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台州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工作人员。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4、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事业干部,应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事业干部,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教师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除新录用第一年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