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目录:
1、镇江事人事考试
2、镇江事人事考试网
3、镇江京口人事考试
镇江事人事考试 ♂
镇江事人事考试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考后审查总体情况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取设置
(一)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三)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
四、管理办法
(一)高级考试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初中级考试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 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 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4. 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请具体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号)(网址:)条件要求进行报考。
(五)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六)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4月6日9:00~4月15日16:00;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在7月19日9:00~7月28日16:00。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
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高级经济师考试缴费时间为4月7日~4月20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缴费时间为7月20日~8月1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高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0日~6月18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4日~11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考后60天内发布经济师考试成绩。
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
(二)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高级考试用书。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2:机考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3: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四、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附件4: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6090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省直(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85768098,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8660658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
镇江事人事考试网 ♂
镇江事人事考试网你好,根据此次考试公告规定:二、应聘报名(一)报名时间、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10月10日9:00- 14日16:00;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10月10日9:00-15日16:00;3.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10月10日9:00-15日18:00。
镇江京口人事考试 ♂
镇江京口人事考试【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江苏省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公告【109人】已发布,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各选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命名规则:岗位代码+XX大学+姓名+手机号码,并与选聘单位联系予以确认。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为了方便考生报考, 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大学本科生为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年毕业生应届毕业高校及专业等条件应符合公告和岗位表要求;专业要求为大类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各选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命名规则:岗位代码+XX大学+姓名+手机号码,并与选聘单位联系予以确认。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24:00,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选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方式一对一联系反馈,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保持联系畅通。 4.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国内2022年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2022年应届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材料;已经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和所学课程目录,以及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聘书或证明材料; ⑤在校期间获奖学金、综合性表彰等各类奖励证书,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学术成果及参加社团组织经历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江苏省2022年优生选调考察环节且合格的,不受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3月,具体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示。 来镇江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补贴(省内市外高校500元/人;省外、海外高校1000元/人)。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拟选聘人员应在毕业后2个月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选聘人员与选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待遇 1.选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2.选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参照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优秀、发展潜力较大的,可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特别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调任、选任等法定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 3.选聘人员在镇工作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本公告由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市级岗位工作日咨询电话:(政策咨询) ,85340355,84425552(考试咨询) 辖市(区)级岗位工作日咨询电话: 丹阳市: 句容市: 扬中市: 丹徒区: 京口区: 润州区: 镇江新区: 镇江高新区: 监督电话: 镇江党建网网址: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网址: 年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岗位表 2.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报名登记表 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名单 4.“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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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京口人事考试考工网2011年江苏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镇江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驻镇省垂直管理机构面向社会考试录用337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出生年月日计算方法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2011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指南》所列条件和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或生源。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考简章的规定执行。 (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八)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九)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招考对象为各辖市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两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考录职位和资格条件 具体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2011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 镇江人才在线网站()。 三、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选择异地考试的考生照片上传和缴费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缴费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报考者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有关费用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考者在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完成该职位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 报考者应确认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并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录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全省补报名的统一时间为:3月21日9∶00—16∶00。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11年4月25日-26日携有关证明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2011年4月18日-23日报考者在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解决。 (二)笔试。报考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分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2011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考试大纲可到报名网站查阅。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面试。笔试后,由省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各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的初定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在职中小学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监狱劳教系统职位、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他职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法院和检察院法警职位的,体检和体能测试在面试前安排。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及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考察或政审合格拟录用者,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给录用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2011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用通知书时(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书或招考职位所需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拟录用者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84432609(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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