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双辽人事考试中心(四平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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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平市双辽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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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市二级建造师考试地点,山东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16个设区市(考区)统一举行,全省共设置89个考点,共万人报名参加考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派出16个督查工作组分赴各考区巡查指导考试考务工作。考试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启峰实地巡视了济南考区有关考点,对考务组织管理、疫情防控、考风考纪等进行了检查督导。这次考试规模大、考点设置多、考试管理链条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各级住建、教育、卫健、公安、工信等部门通力配合、精心组织下,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完成。(人事处、培训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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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报名申请的时间:2014年3月12日8:00至3月19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12日9:00—3月21日18:00报考者交费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22日18:00下载打印准考证:2014年4月8日至11日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13日 具体为:4月12日上午 9:00-11:00 行测下午 14:00-17:00 申论 4月1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知识 本次笔试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测和申论两科,考试用书参照《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一本通》给你以下信息: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部分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1.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我区公务员?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招考范围之内的人员,均可报考我区公务员。2.区外那些人员可以报考我区公务员?2014年应届毕业或已毕业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在内蒙古服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3.我区生源的毕业生户籍落在区外的,可否报考?入学前户籍为内蒙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4.本次考试允许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吗?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条件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5. 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6.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7. 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8.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的情形指哪些?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上述情形的职位。9. 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面试可以全部用蒙语答题吗?不可以。为了全面把握报考“蒙汉兼通”职位考生蒙汉语语言文字的水平,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问题。10.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11. 报考公安机关为什么加试公安专业知识?为了选拔和吸纳高素质公安专业人才,增强人民警察岗位适应性,测查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职业认同感,根据公安部关于考录人民警察工作中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开始我区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加试公安专业知识。12.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13.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等中央和地方服务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基层工作经历应从入伍报到之日算起。(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4)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14.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15“项目生”如何认定?(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制作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参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两年或以上期满的)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参加“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监制的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参加“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监制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7)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要提供三件材料:即旗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储备文件“储备人才协议”以及储备期内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8)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供。16.“项目生”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为3年,而在实际服务满2年时,有关部门即出具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应如何处理?若“项目生”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为3年,就必须在满3年后界定为服务期满,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可享受定向招考的优惠政策,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职位。17.“项目生”有1年服务期的,应如何处理?今年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生”才有资格报考这些职位,若“项目生” 1年服务期满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职位。18.“项目生”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项目生”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时间不计入服务期;“项目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19.“项目生”享受优惠政策的期限,应为多长?“项目生”享受优惠政策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超出3年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21.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在2014年3月12日前取得;201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1. 报名时间为何时?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从2014年3月12日8:00时开始,至2014年3月19日18:00时结束。2. 报名方式是什么?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3. 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第一,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招考简章》、《职位表》均公布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专题考试----党政群公务员页面中。第二,“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考人员注册”。注册前,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致广大报考人员的一封信”,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第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四,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的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第五,笔试前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关于报考职位1. 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或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也可以修改所填报的信息。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 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四、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1. 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2.《报名登记表》何时提供?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交《报名登记表》。五、关于资格初审复审1. 资格初审、复审工作由谁负责?盟市以下职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区直机关的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区直招考机关负责。2. 资格初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招录机关原则上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若报名人数较多可能延长审查时间。3.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报考者对《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请直接向区直招录机关,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部分旗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盟市招考部门)资格审查组咨询,各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招考简章》所在网页查询。六、关于体能测评1、哪些职位进行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单位、国家安全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2、体能测评有哪些项目?体能测评有三项(详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即纵跃摸高、长跑、4ⅹ10米往返跑。摸高男265㎝、女230㎝;长跑男1000米4′25″、女800米4′20″;4ⅹ10米往返跑男13′1″、女14′1″。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七、关于调剂和递补本次考录取消调剂和递补,无论哪一个环节均不作调剂、也不进行递补。八、关于体检和考察1.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盟市以下职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区直机关职位的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2.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警察职位和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3. 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4.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在盟市以上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要在市(地)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十、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一、关于考试辅导教材1.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本次考试也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2. 是否举办公务员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QQ群、微博、微信群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报考政策规定咨询电话: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471—12370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第二部分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职位表》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由于需要填写的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1、查询招考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招考简章》、《职位表》,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职位。2、进入“报名情况浏览”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在公务员考试专栏里每天下午5:00后公布一次前面的报考情况,供选择职位时参考。3、进入“填写详细信息”报考人员请使用或版本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点击 “首次报考”进入,已填报信息的考生点击进入“查询修改”修改报考信息和查看报名情况(包括审核情况和交费情况)。(1)首次报考的考生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2)报考信息保存后,进入照片上传页面,按照“照片上传说明”中的要求上传照片。注: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二寸(35mm×45mm)、20Kb 以下](3)报名人员完成所有的报名工作后,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逐一核对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4、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从填报及修改信息起2日内,通过“查询修改”按钮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点击“网上缴费”支付考务费用。注:费用支付成功,并确认已从所支付的银行卡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但报名系统中显示尚未交费,请不要再次点击“网上缴费”,请联系报名技术支持部门咨询,并提供相应的银行订单号。5、报名资料更改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更改个人资料——仅限报考人员处于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时(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点);注:姓名、身份证号不可更改。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查”时可浏览报名情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时改报其他职位;更改考试地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查结束。6、查询报名序号报考人员如忘记报名序号,在用户登陆界面点击“查询修改”,点击登陆按钮下方“找回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7、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点击登陆,点击“准考证打印”即可下载。此功能在考试前1周内开放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审查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审查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四、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5) 为了保证您的报名信息安全,每台机器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请在登录完成相关操作后,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如未按要求退出,当前账户20分钟内将无法在本机登录系统。2、要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打开的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或关机重启机器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3、请尽量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假的“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请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如下网站:,进入2014年度考录公务员专题报名网站。 报名技术、考务、缴费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报考报名技术和缴费故障有问题的拨打此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谢谢采纳为满意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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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平市考试人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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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吉办发〔2021〕18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 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精神,按照双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教育系统50名、卫生系统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7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54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双辽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2023年双辽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二、报名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3日(不含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3日(含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均以2023年3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双辽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2023年双辽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三)其他资格条件1.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报考人员的户籍以2023年3月3日前户籍信息为准。(四)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范围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条件:一是自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二是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等不在此范畴),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三是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四是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与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4.现役军人;5.“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六)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一)网上报名1.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至2023年3月23日14:30时。2.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2023年双辽市教育、卫生系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四)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五)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在2023年4月12日8:30时至4月14日16:00时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注意事项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一)笔试1.时间:详见准考证。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报考教育系统的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系统的考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3.考生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4.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 5 分,荣立三等功的加 7 分,二等功的加 9 分,一等功的加 11 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29日至31日携带退伍证、毕业证、立功受奖等相关证件到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四楼)申请审核(郑家屯大街2843号),联系电话,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二)资格条件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证明(加盖公章)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三)面试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或同时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体检与考察(一)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二)体检工作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考察。由考生户籍地派出所及所在院系或社区出具现实表现材料。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四)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五)如以上递补有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及以何种方式递补。六、公示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七、聘用(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四)本次招聘各事业单位服务期限均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五)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八、纪律要求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1.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2.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辽市教育局:双辽市卫生健康局: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3年3月3日附件1:《2023年双辽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2023年双辽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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