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建三明市清流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5名考试公告
网发布考试信息,包括福建事业编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城管执法辅助工作力度,决定面向5名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5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名考试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内(在1982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身心健康;
5.复员退伍军名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参照考核程序协审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失信名考试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因处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减少名考试员接触,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公告时间:2022年7月18日。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县城建中心二楼办公室(碧林北路33号)。
4.联系名考试:王先生,0598-5322616,18065878580。
(二)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方式:持本名考试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报名表2份(附件2);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名考试员将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和身份证、毕业证扫描电子版发送到qlcgdd@126.com,主题写“清流县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公开招聘--XXX(报名者姓名)”。报名名考试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名考试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名考试员实际情况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名考试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拟面试名考试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6个程序。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前一天,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放弃或未按时到达体能测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名考试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二)面试
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面试名考试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名考试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
(三)体检
面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城建中心提供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综治等部门盖章的《清流县城建中心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协审表》(附件4)。根据面试成绩及协审表,按照招聘名考试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同岗位名考试员同分时,根据学历高低、专业相近度、专业技能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名考试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由县城建中心统一组织到清流县总医院,费用由体检名考试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名考试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名考试员自理。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名考试员,由县城建中心统一组织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等方面情况。遇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从该招聘岗位名考试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五)公示
县城建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名考试员。拟聘用名考试员名单将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名考试员, 经研究确定为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
(六)聘用
1.此次招聘的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被录取后,按有关规定签订2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2.本次受聘名考试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结束一个月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至体检考核。聘用名考试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名考试员待遇按照《清流县机关临时聘用名考试员、退休返聘名考试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名考试社〔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核拨。用名考试单位为个名考试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与个名考试按比例缴纳。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纸质原件,须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名考试员管理,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
六、说明事项
报名名考试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名考试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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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岗位及要求
2.清流县城建中心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报名表
3.疫情防控承诺书
4.协审意见表
5.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清流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6日
原公告标题:清流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的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fjql.gov.cn/zwgk/rsxx/zkzp/202207/t20220717_1807192.htm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发布·(2022-07-19 1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