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山西省大同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真题】下列行为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
A.立遗嘱
B.赠与
C.免除债务
D.放弃继承
【答案】B
【解析】
“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可以是向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无权代理、发布悬赏广告等行为,皆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所以,A项“立遗嘱”、C项“免除债务”和D项“放弃继承”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排除。
B项中的“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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