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事考试网面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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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发布了一个招聘教师的信息:2016江苏镇江丹徒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5人公告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需要,经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我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教师。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四)具备良好的品行;(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后)。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二、应聘报名(一)报名时间、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7月3日9:00-7月5日16:00;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3日9:00- 7月6日16:00;3.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7月3日9:00- 7月7日16: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5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区人社局网站( 下同)、丹徒教育网( 下同)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10日9:00-16: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3日-7月14日,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五)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三、资格审查(一)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资格问题咨询电话:(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社局网站、丹徒教育信息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四、招聘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这三种方式中的两项或三项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考试委托相关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丹徒区纪委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的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约20%)。笔试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丹徒区人社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公布。(二)面试、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技能。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资格复审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丹徒区人社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丹徒区人社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公布。(三)总成绩计算:1—7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8—14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丹徒教育网()、丹徒区人社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公告。五、体检和考察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余岗位则加试确定名次。考试结束3日内将考试总成绩在丹徒教育网和丹徒区人社网公布。体检、考察工作由丹徒区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执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六、聘用办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 代码为2、5、6、7、9、10、11、13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丹徒教育网公示7天,录用公示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七、纪律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丹徒区纪委监督电话: ,丹徒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丹徒区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 点击下载>>>2016年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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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招引紧缺教育人才,提升丹徒区师资综合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镇教发〔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徒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和岗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备良好的品行;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2)。8. 招聘面向范围为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含原“985”“211”院校)及部分知名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毕业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其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1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12.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丹徒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应聘。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二、报名方式:(一)网络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10日24:00。2.报名材料:(电子文档)(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格式);(2)《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扫描PDF格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扫描PDF格式);(4)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扫描PDF格式);(5)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PDF格式)。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3. 报名邮箱为:,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丹徒区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4.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徒区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联系咨询电话:(曾老师)、(龚老师)。(二)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教育网( 下同)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ks/)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三、 招聘考试考试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10人,考生须先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1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含)1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初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一)初试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丹徒教育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试讲占60%,答辩占4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考试结束3日内在丹徒教育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上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体检工作由丹徒区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五、考察、公示及聘用用人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徒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其中,01、02、03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3.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4.新录用教师须在丹徒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六、其他1. 引进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名政策监督电话:丹徒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本招聘公告由丹徒区教育局负责解释。丹徒区教育局2023年2月20日附件1: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3:附件3:镇江市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未就业承诺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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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镇江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驻镇省垂直管理机构面向社会考试录用337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出生年月日计算方法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2011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指南》所列条件和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或生源。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考简章的规定执行。 (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八)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九)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招考对象为各辖市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两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考录职位和资格条件 具体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2011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 镇江人才在线网站()。 三、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选择异地考试的考生照片上传和缴费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缴费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报考者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有关费用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考者在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完成该职位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 报考者应确认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并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录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全省补报名的统一时间为:3月21日9∶00—16∶00。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11年4月25日-26日携有关证明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2011年4月18日-23日报考者在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解决。 (二)笔试。报考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分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2011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考试大纲可到报名网站查阅。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面试。笔试后,由省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各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的初定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在职中小学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监狱劳教系统职位、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他职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法院和检察院法警职位的,体检和体能测试在面试前安排。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及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考察或政审合格拟录用者,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给录用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2011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用通知书时(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书或招考职位所需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拟录用者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84432609(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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