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鄂州市鄂城区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2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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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为了体现招聘教师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一岗位面试工作,区分原市直学校和街道学校,将城镇义务教育学校部分小学岗位和幼儿园岗位进行了分组,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岗位分组情况,按需报岗。
 
  四、招聘程序
 
  2024年度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在鄂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指导下,由鄂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笔试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 //www. hbea. edu.cn/)进行,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按《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在线办理减免手续。
 
  (二)笔试成绩查询及加分
 
  1.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鄂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精神,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加分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及时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须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②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交教育部认证证明;
 
  ③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
 
  ⑤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
 
  ⑥关于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除需提供上述材料①②③④⑤外,还需提供退役证书、户籍、入伍、退役后登记地等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并将声明扫描发送至鄂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邮箱Ecqjyjzzrsg@126.com。未出具书面声明且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按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人数1: 3的比例(紧缺急需岗位可降低比例至1:2),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达到入围面试名次的,同时进入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鄂州市教育局官网、鄂城区政府官网同步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3. 考生成绩确定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五)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根据岗位依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2.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需签订《鄂州市鄂城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学校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3.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鄂州市教育局官网、鄂城区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等报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待遇说明。根据市直学校划转鄂城区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管理原则,原市直学校本次新招聘教师待遇按鄂城区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2.聘用须知。首次聘用教师必须在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完成三年服务期方可异动。
 
  3.严肃纪律。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未尽事宜。公告未涉及事项参照《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执行。
 
  本公告由鄂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鄂城区教育局:027-60281751  027-60281758
 
  鄂城区人社局:027-60896220
 
  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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