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执行,一类岗位4404元/月,二类岗位2730元/月,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