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广东事业单位招聘290人公告
2022广东韶关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9人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卫生强市、健康乐昌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储备,打造一支“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及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才政策等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共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共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59名(附件1)。 二、引才对象 (一)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非在职)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 (二)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口腔、中医、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三)男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卫技类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口腔、中医、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五)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招聘对象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乐昌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招聘中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 3.乐昌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或从乐昌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辞职不满3年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引才程序 引进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双向选择、体检、公示等环节。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报名者按所应聘单位及应聘岗位分别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报相关单位邮箱(详见2022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如:张三/乐昌市XX/XX医生)。由报考单位分别组织审核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邮件方式告知。 2.现场报名。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前往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401室)报名。现场报考者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发放准考证。 (二)所需材料 1.《2022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须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3.2021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但暂未拿到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经现工作单位或主管单位医政科验证)和其他材料报名。 4.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等。工作年限计算至2022年4月30日止。 5.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四)者,必须同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的复印件等。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同时提供同一证件照的电子版照片。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并在报名时签订报考承诺书,保证报名表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人员自愿承担因错误信息,以及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3.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者一律采取网上报名,跨省、跨市低风险地区报考者如需现场报名,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全程配戴口罩。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异常人员,提交资料后先离场待查验。 五、考核 招聘考核评价指标为学历(20%)、职称(20%)、年龄(10%)、基层工作年限(10%)、面试(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5个评价指标合计分即为考生的考核成绩(附件3)。 考生考核成绩按报考同一岗位由高到低顺序排名,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聘用管理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双向选择对象,择优聘用。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招聘对象需签订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书,其中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算在内。承诺后达不到服务年限的,违约记录放入个人信用档案。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实施动态考核,对于所有招聘人员入编后出现失职渎职、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并放入个人档案。 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聘用人员由乐昌市委编办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同单位同类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乐昌市卫生健康局所有。 附件: 1.2022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2022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 3.2022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评价维度表 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医学类)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3日 原标题:乐昌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18名中学骨干教师公告 因教育教学需要,端州区教育局下属中学面向广东省内公办中学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18名中学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2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初中语文教师3名、初中英语教师2名、初中数学教师4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初中政治教师1名(具体岗位表见附件1),共计18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广东省内公办中学在编在职教师(肇庆市端州区公办中学在编教师不在本次选调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4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含学段、学科相适应)。 (三)岗位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在职)。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3.近5年内须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任教学段学科3年及以上经历。 4.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具体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 (1)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需求相符。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翻译专业的,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的,其专业方向或专业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则视为符合要求。 5.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1)曾获县(区)级或以上相关学科骨干教师称号(名教师、*****等);(2)曾获市级或以上教育部门颁发的相关学科竞赛类获奖证书;(3)曾获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3.现工作单位不同意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聘用试用期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邮寄材料及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 4月29日 2.报名程序 (1)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4月29日24:00前把个人材料和相关证明、荣誉证书等邮寄到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2号端州区教育局范老师收,联系电话0758-2279344;邮寄时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邮寄日期以寄送快递当天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把填写好的《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关于2022年公开选调中学骨干教师考试报名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2年4月29日24:00发送至邮箱zqdz2279344@163.com。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选调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按《肇庆市端州区公开选调骨干教师资料审核目录》(附件3)要求提供的资料(其中复印件需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材料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公开选调考核形式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 (二)考核形式 本次选调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等。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一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笔试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因同分超过1:3时,则报考同岗位且在1:3排名内同分的人员同时入围面试。不达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结合教师专业素养确定,重点考核考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意: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后再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出现同分超岗情况,则按面试分排序确定排名,面试分相同则按面试评分组长分数排序确定排名。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公示及聘用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通过,招聘工作小组可以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情况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将会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七、其他 (一)本文及附件所提及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简称教师职称)以《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要求为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考试工作全过程。践行诚信报考!在公开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并在肇庆市端州区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四)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大家,请广大报考者配合并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1.请考生自公告之日起每日在粤省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所有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均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必要时有可能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我区疫情防控要求。 2.选调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端考生、21天内有国外和境外旅居史来端考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黄码不得进入考场;体温≥37.3℃、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若需要提供但不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规定和要求的,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3.在考点内,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防疫要求,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五)本公告由端州区教育局按相关法律法规解释。 咨询电话:0758-2279344。 附件:1.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18名中学骨干教师岗位表 2.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中学骨干教师考试报名人员名单汇总表 3.广东省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名表 4.肇庆市端州区公开选调骨干教师资料审核目录 5.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原标题: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关于2022年公开选调18名中学骨干教师的公告 2022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编制教师69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9名(高明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共招聘高明区中学语文教师、中学数学教师、中学历史教师、中学化学教师、中学美术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小学英语教师、小学体育教师等9个学科和特殊教育教师共69名教师,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 二、招聘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内。 三、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境)毕业生。 含广东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拟聘用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境)2022届毕业生拟聘用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 8.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中学要求具有初级中学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小学要求具有小学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以研究生、国(境)外学历报考者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2.社会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 (3)2021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中小学校任教; (4)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高明区户籍(或生源)的人员; ③曾获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认定)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名教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 ④省特级教师或具有学段及专业对口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⑤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现在聘的临聘教师、全职外聘教师,或区沧江中学、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现在聘的临聘教师、校聘教师。如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县(区)级一等奖以上,或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与任教学科对应的比赛获县(区)级一等奖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高明场)》(附件3),职位表的说明如下: 1.专业: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2.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4年4月27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1年4月27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4月27日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6年4月27日之后出生。 5.工作经历时间: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即2022年4月27日)。 6.高明生源:从高明区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其中录用在镇(街道)职位的要求在镇(街道)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后择优录用。面谈或专业试、面试将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另行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00至4月29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 1.报名流程: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考生报名信息填写仅限在报名期间进行。报名开始前及结束后,考生不能进行填报或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初审。初审时间为5月5日至7日。考生可于2022年5月8日起在报考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应于面谈或专业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该证于面谈、专业试和面试等全过程使用,请考生自行妥善保管。 (4)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如采取线下面谈,在面谈现场,须向工作人员提交齐全的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2),网上审核通过且现场纸质应聘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谈或专业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或专业试资格。如采取线上面谈(专业试)、面试,具体操作另行公布。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2)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教师资质承诺书须提前准备,详见附件5)。 (3)中小学校任教经历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对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近五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录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1.面谈或专业试: (1)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 (2)地点:待定 2.面试: (1)对象:经资格审核和面谈或专业试,根据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当面谈或专业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相应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则按实际人数通知面试; (2)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 (3)地点:待定 (4)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 (三)成绩计算方式。 面谈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总成绩(即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注意事项:所有考生须留意报名系统的信息发布,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并于9月1日前入职,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高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高明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人员入编聘岗由区教育局按本区教育系统岗位情况聘岗,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组织评审小组对教师试用期间教育教学能力及表现综合评定,可根据评定结果调整岗位等级。 九、聘用和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2.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2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五年内不得再参加高明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下辖相关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4.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线下考试防疫要求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一)持本人“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提交报名、考试前所在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佛山市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者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方可正常参加现场报名及考试。为缩短进场时间,考生须提前打印、填写承诺书完整信息。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报考者; 4.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三)可按防疫部门最新要求对有关防疫事项进行调整。 附件1: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doc 附件3: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承诺书样板(教师资格).doc 附件6: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原标题: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高明场) 2022广东佛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教研室选调教研员7人公告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佛山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校长专业发展、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发挥教学研究与指导改进、课程建设与开发、质量评价与分析反馈、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作用。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向本市教育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调7名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初中语文、高中语文、初中数学、高中数学、初中物理、中学地理、中学体育教研员各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学在编在职的相关学科教师或教研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遵守宪法和法律,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水平。 3.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或特别优秀的中级教师。 4.能胜任中学教学,近3年年度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具有学校中层行政管理经验者、校级领导或区教研员优先。 5.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正高级或者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55岁以下。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有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其它情况的。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较强的专业精神。为学生、教师、学校改革发展服务意识强烈,能充分理解岗位内涵、职责,具有较强的合理规划职业发展的专业意识。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精深,能深刻把握学科本质和学科思想方法,担任过本学科教学工作6年以上,并取得优良成绩;在区域内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不少于3次以上的区级及以上示范课或学科专业讲座;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不少于3篇的教学研究论文、主持过不少于1项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3.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胜任在全市基础教育领域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改进、课程建设与开发、质量评价与分析反馈、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4日— 4月29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办法 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填报个人报名表格,并将报名表(含本人一寸彩色近照1张)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上履历、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以快递方式寄到佛山市教育局教研室(地址:佛山市同济西路9号,邮编528000)。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757-83355519。 (三)材料审查 市教育局选调评审小组按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以发送手机信息的方式直接通知报名者本人进入下一轮考核。 五、考核、考察、体检 (一)考核 主要考查报名人员本专业的学科素养和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1.学科素养与专业能力考核。一是专业笔试,二是专业说课及答辩。 2.综合素质考核。由市教育局综合素质考核小组对学科素养考核成绩前3名的报名人员的思想品德、理论水平、教研能力、组织能力等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3.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环节满分为100分,学科素养考核中专业笔试、专业说课答辩、综合素质考核的成绩分别占比4:3:3。市教育局党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 (二)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的,从其余人选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三)体检 按照选调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通知拟选调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从其余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征询纪检部门意见后,将拟选调人选名单在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批准选调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 点击下载>>>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选调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原标题: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局教研室选调教研员的公告 2022广东珠海市卫健局面向广东省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20号)精神,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面向广东省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为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高地,建设健康珠海、幸福珠海,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尊重人才特点和市场规律,通过完善制度设计、规范组织实施,打造了引才、用才、留才、聚才的良好环境。本次招聘单位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我局所属医疗卫生健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在广东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广东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酬薪待遇 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珠海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初审—>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实践技能考核—>确定拟聘用名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珠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系统”(网址:http://219.131.197.18:9401,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网上报名开放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5日17:00(注:每日22:00至次日早上7:00为数据维护时间,其余开放时间均可正常报名),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按招聘系统要求报名和上传报名材料。 2.网上初审 考生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各招聘单位材料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初审反馈意见及审核结果。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5月7日前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主动登录查询。 3.报名咨询电话 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林老师,0756-6273925。 4.现场资格审查 实践技能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好的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不予退还)。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3,表上贴1张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 (4)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招聘范围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证明; (5)本人在广东省按人社部规〔2016〕4号规定,已领取一类一档临时性工作补助的佐证材料。 注:以上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考生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报名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加实践考核的方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形式为网上面试,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实践技能考核人员名单。 2.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招聘人数3倍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考核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实践技能考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主要考核考生理论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实践技能考核分项目打分,每个项目考核结束后公布考生该项目考核成绩,所有考核项目完成后,公布考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 (四)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实践技能考核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符合规定的三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体检对象须按时参加体检,不参加或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拟聘资格。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配、聘用等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实践技能考核前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粤康码、绿色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粤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相关招聘活动。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珠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落实到位。高风险地区来(返)珠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中风险地区来(返) 珠人员,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县(市、区)来(返)珠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除澳门以外的香港及境外来(返)珠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具体以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的防控政策为准,且动态调整。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规定。中高风险地区查阅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现场资格审查、实践技能考核期间粤康码为黄码、红码;6.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实践技能考核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61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和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 (三)因考生资格复查不合格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同岗位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点击下载>>> 1.2022年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所属招聘岗位表 2.2022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5日 原标题:珠海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面向广东省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35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惠阳教育稳定持续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惠市教〔2013〕24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编制内教师13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1.普通类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具有与招聘学科相符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2.教育教学类专业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4.具有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5.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及信息技术类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符,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同系列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五)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30周岁(199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内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5日上午8:30至5月7日下午5:30,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为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扫二维码(在附件5《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系统使用说明》中查找)进入“惠阳区教师招聘系统”,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教师招聘审核组将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网上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意后续官网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确认”及打印《笔试准考证》。 3.报名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2)《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职在岗教师需提供);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暂缓就业),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7)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初审结果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官网后续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或岗位组。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6) 4.年龄、服务期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暂缓就业)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暂缓就业)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加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和乡村教师专项招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报考人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员。 8.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统一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材料中发送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3.面试组织 (1)面试安排: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2)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选岗 报考同一岗位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选岗,直至同一岗位组的岗位选完为止。 八、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拟聘用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十一、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任教承诺书,否则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序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 (二)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递补规定。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序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序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四)加分规定。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在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前,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报名后及时注册“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十三、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惠阳区教育局:0752-382633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教育局 0752-3826153 区人社局 0752-3768936 十五、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三)岗位分配明细表 2.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三)岗位表 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5.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系统使用说明 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5日 原标题:“惠”聚优才——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