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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的也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不过现在结束了哦!
您好,中公教育柳州分校为您服务!2013广西公务员考试报名程序:(一)职位查询(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可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三)网上缴费(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更多详细的报名程序请查看2013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快速提升公务员考试分数途径:广西公务员考试咨询电话: 2800418
体检结果将会由用人单位公布在网上,报考者只需要登陆用人单位的官方网站就可能 看到了。若是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具体事项必须咨询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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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柳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是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填表时间是2014年5月5日9:00时-5月16日17:00时。请及时报考!笔试时间: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面试前一个星期公布面试公告。请及时关注!
备考资料:根据近年考试内容选择合适的教材,夯实基础;勤练真题,把握考核知识范围;练习预测题,熟悉考试模式、巩固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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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公务员面试名单?点击进入。
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时间:5月20日起。
2015广西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5年5月20日前。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5月20日起。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电话(114服务热线或118114服务热线)语音查询笔试成绩,不收取信息费。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对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紧缺职位以及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适当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中公柳州分校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龙城路21号瑞泰大厦12层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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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
一般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会在考试后一个月的样子公布,届时考生可以在柳州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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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你所在市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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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公教育培训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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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3号新风尚酒店6层(大会堂对面)
电话:、2869562、6776246、2869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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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150516、21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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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网了,现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调: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3年7月6日(星期六)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考试;全市(含县区)计划招聘1316人(详见计划表)。为确保这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聘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招聘工作(后勤)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八)其他1.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3年7月31日为界。2.岗位年龄要求:报考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岗位、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工勤四级及以下岗位,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八级职员岗位、工勤三级岗位,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七级职员及以上岗位、工勤二级及以上岗位,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对有特殊情况需要放宽年龄的岗位,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3.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招聘对象(一)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二)大专及以下学历、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必须是柳州市(含六县)的生源。(在柳州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入户登记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24:00时以前);(三)报考县域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至中专毕业,报考司机、厨师等工勤技能岗位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四)属于柳州市给予适当照顾的(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随军家属就业)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三、报名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考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一)网上报名填表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栏目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5-3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6月5日8:00时-6月12日8:00时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要求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报名信息错误修改流程:1.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有误的。报考人员亲笔填写网上下载的《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通过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将《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经核实后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修改时间:2013年6月5日—6月25日(行政上班时间),逾期不再更改任何信息。考试中心传真:。2.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需要更改除姓名、身份证号外其他信息的。需要修改信息的报考人员请于面试时,亲笔填写网上下载的《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将《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原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审核(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原资格审查单位要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存档备案。(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是否有党团员要求等),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的损失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5日8:00时-6月12日17:30时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要求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发票领取时间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建行缴费帮助指南()有关说明。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6月5日8:00时-6月13日8:00时需领发票者,请在下列时间办理:2013年7月5日(周五)、7月8日(周一)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柳州市中山东路4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领取。(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6日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一)公共科目笔试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逻辑推理、语言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时限为150分钟。2.开考的比例: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2013年6月13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并在2天内(2013年6月16日—6月18日)选择报考其他岗位或向原报考单位申请办理退款手续。3.改报及退费。如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因不足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可以申请改报或退费。改报考生可以在2013年6月16日8:00—6月18日8:00在网站上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招录单位在2013年6月16日8:00—6月18日15:3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想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须填写退费申请表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费。4.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星期六)《公共基础知识》上午9:00—11:30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专业科目笔试由各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时间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部门在全市规定的考试程序进行时限内确定,时间、地点由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部门通过媒体公布。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21天内完成。(三)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四)笔试成绩公布1.公共科目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照顾加分。2.笔试总成绩公布:所有单位专业科目笔试完成后7天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上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五)面试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负责通知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聘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受户籍限制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机关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必须)。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职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复审。同时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公告栏内公示最终面试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面试人选公示期间。3.面试的组织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方案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招聘单位的面试方案经县、城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工作由县、城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内容为职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问答、说课(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应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4.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如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资格证明)等全部报名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成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或代表15人组成。面试考官7人,在面试当天从面试考官组成员中随机抽取。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委派人员作为面试考官。招聘职位专业性较强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专家成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招聘单位考官人选须报其主管部门核准。五、考核(一)面试工作结束,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确定考核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公布。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六、体检(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四城区两新区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六县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以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二)事业单位公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各县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和市直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机关(参公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18号)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用,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七、人员聘用(一)根据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5.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6.违反《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对于在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六)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有关说明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2.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本次事业单位公招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笔试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4.本简章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5.联系方式:(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2)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33,(3)政策咨询电话:(4)监督电话:(5)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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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15柳州市公务员考试预计会在3月初开始出公告,4月中旬开始进行笔试,5月中旬开始笔试成绩查询。
如有需要可以参考2014年广西公务员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6日—13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7日8:00—4月13日12:00;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
成绩查询时间:2014年5月9日起;
面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29日、7月5日、6日;
依据往年公告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共设15个考区,在14个市和区直各设置1个考区。区直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各市考区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更多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详情以考试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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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人事考试网公示
【 #选调生# 导语】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招录对象为全国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二、选调数量 2023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19名。具体情况详见《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综合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年7月31日前结业的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五)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两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职位表》。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政策问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调生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后,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选调生不需缴纳笔试考试费。 报考人员可以在招考公告发布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由高校负责选调生工作相关部门(如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下同)审核推荐并盖章。 考虑到学校放假因素,报考人员可先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将报名表原件提供相应市党委组织部。未经高校审核推荐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并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次日起2日内,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职位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相关市党委组织部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并在当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公共科目笔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实施。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选调生笔试与2023年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同步进行,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试卷与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试卷保持一致,使用A卷。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2.笔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市党委组织部通过规定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各市党委组织部以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真实且涉及报考资格的,各市党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参照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2.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六)公示和录用 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七)岗位分配 选调生岗位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等多种因素,在本市招考职位范围内统一调配。 (八)报到 被录用的选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非因不可抗力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 参加选调的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并追究有关责任。 五、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选调生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由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三)选调生录用后,经过岗前培训和必要的熟悉工作过程之后,应尽快安排到村任职,任职期限一般为2年。新录用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 (四)新录用选调生工作满3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 各市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及发布相关公告网站地址: 南宁市委组织部:0771–5780292; 柳州市委组织部:0772–2806332; 桂林市委组织部:0773–5625981; 梧州市委组织部:0774–6021841; 北海市委组织部:0779–3186288;或 防城港市委组织部:0770–2823766; 钦州市委组织部:0777–3688126; 贵港市委组织部:0775–4563083; 玉林市委组织部:0775–2806803;或微信公众号:ylwmxf 百色市委组织部:0776–2836186; 贺州市委组织部:0774–5129022; 河池市委组织部:0778–2103506; 来宾市委组织部:0772–4278960; 崇左市委组织部:0771–7969818; 特别提示: 1.广西人事考试网()为本次考试指定工作网站,招考过程中有关事项将在该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2.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2020年12月31日之后(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中专学历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六)“相关专业”的界定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4。 (七)“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八)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九)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二)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书、缴费。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阅读并签署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 (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17日下午17: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8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人事考试机构网上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 ①学历、学位证明; ②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③身份证件; ④职称评聘证明。 全区人事考试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08:00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24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 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考生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栏目查看《2021年度人事考试电子票据查询发放情况表》确定具体时间(网址:)。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8:00至2021年10月24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二)“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 (四)入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参加考试时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 (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广西考区共设十五个分考区,分别为广西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玉林市、百色市、河池市。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 附件: 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2.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柳州人事考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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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柳州事业单位考试成绩已经公布,
点击进入:2014柳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考生可以到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中“2014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成绩查询入口”栏目进行成绩查询, 查询时间:2014年7月4日9:00至2014年9月30日0:00。
另外请考生注意,-1分表示缺考,-2分表示违纪。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 绩×50%+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40%+照顾加分。
2014广西柳州事业单位面试备考信息可关注中公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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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柳州市人事局了解到,柳州市2009年考录公务员和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已经确定。 今年柳州市(含县区)直属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乡镇基层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1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柳州市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2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柳州人事考试网()和柳州市人事局网()进行公布,随后,面试人选名单也将在这两个网站公布
上你所在市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