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网授权委托书
中国人事考试网授权委托书
执业药师电子版证书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领取,执业药师纸质证书在各地人社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各地执业药师证书具体领取地址需要关注各地区人社局或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领取通知。执业药师证书有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电子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验加注下载领取,执业药师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版证书领取有邮寄领取及现场领取2种方式,邮寄领取需考生本人签收,现场领取通常在各地人社局或人事考试中心。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办法:一、电子证书领取:各省执业药师电子证书打印入口开通后,考试合格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证书打印入口,自行打印执业药师电子证书。二、纸质证书领取:现场领取:①本人领取:考生本人携带证书领取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纸质证书,本人领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他人代领: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领证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领证材料领取,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地区禁止他人代领。他人代领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邮寄领取:大部分地区还开通了资格证书邮寄领取通道,不能到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以登录证书邮寄系统,填写相关证书邮寄信息,即可邮寄证书到家,邮费是否自费因地区而异。执业药师证书电子版查询官网执业药师证书电子版查询入口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地点下方免费复习资料内容介绍: 2018年执业中药师(中药知识一)考试真题 格式:ZIP大小: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下载 格式:ZIP大小:8KB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2022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预计将在2023年1月份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查分入口统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需要登录官方网站自行查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科目的及格分数均为60分。2022湖南安全工程师查分时间2022年湖南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预计在2023年1月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选择对应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最后进入成绩页面,考生核对信息并查看成绩。2022湖南安全工程师成绩有效期2022湖南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最多可以保留四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核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考生成绩实行四年滚动管理,考生只要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个考试科目即算合格,免一科考生成绩三年滚动,免两科考生成绩两年滚动。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经考后资格核查发放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2022湖南安全工程师证多久能领湖南2022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证书一般会在考试成绩发布后4-5个月左右开始领取,目前,湖南2022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尚未发布,预计发布时间在2023年5月上旬,届时证书领取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才能确定。为防止他人冒领导致证书遗失等情况,请考生本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书原则上不得代领。如因特殊情况考生本人无法前来领取证书,请代领人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持证人签字的个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办理领取手续。具体要求还请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湖南省总考试人数约为14253人。。长沙考区占本省考试的43%,参考人数是6129人
人事考试委托书
【 #软考# 导语】2022年上半年四川广安市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22年度翻译、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经济师(高级)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到我市,现就我市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成绩是否合格。 二、领证方式(疫情期间建议采取邮寄方式) (一)邮寄领取 1.申请方式 快递费用由申领考生自行承担,实行邮资到付,具体资费标准为:广安市内,每份邮件11元;广安市外、四川省内,每份邮件13元;四川省外,每份邮件18元。 注:该收费标准为邮政公司报价并收取,如有疑问,请咨询邮政公司。 (二)现场领取 1.所需资料 合格证书原则上由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领取。 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来领取证书的,可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样式见附件)委托他人代领,领证时需同时出具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时间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周一至周三领取(冬季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领取地址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105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联系电话:。 附件: 委托书模板 原文标题: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等合格证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现役军人。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二、报名及缴费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8:00。(一)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二)网上缴费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18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岗位调整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7,2023104011-2023104024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3年3月13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5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四)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7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考试(一)笔试1.笔试内容: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3年4月22日至4月23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3年4月24日在该网站公布。5.笔试加分:(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18室),递交材料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3年4月3日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3年4月6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二)资格审查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7,2023104011-2023104024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7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于2023年5月9日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8:00。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5)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编码2023104001岗位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三)面试1.面试方式: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微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四)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四、体检及考核(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考生,本次体检时,还需对相应残疾类别及等级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持证标准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五、公示与聘用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聘用后,所有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岗位聘用后在龙马潭区所属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七、公告解释权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面向残疾人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政策网络报名技术监督电话:0830-12388。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7日附件:年上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xls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xls4.同意报考意见.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现场确认授权书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指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市内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全日制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在酒泉市的中国公民。 2.驻酒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我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当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三)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者以及有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我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七)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八)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九)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2022年5月9日9:00-5月20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次:2022年6月14日9:00-6月26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各认定机构通知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认定机构选择”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认定机构选择 酒泉市教育局负责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在酒泉市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在本辖区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驻酒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书》并对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2)并按要求装订。 2.申请认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要按照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分2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2022年5月23日8:30-5月27日18: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次:2022年6月27日8:30-7月1日18: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各县市区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为准,请申请人及时查阅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或咨询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免错过现场确认时间。) 2.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地点为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F区教育局综合服务窗口(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 3.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4.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市内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全日制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申请人为驻酒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出示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各地认定机构应当加强学历真伪性审核,并在学信网验证申请人学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四)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认定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须提前了解相应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或联系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附后),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酒泉市2022年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酒泉市教育局: 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事务服务窗口: 肃州区教育局: 金塔县教育局: 玉门市教育局: 瓜州县教育局:、 敦煌市教育局: 肃北县教科局: 阿克塞县教科局: 附件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附件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3:委托授权书 酒泉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
【精华】授权委托书模板汇总十篇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被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在很多事务中都会使用到委托书,那么你有了解过委托书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授权委托书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致:
现委托受托人全权代表我办理 的报名相关事宜。受托人在办理该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视为本人签署,以上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特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为凭。
授权人:
XXX年06月11日
在招标人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委托单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职务:_____
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职务: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因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今委托 同志(性别: 年龄: 岁,身份证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 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相关事宜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系现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第标段的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
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我单位员工________(等)________位同志,前往你处代表本单位负责招聘事宜,请予以接洽。
人员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其权限为办理相关招聘业务:
现场招聘、网络招聘、报纸招聘、委托招聘、信息张贴。
以上人员若有人事变动,我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如果我单位未及时通知你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特此申明!(有效期6个月)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教育学院:
本人因____________的原因不能按时到校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现本人___________(委托人)同意委托____________(受托人)代为办理_____________事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学习形式_______专业/层次联系
电话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人: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受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现委托初字第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全权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
代为申请执行,进行执行和解,代为执行程序,签收法律文书,代收代付财产。
委托人(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就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中关村证券清理组”)个人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提交并接收申报债权的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的规定办理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申报登记债权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xxxx年月日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 地 址: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 邮编:___
受委托人姓名:许斌龙 手 机:1362XXXXXX8 律师执业证号:131XXXXXXXXXX
工作单位: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XXX号钱江大厦15楼D - E座 电话:021-5081XXXX 传真:021-5081XXXX 邮编:200122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单位与_________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 贰 项。
(一) 一般代理:代为起诉,代为收集、提供证据,有权出庭陈述、参与辩论,代为收取有关法律文书等;
(二) 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起诉,代为承认、增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有权出庭陈述、参与辩论,与对方和解,提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收取有关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
委托人:
20xx年X月X日
致: 公司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从20xx年xx月xx日起全权代表我单位收取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货款,现可将款项转至 私人账户。其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我单位前述授权内所有行为及所生后果,我单位均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我单位对本授权提出终止的书面文件前,本授权书始终有效。
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受委托人: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我的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意思就是你们公司人事部给你的授权书,一般用来用作某项工作内容的授权的,不可以用作他用。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说明委托书具有不可撤销性。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的事务需要用到委托书,来参考自己需要的委托书吧!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单位委托书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书
番禺区 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我单位现指派职工)到贵中心办理受伤职工 (身份证号码: ) □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 □签领工伤认定结论相关文书,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受委托人:
(签名、印指模) 日期: 年 月 日 注明:所委托办理的事项请在□位置打“√”。
下面是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的字样及印指模。受委托人请带身份证原件核对)
辽宁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兹有(乙方) ,全权委托甲方将工程款汇至以下帐号;乙方确保所提供的收款相关资料真实合法,乙方帐号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收款单位全称:
收 款 账 号:
开户行: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委托方(乙方):(盖公章)
二〇xx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___单位详细地址:______
本人办理: 持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如毕业证书、驾照、护照等)。 请人代办:代办人持代办委托书(可点击直接下载,或在本网“下载中心”另行下载)、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相应手续。。常见问题
我本人授权我公司员工___携带身份证(证件号:___)前来贵行办理___事项,授权代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业务,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为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单位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
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如果未写明,则认为不具备这些具体权利,只有诉讼代理权。如果是签订合同,则应当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什么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过这个范围就是无效的。
联系方式: ___ 邮编:___
委托代理人: ___ 性别:___ 身份证号码:___ 工作单位:______
联系方式: ___ 邮编: ___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我单位与___中,作为我方参加___的代理人。
受托人: ___的代理权限为:___
受托人: ___的代理权限为:___
20xx年X月X日
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已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报考条件,现全权委托(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本人办理考试报名,报考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受托人无关。
注意事项:(请委托人必须确保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下信息)
1、受托人为您提供报考流程及相关资料:包括如何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日期、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
等。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委托人到现场确认的,委托人无条件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到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如果在此期间,发生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法规、报考标准、工作流程发生改变,或其他因素),导致本委托书不能履行。本人愿意按照以下方法处理(请选择其一,如未选择,默认为选项一):
1)延转至下期;□
2)降低至符合要求的考试项目级别;□
3、报考手续费的收取,以受托人具体通知为准,如委托人未按时提交考试费的,将视为委托人自动放弃报考及考试。
4、双方义务(甲方代表委托方,乙方代表受托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考,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考费;
2)乙方不能保障甲方报考完全成功,如有报考不成功,乙方为甲方办理延期报考手续;
3)协助外地报考(由于外地报考时间和费用和深圳本地,存在差役,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4)乙方协助甲方报名,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以及考试通知,对于在考试期间,甲方如果没有接到乙方通知,甲方应主动联系乙方咨询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5) 甲方必须主动参加乙方举办的相关报考说明会,由于甲方缺课请假造成报考延误和报考不成功,乙方
为甲方办理延期报考手续。
以上内容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特此委托。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号牌号 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的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签名或盖公章):
(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企业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
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企业名称: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而不委托代理人办理适用。
我单位(公司)现委托以下受托人作为我单位(公司)的代理人到贵行办理企业电子银行相关业务,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
委托人:
委托人(单位名称):
法定住所:
受托人: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二、授权期限:
上述授权权限自年 月 日开始,至年 月日终止。(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三、特别声明:
上述委托人为我单位(公司)员工,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的`行为均为我单位(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我单位(公司)保证以上所填写内容完全属实,对信息失真或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委托单位:
被委单位:
法人: 法人:
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许可证号:
本公司因业务繁忙,不能亲自办理 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单位,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单位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单位: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各位博士研究生: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博士学位须公示三个月,经公示后无异议并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学位证书,请按如下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一、 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
1。本人领取:非在职博士生的学位证书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领取。
2。委托他人代办:如因故不能前来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带以下材料: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写明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待办事项;⑵代办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 全日制在职博士生
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即定向委培类研究生,该类研究生在入学时与工作单位、学校和个人签订协议,按照协议要求毕业证和学位证应由研究生院寄至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在职博士研究生领取学位证书要求如下:
1。按照协议要求邮寄:由于定向委培类研究生在入学时与工作单位、学校和个人签订了协议,按照协议要求毕业证和学位证应由研究生院寄至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博士生应提前确定本单位的邮寄地址、邮编、人事部门收件人的姓名和办公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填写在“陕西师范大学离校网”的相应位置。按照要求办理完离校手续的博士生,研究生院将按照核对过的地址邮寄证书。
2。单位人事部门委托本人领取:持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样本见后边的附件1—1、1—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3。单位人事部门已出具同意本人领取证书的介绍信,而研究生因故无法来学校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具体要求见本通知第一项第二条。
4。 其他情况:20xx年12月底持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领取毕业证书时,培养办老师在介绍信复印件上签过字,该复印件(但是介绍信中必须明确写明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在领取学位证时可使用。在离校系统不登记的邮寄地址、邮寄地址不准确或收件人非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研究生院将不予办理邮寄手续。
省人事考试网委托书
【 #安全师考试# 导语】2021年四川广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公告已公布,下面 将证书领取公告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2021年度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资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到我市,现就我市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成绩是否合格。 二、领证方式(疫情期间建议采取邮寄方式) (一)邮寄领取 1.申请方式 快递费用由申领考生自行承担,实行邮资到付,具体资费标准为:广安市内,每份邮件11元;广安市外、四川省内,每份邮件13元;四川省外,每份邮件18元。 注:该收费标准为邮政公司报价并收取,如有疑问,请咨询邮政公司。 (二)现场领取 1.所需资料 合格证书原则上由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领取。 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来领取证书的,可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样式见附件)委托他人代领,领证时需同时出具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时间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周一至周三领取(冬季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领取地址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105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联系电话:。 附件: 委托书
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需要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本人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填写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到现场领取。通过考后资格复核人员,需邮寄资格证书,填写《资格考试证书邮寄服务申请书》,人事考试中心核实后及时寄出。
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 #社工师# 导语】 从南通市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江苏南通社会工作师(含高级)证书领取的通知已公布,证书发放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具体详情如下: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请考生尽量选择证书邮寄服务,以免影响领取及使用,具体邮寄办法详见领证通知。 领证注意事项: 1.证书发放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南侧主楼10楼1017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发放咨询电话:。 4.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现场领证时请持绿色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避免扎堆领取。 5.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邮递费用:到付15元(含3元电子返单费用),中国邮政在收件人签收后,将签收单扫描发送给我中心,以便中心归档备查。 考生邮寄服务流程操作: 1.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2.首次使用的考生先“注册新用户”,注册时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注册结束后再登录。 3.登录后,点击“证书申领”,按照里面的操作流程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4.完成操作后,可过段时间上网查看证书邮寄单号。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社会工作师(含高级)证书领取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人事考试报名委托书
监理工程师报名审核预计要24小时,根据区域的不同,分为网上审核、现场审核:
1、网上审核:根据当地的二级报名流程,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扫描件、照片、学历证书等,由电脑后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完成缴费即可,大概需要1-48小时不等。
2、现场审核:考生需要先在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由系统进行照片和个人报考信息审核,同时要求本人(或者代审核人携带委托书)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到指定的地方进行二级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即可,一般当天即可完成审核。
一、监理如何报考:
1、登录中国人事网。注册个人信息。登录并且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点击选择需要的考试项目及报名地。录入、核实并保存个人信息,注意个人信息填写的无误性。选择报名的办理方法。确认报名信息。
2、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阅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事项。特别情况核查。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交纳考试费用。
二、监理现场审核要准备的文件:
现场人工核查只须提供用人单位初审查验结果材料,包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与从业经历及查验结果、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用人单位查验合格之后,查验人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并且盖单位公章,交资格审核部门备案留存。
三、监理考试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安排,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9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资格审核和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即机考)。高级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海南的经济专业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
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高级考试:4月6日至4月22日。
初中级考试:7月19日至8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如不接受告知制的考生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接受告知制的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注:
1.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
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邦路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柜台。
网上办理:考生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用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提示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
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报名期间办理。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①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撤回申请的;
⑥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4月6日至4月22日(高级考试考生)、7月19日至8月19日(初中级考试考生)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有关材料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三)网上缴费
(1)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高级考试4月6日至4月22日、初中级考试7月19日至8月1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2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1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
(2)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
(3)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办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6月11日至6月18日(高级考试)、10月22日至10月29日(初中级考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日期为6月19日(高级考试)、10月30日至10月31日(初中级考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市(详见准考证)。
七、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作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禁止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三)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四)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
(五)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八、考试大纲
2021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公示、证书发放等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一)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二)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网址:
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
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
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批次设置及时间安排
一、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
一、基本信息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
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记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
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
(三)证明的内容
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四)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须按海南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五)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不实的责任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相关义务
报考人员须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操作,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报考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书全部或部分签署人员名单、所签署告知书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内容及不实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同意遵守相关事项规定和履行相关义务。在此,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