合岗位招考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大庆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邮箱邮件审核,准考证打印等程序请及时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通知公告栏公告。
(一)邮箱报名。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12月16日9:00至2022年12月22日16:00期间,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专业及学位(预计取得时间、名称)等情况的证明(附件2,扫描件),及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记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3.本人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扫描件);
4.《2022年度大庆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
5.《2022年度大庆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报名信息名册》(附件4)电子版
6.报考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7.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存档证明(扫描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电子版材料。
以上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dqswbzk@163.com)。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期间登录本人邮箱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核的,即报名成功,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重新在邮箱提交申请,修改提交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修改1次(标明修改次数)”。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规定,在“黑龙江人才周”、“市委书记进校园”等引才活动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招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大庆市委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2月27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大庆市政府网站的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需要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报名。
3.考生上传照片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如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准考证将通过邮箱发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考生须在2022年12月28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公示,核实本人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30日16:00前,通过电话0459—6363549、6580766或报名邮箱反馈核实,过期不再受理,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规定,在“黑龙江人才周”、“市委书记进校园”等引才活动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面试规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核或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大庆市委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空缺依面试成绩进行递补,若岗位顺延出现并列,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考试及后续环节,报考人员须密切关注本人邮箱,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四)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行程码和健康码截图(打印纸质版)。考试当天无法按时间要求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防疫要求。考生须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大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大庆市委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参照面试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459—6363549、65807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459—6371959
附件1:2022年度大庆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x
附件3:2022年度大庆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2022年度大庆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报名信息名册.xls
附件5: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依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黑卫人函〔2022〕19号),黑龙江省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中日友谊医院)
隶属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面向社会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性病诊治等相关服务。
办公地点:1、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82号
2、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05号
二、招聘责任
黑龙江省医院按照规定程序,根据需求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自主决策、自行组织、自负其责。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公开招聘审批(含审核备案)事项,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医院2022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hlj.gov.cn)、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及黑龙江省医院官网(www.hljhospital.org.cn)发布。岗位查询、网上报名、照片上传、证件材料上传、缴纳笔试费、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英才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
请报名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聘计划、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08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08日以后出生);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2月08日)以后出生)。
(6)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本科生及研究生或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要求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招聘岗位,规培的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9)2020年以前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作要求。
(10)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11)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3)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被党政处分、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22年12月8日-12月20日9:00-16: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打开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实名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确认信息填报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本人需在打印出来的报名表中的诚信声明处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学校公章。将“网上报名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证件材料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不能大于1M)上传附件后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多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考生需时刻关注平台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网上审核。黑龙江省医院于2022年12月9日--12月21日9:00-16:00期间受理应聘人员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在2022年12月9日--12月21日9:00-16:00期间内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说明考生不符合此岗位报考条件。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持“高校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及“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持单位加盖公章或领导签字的证明进行加分确认。
6.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2022年12月23日—12月27日在英才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如未及时缴纳笔试费用,则视为放弃报名。除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给予退费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退费。
7.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英才考试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黑龙江省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8.注意事项:
(1)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3)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
(4)考生要对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考生自备2B涂卡铅笔或0.5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的招聘,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7)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咨询电话0451-88025712;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问题咨询电话400-100-6624。
(三)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考生可通过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黑龙江省医院官网查询本人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英才考试网及黑龙江省医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5.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及黑龙江省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七、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政策咨询电话:0451-88025712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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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医院2022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网上报名需提供材料清单.docx
黑龙江省医院
2022年12月2日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简称“人才新政30条”)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拟通过“绿色通道”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5.截至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之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含3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含32周岁);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包括引进岗位及要求、引进资格条件以及引进程序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12月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信息或材料不全、填报信息有误等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对于无人报考的岗位,经市委政法委书面申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取消原招聘岗位。取消的岗位引进计划可调剂到其他岗位,并于报名结束后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委托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2.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人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指定时限内完成,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引进岗位要求,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由市委政法委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要求的时限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除不可抗因素外,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及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六)审定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委务会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按规定办理引进手续。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手续办理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二)应聘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查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引进有关规定情况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引进人员在市委政法委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进行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队伍建设指导科:0477—858870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477-8587631
监督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477-858086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docx
2.诚信承诺书.docx
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为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提升鄂尔多斯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拟为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市疾控中心、市蒙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计划生育协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8名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其中市妇幼保健院1名、市蒙医医院4名、市疾控中心2名、市计划生育协会1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引进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有特殊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6.学历学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有特殊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其他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曾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健康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其他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等。
3.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7:30.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卫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鄂尔多斯市卫健委人事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大厦9007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被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开设开考比例,通过专业知识面试方式进行考查,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知识面试不划定测试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过程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知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根据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成绩并列,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等额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市人社局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因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环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考查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市卫健委党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市卫健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市卫健委将拟聘用人选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它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
(二)派驻纪检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在应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资格;对参与应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满足市新冠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健委0477-8588506;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477-8588511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xlsx
2.诚信承诺书.docx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巴人社发〔2022〕33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需求,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磴口县县直医疗机构列编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其中磴口县人民医院9名,磴口县中蒙医院4名,磴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磴口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30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部分岗位根据需要可将年龄放宽至40-45周岁,具体由用人单位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年龄计算日期从简章发布日计算。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记录;
(9)户籍不限。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位、学历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由用人单位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对于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号),要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历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事网(http://www.bskszx.com),磴口县政府网(http://www.nmgdk.gov.cn)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发布公告处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上传至指定邮箱报名(请以实名发邮件)。报名邮箱:bsdkwsj@126.com。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12月13日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7日-12月14日,请考生留意报名反馈信息。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制作一个PDF文件,文件名和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的顺序如下:
(1)《磴口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承诺人签字须本人签字,有工作单位的须本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应聘人员应当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下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
2.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简要说明理由并回复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应切实加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
4.领取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考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12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报考人员和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领取准考证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予发放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即视为自动放弃。
5.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以巴彦淖尔市和磴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时要求为准,在招聘公告中另行通知。
6.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实践技能考察方式分步进行,现场打分,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40分,专业实践技能考察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应聘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现场加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
结构化面试具体考察考生医德素养、专业理论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素质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具体考察考生本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水平。面试试题由评委在面试前在纪检、人大、政协部门监督下现场命题,封闭管理,同一岗位使用同一份试题。考生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磴口县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各招聘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应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中档案审核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1.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各招聘单位确定。
2.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招聘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原因放弃造成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磴口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各招聘单位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单位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花名册报领导小组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各招聘单位依据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八、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
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478-4400386
本方案由磴口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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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磴口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2.磴口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磴口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0日
为提升我旗疫情防控能力,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升“五大能力”抓好“五大培训”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察右前旗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专班的通知》(前新冠组发〔2022〕3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合同制聘用人员共计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户籍条件不限。
6.年龄条件:普通报考人员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不含)至2004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医学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不含)至2004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人员)。
7.学历要求:报名者需具备大专(国民教育序列)及以上学历。
8.专业要求: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类或药学类相关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http://www.nmgkwzx.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信息。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数码彩照,要求证件四个角露出,字迹清晰(jpg格式)。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数码彩照(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证明的数码彩照)。要求证件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jpg格式)。
(5)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数码彩照,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数码彩照(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数码彩照。要求证件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jpg格式)。
(6)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数码彩照。要求证件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jpg格式)。
5.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7.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8.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9.应聘人员对报名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10.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5日9:00至12月11日20:00。
2.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在资格审核栏中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会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3.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决定是否举行考试,考试公告视疫情等影响将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调整招聘计划。
(3)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试卷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考生必须用规定文字作答,否则按零分处理。笔试不指定教材,由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也全部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http://www.nmgkwzx.com/)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通过结构化面试的考评方式来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回答,不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和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http://www.nmgkwzx.com/)上公布。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2.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三日内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由察右前旗卫健委按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将拟聘人员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1.合同制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5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对照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2.合同制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察右前旗卫健委根据疾控中心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需要,对20名聘用人员统一进行调配与管理。
(九)薪酬待遇
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纳入绩效考核,同时享受察右前旗高层次人才引进住房保障政策。
四、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时间、程序、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报名咨询电话:0474-2263184
纪检监督电话:0474-2263674 0474-2263682
技术服务电话:0471-3298231
察右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4日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9号)文件精神和2022年度赤峰市公开招聘工作实际,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计划
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招聘85名在编工作人员。
二、补充招聘岗位
2022年度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和阿鲁科尔沁旗、克什克腾旗、红山区、元宝山区、林西县、巴林左旗6个旗县区公开招聘(5月21日笔试)中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等原因未招聘满的岗位。详见《2022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补充招聘方式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9号)文件精神,开展“1+N”补充招聘,采取一次笔试成绩N次有效的方式,即在参加2022年度赤峰市市直和各旗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月21日笔试)考试且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上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报名工作,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范围,优中选优,最大限度保证招聘计划使用。
本次补充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四、补充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2022年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报名。报名请到相应报考岗位专栏填报报考信息(例如:报考赤峰市图书馆岗位1的考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报名;报考克什克腾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1的考生到“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报名,以此类推)。
开考比例为1:3。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面试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旗县区和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开展资格审查工作。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苏木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不足3人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线上“云招聘”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相关公告信息。
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体检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和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期间,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空出的岗位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3-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补充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补充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及时发布。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并随时关注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2022年度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各旗县区简章为准。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咨询电话
2022年12月8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331740,负责本公告的解释工作;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2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咨询;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332636,负责网报技术咨询。
本公告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为拓宽人才选用渠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敖汉旗建功立业,助力敖汉旗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27号)和《敖汉旗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旗决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便捷高效、畅通有序,规范运行、协调推进,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0名。详见《2022年赤峰市敖汉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2、卫健系统引进的人才,需具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含)),不限户籍。
3、除卫健系统以外引进的人才,需具有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毕业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二轮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含)),不限户籍。
4、引进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考录(招聘)到敖汉旗以外的其他地区工作。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敖汉旗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敖汉旗行政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公告
“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公告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1、报名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http://bm.zhitaosoft.com: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03进行注册报名。
二是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人事考试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本次引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8:30—2022年12月13日17: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17:00。
3、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如下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居民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照片。
(3)报名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全日制本科入学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报名人员须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信息报名,报名、参加面试需使用同一证件。
(5)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
(8)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引进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随报随审”的原则,对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应于网上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提示退回理由。
在初审通过之前,报名信息可自行修改。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无《报名登记表》,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后果自负。
(四)资格复审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本人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8:30—2022年12月16日17:00,地点为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资格复审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
各引进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如各岗位设岗数与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0时,直接进入面试;如任一岗位设岗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高于1:10的,所有岗位都需先进行人才评价。依据人才评价复核认定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如需进行人才评价,相关方案将另行公布。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报名人员政策理论、专业能力、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引进人数与面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末位成绩仍然出现并列情况,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信息。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体检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对拟引进人员,采取考察组考察的方式进行,同时审核人事档案;对存在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引进聘用审批手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引进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时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依次按照学历优先,院校优先,学科优先,专业技术资格优先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五、其他事宜
(一)公开引进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三)引进工作程序、步骤、时间安排可能因疫情情况而调整,请及时关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站信息;对因健康或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本公告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咨询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476-4321036(报名期间工作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接受咨询)。
附件:2022年赤峰市敖汉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目录.xlsx
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
为进一步加强杭锦后旗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推动我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杭锦后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演职人员5名。招聘岗位为二人台演员2人、舞蹈演员(男)1人、器乐演奏员1人、剧务1人。最终岗位设置人数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一专多能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文艺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强。
(二)具体条件
1.二人台演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在1.60米以上;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中专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表现力强,基本功扎实,有较高的演唱和表演水平。
2.舞蹈演员: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5米以上,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中专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表现力强。要求古典舞、民族舞、传统舞种,基本功扎实,同等条件下有编导经验者优先录用。
3.器乐演奏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在1.60米以上;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中专及以上学历;基本功扎实,掌握乐理知识,具备良好的舞台经验;同等条件下具有伴奏经验者或熟练演奏多种乐器者优先录取,其它条件可适当放宽。
4、剧务:年龄、身高不限。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擅长沟通、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精通摄影摄像、视频剪辑、制作;熟练掌握新媒体宣传及直播各个环节安排流程;有新闻宣传相关工作经验。
5、一专多能者优先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职或者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组织或参与色情、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受到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由司法机关做出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决定的。
6.参加邪教等其它非法组织的。
7.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将《杭锦后旗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需在杭锦后旗政府网站下载打印)、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具有二维验证码学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及才艺表演视频,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m15121@126.com。邮件主题统一采用“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也可直接到杭锦后旗文化科技会展中心314房间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杭锦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组织实施,旗纪委监委、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报名结束后,将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联审。经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入围者不再通知。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所提交材料、联系电话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笔试,只进行面试。由文体旅游广电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专业技能考试:二人台表演类考试内容为基本功演练、作品表演(自选);舞蹈类考试内容为基本功演练、作品表演(自选);器乐类考试内容为作品独奏(自选)、听音、视奏、命题即兴伴奏;剧务按报考人员提交作品及材料,由专家组综合评定。
(二)“一专多能”考试:报考人员在完成报考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后,现场另外展示其它表演技能,表演须达到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三)考生音乐伴奏、乐器等自备。
六、成绩计算办法
(一)二人台表演类、舞蹈类、器乐类等现场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试分值为80分,“一专多能”考试分值为20分。剧务类由专家组综合评定。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成绩+“一专多能”成绩。
八、政审、体检与考察
(一)政审。政审需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审查,并在政审表(由旗公安局政工科提供)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二)体检。进入公示的拟聘任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考察。
(三)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技艺、能力表现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杭锦后旗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参照现有演职人员。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网报邮箱:qm15121@126.com
咨询电话:0478-6660815
0478-6660815
监督举报电话:0478-6660816
本公告由杭锦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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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杭锦后旗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政治考察表.xls
杭锦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2年12月5日
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大力引进符合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要求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方案》要求,珲春市拟面向社会择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招聘珲春市各相关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6人。其中,综合类岗位(非教师岗位)拟引进15人、教师岗位拟引进31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日至2004年12月2日期间出生),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2日为准,年龄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学历条件
不同岗位对学历要求有所不同,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毕业生除外)。
注:本次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考教师岗位中“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免笔试。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7)范围内。
5.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7)范围内。
全日制学历认定标准如下:
1.在国内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在学习期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工资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学习期间向学校转递本人档案;毕业时取得报到证。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撰写论文期间及疫情原因除外)每年回国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4个月;在学习期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工资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四)其他条件
1.珲春市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户籍条件及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以《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
2.珲春市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珲春市户籍条件的,须上传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扫描件或照片至报名网站,迁入珲春市户籍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2日(不含)前。
3.2023年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学历、年龄等要求的所有岗位。珲春市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仅限2023年高校毕业生、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须上传未参保证明及《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或照片至报名网站。
4.报考“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报考专业以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自设专业本科、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视所学核心课程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5.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于暂未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1)报考高中或初中教师岗位,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对于在2022年及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2年及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上述所有情形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上岗后,可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同时,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2023年12月31日以前,无法取得“学历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5.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
6.公务员招录、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以及珲春市自主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考生在延边州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才引智工程、自主招聘选拔过程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9.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人员。
10.珲春市现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7日9:00至2022年12月24日16:00
报名网站:珲春示范区网(http://www.tmjnews.cn/)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只允许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1个岗位。考生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二)报名须上传材料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学历、报考岗位等信息,同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报名网站,填写信息及上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1.报考“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须上传下列材料至报名网站:
(1)近期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约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身份证(正、反面各1张);
(3)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大专学历只需提供毕业证书);
(4)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
(5)本人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7)未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
(8)报考岗位有资格证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须上传下列材料至报名网站:
(1)近期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约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身份证(正、反面各1张);
(3)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与学位证书;
(4)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
(5)本人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7)未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
(8)报考岗位有资格证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须上传下列材料至报名网站:
(1)近期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约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身份证(正、反面各1张);
(3)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与学位证书;
(4)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
(5)本人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7)未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
(8)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的《个人档案存放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证明,须提供《个人档案存放承诺书》(附件5);
(9)报考岗位有资格证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0)加分项(非必要项):党员证明、校级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经历证明(仅限本科期间)、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证书(不包括励志奖学金)、国家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国家或省级三好学生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9:00至2022年12月26日18:00。工作人员将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缴费
1.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须24小时内通过手机银行、柜面服务、网上银行3种方式向指定账户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6:00。
2.考生转账账户信息:
户名: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账号:000012012000002955345
开户行:珲春农商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行号:314249420016
注:转账时须在摘要信息(附言)处备注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后四位,并将完成转账页面或缴费凭证等信息,截图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视为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后,概不退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收费标准:报考“限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笔试收费60元/人(报名费25元、考务费35元),面试收费80元/人(进入面试考生现场缴纳);报考“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免笔试,收费105元/人(报名费25元、面试费80元)。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并完成缴费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7日(星期六),在珲春市内统一开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特殊原因推迟笔试时间,将在珲春示范区网发布补充通知;
2.参加笔试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7日9:00;
3.面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23年2月中下旬,在珲春市内统一开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参加面试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拟定于2023年2月中下旬,具体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珲春示范区网发布的补充通知。
(七)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不设及格线,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作答。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通用知识》;
2.教师岗位笔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
(二)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谈”“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1.报考“限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2.报考“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免笔试,均参加面试。根据《基本素质分析评分表》(附件6)对考生所报材料进行基本素质分析,通过查阅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证书、国家或省级三好学生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等,了解掌握其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学业表现、学生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基本素质分析评分表》进行量化赋分。基本素质分析实行百分制。
注:本次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考教师岗位中“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免笔试,基本素质分析评分表中“学习经历”部分,相应学习阶段其档位分值加12分折算。
(三)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照笔试(基本素质分析)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结构化面谈”或“试讲”成绩其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视为考试不合格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折算及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笔试、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进入考场。无法提供上述任一材料的,不能参加考试,不予补考。
2.在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报考人员提供本人的“吉祥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扫吉祥码,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请报考人员主动配合。凡不能提供绿色“吉祥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不允许参加本环节考试。体温检测超过37.3℃的报考人员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经现场评估确认可以参加考试后,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并遵守相应疫情防控措施;经现场评估确认不得参加考试时,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通过上述环节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报考“限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完全相同,进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报考“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基本素质分析中,学习经历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学习经历成绩完全相同,进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到指定医院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审档与考察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拟聘用人选档案进行集中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的考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
在体检、审档、考察等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此次引才资格条件或考生主动放弃,导致引才计划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岗位调剂环节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岗位调剂
在以上环节结束后,将根据空岗情况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具体事宜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在珲春示范区网发布)。
九、公示
在珲春示范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本次引进人选服务期3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年对引进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任意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享受相关待遇。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延边州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招才引智工程选拔。
在自主招聘工作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公示后,个人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服务期内辞职等情形将视为失信行为,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今后将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招才引智工程选拔。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审档与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保障政策
符合相关标准的聘用人选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事业编制。落实省编制库备案事业编制。
(二)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28周岁(199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6万元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28周岁(199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8万元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32周岁(199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万元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35周岁(198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才津贴;人才津贴分6年发放。
(三)人才公寓。符合《珲春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在珲春市区无个人住房(含本人、父母、配偶)且租住商品房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珲春示范区网(http://www.tmjnews.cn/)为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唯一官方网站。招考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以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珲春示范区网发布和进行。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及各项通知。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
珲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433-7525283、7528515
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01.附件1: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02.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03.附件3:笔试、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
04.附件4: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仅限2023年高校毕业生、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doc
05.附件5:个人档案存放承诺书(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doc
06.附件6:基本素质分析评分表(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xlsx
07.附件7: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xlsx
08.附件8: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评分表(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xlsx
中共珲春市委组织部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延边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招聘博士后出站人员1名。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体解剖学专业教师;
(二)招聘岗位级别: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岗位条件: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我校“图们江学者支持计划”的一事一议。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日至2004年12月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延边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主要家庭成员中明确注明上述教职员工姓名及职务,便于学校安排该类人员回避。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有上述有关人员存在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邮件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gkzp.ybu.edu.cn
联系电话:0433-2732067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2日下午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将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上传报名网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错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整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整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整理)》《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登录招聘网站(http://gkzp.ybu.edu.cn)自助查询。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未查询到资格审查结果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2年12月份,即到2022年12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的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资格审核后由学校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大学(http://www.ybu.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延边大学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33-2732067(延边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监督举报电话0433-2733253(延边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二)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延边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解释。
延边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2年12月2日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乡村医生7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
二、岗位设置
详见《千山区2022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男、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具有临床医疗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临床、中医类别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千山区辖区户口均可报考。所报招聘岗位不属于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需确保能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出勤,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责令退出村卫生室执业。同时所报考岗位,需得到所在岗位村委会法人拟聘用(乡村医生为村聘、镇管、卫健局行业管理)。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五)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以上资质证书的,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免于考试。
(八)根据辽卫办【2020】57号文件精神,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或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九)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与原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尚未解决的。
5、存在非法行医受过处分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s.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千山区卫生健康局基层科。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3、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如下材料: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认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家学历认证报告、省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办理收据、网上办理学历认证受理截图、档案原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边报名边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户籍和其他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6、报考人员公示。报名后,通过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s.gov.cn)对报名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撤销。
7、2022年12月19日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址:千山区卫生健康局基层科。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新冠疫情知识占20%;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第三版)占30%;全科医学知识占50%。满分100分。笔试分三部分题型,填空题,单选,多选题。
2、笔试时间及地址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
3、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四)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本人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则增加并列者进入面试,若不达比例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回答问题,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举止仪表气质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回答问题。
3、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各测评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25%、言语表达能力20%、应变能力25%、举止仪表气质10%、专业知识能力20%。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拟被录用人员的确定: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可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被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具有较高学历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一致的加试一场面试。
6、调剂。报名时签署了《自愿调剂申请书》且总成绩优异但未被所报岗位录取者,卫健局将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安排调剂。
7、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拟被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接受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本人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结束,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在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对象。同时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注册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1年。
(九)岗前培训
由区卫健局统一安排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合格后由所在镇、村安排上岗。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和监考人员中凡有直系亲属参考的,要主动回避。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二)各参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请留意公告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电话:2312718
附件:1、千山区2022年乡医招聘岗位表.xls
2、千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xls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是营口地区唯一一所公立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隶属于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任务,是营口市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30000平,建筑面积24000平,编制床位530张,人员编制232人,医院临床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睡眠科、康复科、医养结合等多个临床科室,以及医疗影像、检验、药剂等多个医技科室。近年来,医院不断发展壮大,今年将在中心血站旧址开设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参照营口市事业单位招聘办法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人员均可报考。
三、具体岗位和人数要求
招聘岗位6个,招聘人数14名。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其他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因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详见《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
五、资历要求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和基本条件加分的方式进行。
七、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信息在营口人事人才网(ykrl.yingkou.net.cn)上发布。
(二)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应聘的人员以PDF格式上传下列材料至邮箱:417635887@qq.com,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7-3352058。
(1)《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粘贴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除外);
(5)所报专业相关资历证件;
(6)能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健康承诺书》(附件2)。
2、招聘截止日期后,会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三)考试
1、参加考试人员:初审合格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抽签、面试考试和基本条件加分的方式进行。面试考试实行专业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基本条件加分需在面试考核合格后进行,加分项目包括学历、资格及工作经验(如具备工作经验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最终以个人档案劳动合同为准)等方面。
(五)确定录用人员
考核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各类岗位招聘计划数,总得分由高分到低分录用,若同一岗位成绩并列者,则需安排加试答题,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1、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要求,组织实施。
2、已录用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到前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人事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福利待遇
参照营口市市平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医院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和待遇执行。
八、其他要求
1、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将在营口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点击查看>>>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zip
健康承诺书.zip
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zip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素质高学历人才,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3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新闻网、青海人才工作网、青海三江学堂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填报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的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三)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的学历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线上主要采用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考核。
1.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谈、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2.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试讲、面试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3.引进紧缺专业本科学历的,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工作根据需要可在集中引才地区组织进行,也可先签订意向性协议,再到用人单位参加考核测评。具体考核测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内2023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双方协议)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体检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察(政审)工作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企业引进人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简化程序。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入职手续。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级、市(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使用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由公立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合同期内,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3.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规定享受与该企业员工相同的各类社会保险。
四、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我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也可按照《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9〕112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青教基〔2019〕8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省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由省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具体标准是: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4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本科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3万元。
各市州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按照各地区有关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中央驻青单位和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由引进单位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
(二)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省级人才保障周转住房。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3.享受“家庭式”人才引进政策,对省级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在服务期内可以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定在空缺编制内直接考核聘用。
4.按照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的原则,从优保障子女入学。
5.事业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6.事业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来青前的收入水平和在青工作绩效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协商确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企业可按照相应规定确定其合理薪酬。
7.优先推荐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8.各用人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9.由省委人才办建立长期联系服务机制,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等省级人才项目。
六、具体事宜
各用人单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具体考核测评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另行制定并随时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予以关注并及时查询。
附件:1.青海省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汇总表(事业单位)(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青海省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汇总表(企业)(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点此链接查看)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点此链接查看)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2022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2022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表)。
(二)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均面向全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2年12月9日9时-15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9日9时-16日18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考生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二)考核
此次招聘在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组织实施。招聘计划表中岗位为:教师(4)、教师(5)采取“试讲+实操”的方式;教师(1)、教师(2)、教师(3)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辅导员(6)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核相关的具体内容将在考核通知中另行规定。
考核结束后,公布应聘者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岗位,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 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需对考生个人的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应急防范措施
考生应随时关注德令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通告,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防范措施。
五、其它事项
(一)在编人员须知
1.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
报考。
2.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时间认定
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和专业认定
本《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或学历证书中专业后面的xx方向和括号内标注的xx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此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四)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
(五)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xrs.gov.cn)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网(www.qhcdmzy.com.cn)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监督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0977-8220181
咨询电话: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部) 0977-8202289
附件:2022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8日
2022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职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层次 |
最低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所需资格条件 |
考核方式 |
1 |
教师(1) |
专技 |
1001 |
1 |
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硕士 |
硕士 |
全国 |
国民教育系列,35周岁以下 |
试讲+结构化面试 |
研究生及以上 |
2 |
教师(2) |
专技 |
1002 |
1 |
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艺术学 |
硕士 |
硕士 |
全国 |
国民教育系列,35周岁以下 |
试讲+结构化面试 |
研究生及以上 |
3 |
教师(3) |
专技 |
1003 |
1 |
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 |
硕士 |
硕士 |
全国 |
国民教育系列,35周岁以下 |
试讲+结构化面试 |
研究生及以上 |
4 |
教师(4) |
专技 |
1004 |
1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分析化学,应用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 |
硕士 |
硕士 |
全国 |
国民教育系列,35周岁以下 |
试讲+实操 |
研究生及以上 |
5 |
教师(5) |
专技 |
1005 |
1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植物病理学 |
硕士 |
硕士 |
全国 |
国民教育系列,35周岁以下 |
试讲+实操 |
研究生及以上 |
6 |
辅导员(6) |
管理 |
1006 |
6 |
不限专业 |
硕士 |
硕士 |
全国 |
国民教育系列,35周岁以下 |
结构化面试 |
研究生及以上 |
7 |
合计 |
|
11 |
|
|
|
|
|
|
为进一步加强宁东医院医疗专业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学科建设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3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宁东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七)符合《2022年宁东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等人员不得报考。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至12月10日(星期六)18:00,考生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程序
①访问报名系统。考生访问网址https://ndjdgwh.zhaopin.com/,进入宁东基地管委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报名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扫描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②登录方式。使用手机验证码或微信二维码登录。
③填写报名表。点击在线报名页面,选取目标岗位,点击岗位对应的“报名”按钮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成功后,页面会显示投递成功字样。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岗位一旦选定,不能更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准确、规范填写个人信息,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以及恶意注册干扰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④资格审查。考生提交完整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2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且未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最后时刻提交报名表,且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考生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⑤确认报名结果。报名表提交后,考生可在个人中心查看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个人中心查看审核结果。
(二)笔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1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生加3分(需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
4.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加3分。
同一报考者不累计加分。
(三)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内容。面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聘为工作人员情形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招聘资格。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备案。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自治区宁东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登记表》(附件2),报宁东管委会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招聘手续。宁东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报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备案,实行备案管理。
五、薪资待遇及其他
1.人员录用后与宁东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与医院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东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ningdong.nx.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应及时关注官网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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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东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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