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日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真题(下午场)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真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情形是( )。
A.在牙刷产品上注册“青蛙”
B.在饮用水产品上注册“矿泉水”
C.在桃产品上注册“水蜜桃”
D.在剪刀上注册“锋利”
【答案】A
【解析】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BCD项符合上述规定,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排除。A项不在上述范围内,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当选。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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