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南大理事业单位笔试最低分数线(2022云南大理事业单位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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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大理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2023年云南大理事业单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8:00

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需登录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录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需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2云南大理事业单位笔试最低分数线

2022云南大理事业单位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考试类型有效笔试成绩总平均分(不含加分)的80%确定各考试类型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不含加分)中,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实作)人员。若进入面试(实作)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实作)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由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进入面试(实作)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不含加分)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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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大理事业单位面试最低分数线

2022云南大理事业单位面试(实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职业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实作)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大理事业单位面试(实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其中,州级岗位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市(乡镇)岗位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不含加分)中,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实作)人员。在面试(实作)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不含加分)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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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文山州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只面试的岗位须参加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网站:文山州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20.164.79.75/wssyexam);手机报名:微信关注“文山州人社局”公众号,注册个人信息(注册账号可用于电脑端登录),通过“在线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考。报名主要程序是:签订诚信承诺书后按系统提示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情况查看、准考证打印等。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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