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真题】某市法院作为主办机关和该市公安局联合发文,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23-02-19 08:52:24 阅读()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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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9日山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真题(上午场)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真题】某市法院作为主办机关和该市公安局联合发文,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使用该市法院的发文字号

B.应同时使用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C.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同时并用两个机关的名称

D.发文机关标志能单独使用该市法院的机关名称

【答案】B。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

A项、B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所以,A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目要求,排除;B项说法错误,符合题目要求,当选。

C项、D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C项和D项均正确,不符合题目要求,排除。

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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