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岗位
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岗位
上蔡县人社局是负责本地区人力资源工作的政府部门,下设多个二级单位。目前,该机构的二级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失业人员就业,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咨询等服务。2. 劳动保障监察所:主要职责是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管,防范和打击非法用工、欠薪等违法行为。3. 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和监管本地区的公务员招录工作,保证公正和公平。4.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社会保险制度,确保参保群众的权益。5. 人才交流中心:支持企业吸引人才,协调人才流动,鼓励创新创业,促进经济发展。6.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致力于女性和儿童的权益保护和发展,加强社会关爱和服务。以上是上蔡县人社局的主要二级单位,每个单位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使命,共同为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二、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具体程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二)报名地点: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9办公室(雨城区先锋路30号七楼)。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三)报名材料: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三)考试考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比达到30:1及以上时,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1.面试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2.面试考核结束后,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情况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五)考察体检结束后,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六)公示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9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四、政策待遇(一)编制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二)工资、补助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相关事项提示: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1.政策咨询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年3月13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蔡县人社局是负责管理上蔡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机构。其下设有多个二级单位,包括:1. 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信息咨询和推荐就业等服务,帮助他们尽早就业。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和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保障参保人员的福利权益。3. 人事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事管理、考试录用、用人单位登记等工作,是上蔡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机构。4.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劳动法律监督和维权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5. 退役军人事务中心:主要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创业、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总之,上蔡县人社局的多个二级单位各司其职,共同促进了上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
上蔡县人社局有下面几个二级单位:1. 养老保险科悉蠢:负责参加城乡居笑缓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及维护养老保险待遇等工作;2. 失业保险科: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及维护失业保险待遇等工作;3. 生育保险科:负责参加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及维护睁升陪生育保险待遇等工作;4. 医疗保险科:负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申领及维护医疗保险待遇等工作;5. 福利科:负责社会福利及低保等政策实施;6. 劳动保障科:负责实施劳动保护及劳动安全卫生等政策;7.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科:负责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及参保人员管理等工作;8. 社会保险指导科:负责社会保险咨询及政策解读、政策宣传等工作;9. 信息中心: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及数据分析工作;10. 后勤保障科: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及财务、办公室维护等工作。
人社局人事考试岗位
事业编制的招考岗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看: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不同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在官网上发布招考信息,包括招考岗位、报名时间、考试内容等。2.各地事业单位招聘网站:许多事业单位都有自己的招聘网站,可以在网站上查看招考岗位信息。3.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会在各大媒体、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平台上发布,可以通过这些平台查看招考岗位信息。4.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一些专门的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也会发布事业编制的招考信息,可以通过这些平台查看招考岗位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招考信息可能会有所不同,应当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情况进行查询。同时,招考信息也会不定期更新,应当及时关注相关渠道的最新消息。
考事业编有以下方式看岗位:1、全省组织的,要查询省人事考试网。2、全市组织的,要查询市人社局官方网站。3、县区组织的,要查询区县的人社局官方网站。4、关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网站。如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事业编岗位分类:事业单位岗位的具体划分,通常划分成三种类别,分别是: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技能岗。1.管理岗位的级别分为1级—10级,通常适用于事业单位当中的主要负责人、各机关负责人以及各科室或者办公室人员等。2.专业技术岗的级别通常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具体划分为13个等级,通常适用于教育类事业单位中的教师、医疗护理类事业单位中的医师和护士等人员。3.工勤技能岗的级别有两大类,分别是技术工岗和普通工岗,普通工岗不分级别,通常适用于事业单位中司机、电工等岗位。
为进一步援助帮扶我市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渠道,提升基层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持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发[2012]22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民政协理员476名,其中:沭阳县126人、泗阳县83人、泗洪县85人、宿豫区66人、宿城区70人、市直46人,从事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本市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宿迁市公益性岗位认定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本市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5日至199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培训上岗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人事考试网、宿迁民政网和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资格审核和网络报名 1、资格审核和报名方式 报名由市、县(区)联动实施报名、照片通过网络进行上传。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8月16日09∶00-8月23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①县区初审: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职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市场,由人力资源社保障局和民政局接受资格初审。 宿迁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14号,咨询电话:84359663 沭阳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广文大厦,咨询电话:83595658 泗阳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泗阳县北京东路11号,咨询电话:85223128 泗洪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泗洪县长江东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9886215 宿豫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宿豫区中通名仕佳园西门北首,咨询电话:84465153 宿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宿城区通和桂园门面房向北100米,咨询电话:82960221 资格初审需携带的材料:①一寸免冠近期彩照4张。②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③《低保证》、《特困职工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家庭困难情况的相关材料。 ②市级复审:8月24日9∶00~8月24日16∶0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民政局对各县(区)初审合格人员材料原件进行集中复审。 (3)电子照片审核时间: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 资格审查通过后,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请各考生资格审查24小时后至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是否通过。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进行电子照片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2年9月12日—14日。 (三)笔试 笔试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9月15日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省厅分数线划定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民政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民政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区)人社局会同民政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民政网公示,公示期七天。 (七)培训上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派遣到各地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工作。 四、岗位职责及工资福利待遇 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重残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孤残儿童救助等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优抚安置、防灾减灾、老龄工作、社区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其他有关民政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与民政社会工作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月工资,沭阳县1200元、泗阳县1200元、泗洪县1200元、宿豫区1200元、宿城区1200元、市直1200元,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宿迁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指定网站: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宿迁市民政网 宿迁人事考试网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鹤岗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3月22日。
贵州省2023年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成绩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一)考生即日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别后,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考生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点击首页“人事报考”-“成绩查询”-“查看成绩”输入相关信息也可查询。
二、成绩核查
(一)核查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因全部为客观题,只核查考生参考为0分卷及违纪情况,其它情况不再进行核查;《申论》考试只核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本人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核查地点填写申请表交工作人员核查。
3月28日(上午9:00-12:00)到核查地点领取核查结果。如成绩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和招录单位,并统一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核查地点
1.贵阳市考区: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13楼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1308室
2.六盘水考区: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二科(2304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3.遵义考区: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社保大楼609室
4.铜仁考区:铜仁市碧江区西环大道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
5.安顺考区: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考试中心
6.毕节考区: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毕节市麻园路社保大楼七楼)
7.黔西南考区: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人社局七楼考试院办公室)
8.黔东南考区:贵州省凯里市永乐路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凯里市永乐路七小旁)
9.黔南考区:贵州省都匀市大坪镇匀都国际B栋503室
10.省直考区: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
三、部分成绩字段说明
(一)缺考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缺考”字段栏为Y表示该科目缺考;“缺考”字段栏为N表示该科目正常参考。
(二)违纪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情况”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情况描述;“违纪情况”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三)违纪处理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处理”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处理结果描述;“违纪处理”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四)备注
成绩查询结果中:“备注”字段栏为特殊情况描述,“备注”字段栏为空表示无特殊情况。
好。1、单位工作环境好,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这个单位有独立的办公室,有空调等基本设施,是很好的,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2、福利待遇好,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员工的工资在5000元到7000元,入职就有五险一金,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
新疆人社局人事考试岗位
根据新疆教育考试院的公布,新疆考区进面分数据为历史、地理、政治、物理学科各450分;化学、生物、英语学科各420分;数学学科各390分;语文学科各200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精神,现将自治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组织工作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二、考试设置及报名事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三、报名时间及流程(一)报名时间。202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10:00--7月28日,7月27日19:00时报名截止,7月28日23:00 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咨询。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2.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初次报考者应采用近期半身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五)特别情况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会特别提示:“因你曾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依照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可要求你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请予以配合”。(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通知要求,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咨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电话。(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2月1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四、考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19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20日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五、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9月14日至19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六、考场设置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疆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七、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八、注意事项(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省份报名参加考试,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二)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三)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布。(四)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1号)进行处理。(五)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会及时推送考试动态。九、查询成绩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新疆公务员历年来都是一年进行一次公务员统一招考。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中下旬,相关招考信息会第一时间发布在新疆人社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以及新疆党建网。想要报考的考生需要密切关注这几个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公务员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主要的考试科目有:公共科目主要是行测及申论两门。部分专业岗位可能需要加试相关专业科目。
鹤岗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文电、会议、信息、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后勤、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审核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处罚程序及行为的合法性;承办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管理;负责普法宣传工作。负 责 人:孙晓禹二、政工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系统内的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负 责 人:张佰祥三、财务审计科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县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预算、决算、财务分析,对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 责 人:刘兰波四、人才流动开发科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工作;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和人员调配事宜;负责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提出国家和省急需并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驻外机构工勤人员的选派与协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对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市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及市外机构和组织在我市开展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审批和监管;负责市内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状况、人力资源交流情况的统计发布。负 责 人:程 利五、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协调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和指导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 责 人:杜大山六、职业能力建设科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及发展规划;拟订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拟订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办法。贯彻执行技工院校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技工院校设立审核事宜;指导技工院校招生、推荐就业、教学管理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师资队伍建设;监督技工院校评估标准实施情况。负 责 人:李桂荣七、专业技术与引智科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专家和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市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的选拔及服务工作,负责市长特别奖的实施工作;拟订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宣传工作,拟订年度引进智力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出国(境)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引智工作经验交流和引智成果的推广应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负 责 人:杨益民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组织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备案工作,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监督指导考试工作。负 责 人:王旭东九、劳动关系科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承办中省直驻鹤企业从市外调配人员事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办法;审核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审核市直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牵头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工作;参与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负 责 人:魏新民十、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人员退休政策;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负责中省直驻鹤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制度;协调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市直机关优秀公务员休假疗养。负 责 人:张 磊十一、养老保险科拟定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政策;拟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及管理办法、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实施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给付标准及组织鉴定工作;拟定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及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发展规划;拟订社保经办机构执行养老保险政策情况监督考核办法;负责参保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工作。负 责 人:赵国元十二、失业保险科拟定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实施失业保险费率确定方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失业保险稽核规则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拟订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十三、医疗保险科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标准、管理办法;负责对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负 责 人:杨晓林十四、工伤保险科拟定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及再次鉴定工作;参与非工伤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及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 责 人:李 琼十五、职位管理科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性政策法规;拟定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管理办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审核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并负责实施。负 责 人:孟昭信十六、考试录用科贯彻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 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 责 人:杨 勇十七、考核培训奖惩科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制度;拟订市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人员,指导和协调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奖励表彰工作,代表政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评估办法;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负 责 人:赵晓惠十八、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规定、规范和实施办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对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组织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输出及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服务体系和信息建设。负 责 人:尹洪军十九、信访科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督办、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集体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对信访信息进行汇总并提出建议。负 责 人:任淑环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纪律检查工作。
薛文刚 党委书记 局长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刘忠林 党委委员 副局长负责常务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访科、人才流动开发科、工资福利科、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市政府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就业局、失业保险中心、农村社会保险中心李 丽 党委委员 副局长分管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与引智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医疗保险局、档案托管中心周延斌 党委委员 纪检委书记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分管政工科、监察室、工会、团委。杨树桥 党委委员 副局长分管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局)、劳动人事仲裁院、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王 昕 党委委员 副局长分管养老保险科、人才服务局、信息中心。梁国海 市军转办副主任负责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分管军官转业安置科、考试录用科、考核培训奖惩科。高 英 副调研员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位管理科、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