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1.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公民对其合法财产享有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所有权。我国现行《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2.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的报酬的权利,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指受雇权和从事生产活动的权利。
3.劳动者的休息权
它是指劳动者为了保护身体健康、消除疲劳而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
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5.物质帮助权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物质帮助权,是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具体包括:(1)老年人的物质帮助权;(2)患疾病公民的物质帮助权;(3)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等等。
6.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7.文化权利和自由
《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题目】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的是( )。
A.言论自由 B.科学研究的自由
C.出版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答案】B。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言论自由及出版自由属于政治权利,A、C项错误。而宗教信仰自由也不属于文化教育权利,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
六、特定主体的权利
特定主体是指,由于传统、习俗的影响或这些主体在行为能力上的弱点,其权利容易受到社会忽视或侵犯的公民;或者因社会地位特殊和职业的特殊而国家应特别保护其权利的公民。
《宪法》列举了某些特殊身份的公民,使他们可以获得特殊保护,如妇女、儿童、老人、华侨等。这里的特定主体也包括某些特定的社会关系在内,如婚姻、家庭等。这些主体所享受的权利,从实质上看,仍属于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范畴。
(1)妇女的权利: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2)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3)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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