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四川阿坝事业单位不得报考的人员(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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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阿坝事业单位不得报考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签订了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的人员。

2.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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