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三支一扶笔试真题(上午场)
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真题】16岁的中学生高某在校门附近的小巷内抢劫一路过女生的钱包,抢到后,突然发现该女生是自己的小学同学,于是立刻将钱包还给女生,称刚才的行为只是开玩笑。高某的行为构成: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高某在校门附近的小巷内抢劫一路过女生的钱包,且已经抢到。虽然后面归还了,但高某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抢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高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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