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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三支一扶人事考试网三支一扶报考条件2022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填报一个服务县(市、区)的一个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招募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低于1∶2比例的,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拟定调剂计划,报省“三支一扶”办同意后组织实施。报名不收取费用。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招募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所报岗位要求专业为大类,则该大类中原专业已取消的视为符合条件。
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考试;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考前3天将个人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无故缺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完全负责。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募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7月5日9:00至7月9日17: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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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临新区人事考试网【 #教师招聘# 导语】2022江西抚州市东乡区选调教师99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7: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调整城乡教师编制结构,经研究决定,拟从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74名教师进城区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任教,从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从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一)面向农村小学选调教师进城区小学任教。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74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2.选调名额。小学语文35名、小学数学39名。 (二)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不含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 2.选调名额。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7名。 (三)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教师进城区幼儿园任教 面向我区乡镇中心幼儿园(不含东临新区)三定向幼师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 二、加分政策 1.对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报考城区中小学且工作满15周年的在编教师,在计算总成绩时,每超出一周年加1分,10分封顶。 2.荣誉加分: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按区级、市级、省级、(以发文行政单位级别为准)分别加1分、3分、4分、6分,一人多次多项,只取级别的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以证书、文件原件为准)。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 (1)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包含在内);参与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的城区小学教师不限服务期。 (2)从外地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周年调回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且在我区服务满3周年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如果该教师在外地工作未满5周年,则要求在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 2.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参加面向农村小学选调进城区小学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为农村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为我区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进城区幼儿园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被查处的;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③其他违反人事调动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选调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22年7月5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东乡发布、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学校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7:30前到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师请同时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好学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视为不能享受加分。 (三)资格审查 2022年7月15日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和内容: ①考试范围和内容:幼儿园岗位考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其他学科岗位考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各科总分均为100分。 ②书面考试定于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在东乡实验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7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体局二楼值班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 笔试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的和,即为考试最终得分。如笔试成绩为80分,在农村工作满20周年,加分为5分,最终得分为85分。 (六)选岗预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聘人员并予公示。预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出现与最后一位预聘人员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闱预聘。 (七)报批 区教体局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并公布预录名单,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后,如有因被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考试舞弊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务必在新录用学校服务至少三年。 (八)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疫情防控 1.报考教师需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报考教师务必在考前或入东乡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东乡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报考教师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14天内从省内外入东乡,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返东乡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报考教师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く℃,“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7.报考教师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报考教师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报考教师凡有虚假或不实、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其它事项 1.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算,并取消五年内参加选调考试、评优评先资格。 2.严把资格关。各学校要在本校中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报名把关工作,严格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选调预聘教师在上岗前,务必认真做好原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本《公告》由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区教体局监审股) 0794-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 选调报名资格证明材料 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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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人事考试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名额 1.选调范围。面向除城区一小、二小、实验小学、北港小学、荆公小学、龙山小学、七小和三中小学部、东乡四中小学部、东乡五中小学部、东乡八小及幼儿园(含三定向幼师毕业定向在农村学校的幼师毕业生)以外的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 2.选调名额。45周岁(1975年2月1日前出生)以内55人(语文30名、数学25名),45周岁(1975年2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上25人(语文15名、数学10名)。 三、加分政策 对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工作满15周年的在编教师,在计算总成绩时,每超出一周年加分,15分封顶。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 (1)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包含在内); (2)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服务满3周年且在外地农村公办小学工作满5年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2.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为小学正式在编教师。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资料等被查处的;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超生未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 五、选调工作安排 (1)信息发布 2021年2月5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东乡发布、东乡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2)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学校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1年2月18日(正月初七)—2月19日(正月初八)下午17:30前到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师请同时提供工资AB卡原件和复印件(盖好学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资AB卡原件和复印件视为不能享受加分。 (3)资格审查 2021年2月20日(正月初九)下午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4)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和内容: ①考试范围和内容为小学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②书面考试定于2021年2月24日(正月十三)上午9:00—11:00在东乡实验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2月23日(正月十二)下午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体局二楼值班大厅领取准考证。 (5)成绩计算 笔试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的和,即为考试最终得分。如笔试成绩为80分,在农村工作满20周年,加分为分,最终得分为分。 (6)选岗预聘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预聘人员并予公示。预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出现与最后一位预聘人员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闱预聘。 (7)报批 区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区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后,如有因被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8)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六、其它事项 1、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算,并取消五年内参加选调考试、评优评先资格。 2、严把资格关。各学校要在本校中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报名把关工作,严格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选调预聘教师在上岗前,务必认真做好原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本《公告》由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 附件:选调报名资格证明材料 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证明 东乡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_________同志是我校________小学部正式在编教师,________年________月参加工作,具有________学历,________教师资格证,现任教________学科。该同志无违纪、违法行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经学校初审具备2021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资格。如提供虚假证明,校长本人及相关证明人员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组织处理。 证明人签字:________ 校长(签字):________ 学校(盖章): 2021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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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人事考试网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名额 1.选调范围。面向除城区一小、二小、实验小学、北港小学、荆公小学、龙山小学、七小和三中小学部、东乡四中小学部、东乡五中小学部、东乡八小及幼儿园(含三定向幼师毕业定向在农村学校的幼师毕业生)以外的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 2.选调名额。45周岁(1975年2月1日前出生)以内55人(语文30名、数学25名),45周岁(1975年2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上25人(语文15名、数学10名)。 三、加分政策 对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工作满15周年的在编教师,在计算总成绩时,每超出一周年加分,15分封顶。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 (1)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包含在内); (2)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服务满3周年且在外地农村公办小学工作满5年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2.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为小学正式在编教师。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资料等被查处的;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超生未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 五、选调工作安排 (1)信息发布 2021年2月5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东乡发布、东乡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2)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学校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1年2月18日(正月初七)—2月19日(正月初八)下午17:30前到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师请同时提供工资AB卡原件和复印件(盖好学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资AB卡原件和复印件视为不能享受加分。 (3)资格审查 2021年2月20日(正月初九)下午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4)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和内容: ①考试范围和内容为小学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②书面考试定于2021年2月24日(正月十三)上午9:00—11:00在东乡实验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2月23日(正月十二)下午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体局二楼值班大厅领取准考证。 (5)成绩计算 笔试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的和,即为考试最终得分。如笔试成绩为80分,在农村工作满20周年,加分为分,最终得分为分。 (6)选岗预聘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预聘人员并予公示。预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出现与最后一位预聘人员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闱预聘。 (7)报批 区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区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后,如有因被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8)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六、其它事项 1、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算,并取消五年内参加选调考试、评优评先资格。 2、严把资格关。各学校要在本校中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报名把关工作,严格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选调预聘教师在上岗前,务必认真做好原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本《公告》由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 附件:选调报名资格证明材料 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证明 东乡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_________同志是我校________小学部正式在编教师,________年________月参加工作,具有________学历,________教师资格证,现任教________学科。该同志无违纪、违法行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经学校初审具备2021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资格。如提供虚假证明,校长本人及相关证明人员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组织处理。 证明人签字:________ 校长(签字):________ 学校(盖章): 2021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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