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事考试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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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人事考试重要通知

乌海市人事考试重要通知

根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的《关于暂停举行内蒙古考区2022年度3项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内蒙古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暂停举行,通知详情如下:12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基础知识考纲对比 格式:PDF大小:关于暂停举行内蒙古考区2022年度3项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经请示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盟市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当前内蒙古疫情防控最新形势,经综合研判,决定暂停原定于2022年11月12-13日举行的内蒙古考区下列3项全国职业资格考试:1.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3.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工作将按照国家考试计划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官网以及相关部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暂停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2年11月5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基础知识考纲对比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会。根据查询乌海市消防工程师相关信息得知,乌海市2022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已经暂停考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暂停举行通知,结合当前内蒙古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决定暂停原定于2022年11月5-6日举行的一消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云南人事考试网重要通知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根据《关于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7号)安排,现就云南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11月6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7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以上科目,除《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外,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具体报名条件如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2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注册消防工程师政策答疑》(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9月6日9:00—9月13日17:00; 2.缴费时间:9月6日9:00—9月15日17:00。 (二)报名网址 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录界面)。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系统提示选择“云南省”填写报考信息。 1.网上注册 之前从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注册。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原账号登陆报考。注册流程如下: (1)在报名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新用户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认真阅读并接受报名协议。 (2)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录入数据,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报名系统自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上传个人照片,此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上传完成不得修改。照片文件上传前,要使用“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系统”按要求处理(此软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只有审核工具软件处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识别上传,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已注册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新注册报考人员须按新规提交白底照片)。 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须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以防影响报考及后续流程。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注册的账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提示信息,确定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后进行信息填报。 (2)报名信息填报,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 (3)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方式,如选择不使用或选择使用后撤回,将无法再改回告知承诺方式报名,须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地点: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段恒大城旁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咨询电话: ,现场核查时间:9月6日上午09:00至9月13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5)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证明和社保证明等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4)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根据本人报名至考试时固定的居住地就近选择“州(市)”。 3.网上缴费 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在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网上缴费,确认已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4.准考证打印 11月1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认真阅读和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2.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4.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上传与本人填报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 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云南省区域内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6.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现场核查地点: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段恒大城旁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咨询电话: ,现场核查时间:9月6日上午09:00至9月13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5)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证明和社保证明等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7.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成绩管理、公示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2022年2月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时间为准。 (二)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三)公示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四)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公示期满,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人员自行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按钮,选择证书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六、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通告专栏查看。 八、重要提示 (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二)做好疫情防控。应试人员须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应试人员,须提供笔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应试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25个边境县(市)的应试人员,考试前7天内尽量减少外出,不前往抵边乡镇;参加考试往返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笔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根据疫情防控变化,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 (三)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抄袭。 (五)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六)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应试人员应按规定和要求作答,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九)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63630349 投诉举报邮箱: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8月27日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云南丽江2023公务员笔试成绩3月下旬发布,成绩查询入口在那里?2023云南省考公招聘公告中写到: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下旬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成绩查网址是:;在此,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云南省考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下旬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含公布当天)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

以上为“云南丽江2023公务员笔试成绩3月下旬发布,成绩查询入口在那里?”全部内容。综上可得,2023云南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地址为云南人事考试网,入面比例按职位表上面试比例确认面试人选。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合肥人事考试网重要通知

2022年安徽合肥巢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6人,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6:00,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

报考人员课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汉语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专业知识》(含财会知识、审计知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或《申论》。

安徽肥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笔试时间定为2022年7月17日。考生于7月14日至15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肥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时间:2022年7月2日 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当天,请合理安排出行,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202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9名。报名时间为5月27日9:00至6月1日23:00,笔试时间为6月25日上午。

公告显示,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根据合肥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肥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相关信息,报考合肥地区的经济师考考生需准备“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配合防疫相关工作,详情如下。报考合肥地区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注意,根据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相关公告,考生需配合当地防疫相关工作才能正常进入考场,详情如下。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肥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各位考生: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就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肥考区考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请提前申请“安康码”, 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2.考生进入考点前须进行体温检测,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身体无异常状况者(额温低于℃,腋下低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3.考生考试前14天内有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史,或处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以“国务院客户端”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为准,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中国政府网”-“疫情服务”选项里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点击上方“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对来自市外发生本土病例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参加考试。4. 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近1个月内境内中高风险区域或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天“安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考生,请提前主动报告考区考试机构或知识点防疫工作人员,出示72小时内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核酸检测证明原件,作出书面承诺,经驻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经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5.考前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6.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7.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当天至少提前一小时抵达考点,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8.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6月16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重庆市人事考试通知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单位及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及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系统。三、招聘范围和对象(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工作经历。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在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四)年龄计算。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六)特别说明。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收的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本公告所称“非在职”,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本公告所称“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以及2023年、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1. 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我要办”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9日9: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方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2月20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3. 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3年2月21日0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4.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5. 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28日09:00—3月4日0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确需另外开展专业科目报名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另行发布通知。五、考试考核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包含结构化、无领导小组、现场答辩等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考生应自觉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一)笔试。1.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3年3月4日(星期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专业科目笔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本公告未明确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的,由招聘方另行通知,考生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2)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五、考试考核”“(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用人单位急需用人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竞争比例开考。(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信息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公示。(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本人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8)及成绩单,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三)面试。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和“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考生各科成绩按原始得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甲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乙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丙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丁类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六、体检和考察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以及按规定需递补招聘人选的岗位,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拟递补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考试考核成绩应较为优秀,且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七、公示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八、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审批。招聘单位与考生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凡本公告招聘岗位与聘用人员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九、纪律要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得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十、其他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1.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2.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4.公共科目考试考务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附件: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 目录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8.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下载:1.附件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2.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4.附件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6.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docx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8.附件8: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docx9.附件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是: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拟于5月上旬举行,报名时间暂定3月中下旬。

重庆第一季度事业单位统考笔试时间定于3月4日。

重庆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里面包含《2023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其中明确了重庆市全年事业单位4次统考笔试时间:重庆第一季度事业单位统考笔试时间定于3月4日,目前报名已结束;2023年重庆市事业单位第二次统考时间定于5月7日。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

省直事业单位简介:

是指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政府组成部门所直属的事业单位,省直事业单位待遇一般是财政直接拨款,享有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

以山西省人民政府组成机构山西省民政厅为例,其所直属的事业单位包括山西省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荣军医院、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山西省荣军福利中心、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山西省社会事务捐助管理中心等。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通知

重庆人社厅发布了“关于重庆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经济(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3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安排的通告”,公告中指出2023年重庆一建补考可不参加,但需要进行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后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2022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真题及答案(完整版).pdf 格式:DO大小: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重庆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经济(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3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安排的通告”,2022年重庆一建补考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26日,决定不参加补考的,必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通知原文如下:关于重庆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经济(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3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安排的通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精神,为做好重庆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考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以上3项考试补考考场均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已在重庆考区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由我中心办理退费工作。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相关信息可在后续年度考试报名时查看。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三、参加补考人员安排已在重庆考区报名缴费且决定参加补考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四、准考证打印(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20日至3月24日;(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3日至4月7日;(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7日至4月21日。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五、成绩发布(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时间:6月底前;(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发布时间:6月7日前;(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时间:7月下旬。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六、其他事项其他考试事项及要求仍按《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和《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办理。附件: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程序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2月6日附件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程序一、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相应考试项目。三、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五、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核实确认状态。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2.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重庆一建补考时间2023重庆一建补考最新消息2023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是: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拟于5月上旬举行,报名时间暂定3月中下旬。

重庆第一季度事业单位统考笔试时间定于3月4日。

重庆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里面包含《2023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其中明确了重庆市全年事业单位4次统考笔试时间:重庆第一季度事业单位统考笔试时间定于3月4日,目前报名已结束;2023年重庆市事业单位第二次统考时间定于5月7日。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

省直事业单位简介:

是指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政府组成部门所直属的事业单位,省直事业单位待遇一般是财政直接拨款,享有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

以山西省人民政府组成机构山西省民政厅为例,其所直属的事业单位包括山西省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荣军医院、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山西省荣军福利中心、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山西省社会事务捐助管理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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