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711)

2023-02-10 08:03:43 阅读()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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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  )。

A.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D.已满17周岁的未成年人

【答案】C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本题答案为C。

2.(单选题)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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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少数服从多数

B.集体行使职权

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平等原则

【答案】C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根据《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核心内容和实质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本题答案为C。

3.(单选题)下列哪项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也不需向其支付报酬(  )。

A.明星在赈灾义演晚会上表演歌曲

B.将他人创作的小说上传至网络

C.将他人创作的剧本改编成电视剧

D.在学术论文中适当引用他人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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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标明出处

【答案】D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D项中,在学术论文中适当引用他人论述并标明出处的行为是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ABC项中,明星在赈灾义演晚会上表演歌曲、将他人创作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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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上传至网络、将他人创作的剧本改编成电视剧需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题答案(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也不需向其支付报酬)为D。

4.(多选题)苏某与陈某婚后育有一子二女,分别为陈大、陈二、陈三。后陈某去世,苏某又与宋某结婚,宋某当时有一子小宋(10岁)随其共同生活。陈大先于苏某去世,留有一子。后苏某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各继承人也无法就遗产继承达成协议。经查,小宋与苏某共同生活,长期以来对苏某照顾有加,尽了主要抚养义务,而陈大、陈二有抚养能力却未尽抚养义务。在苏某生病期间,陈三偶有探望,也曾将其接回家中短期照料。关于苏某的遗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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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陈二未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B.小宋享有继承权,且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依法可以多分

C.陈三未与苏某共同生活且未尽主要抚养义务,依法无权分得财产

D.陈大的儿子为代位继承人,其继承权来源于陈大,基于陈大的行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答案】ABD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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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A项正确,陈二是苏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抚养能力却未尽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B项正确,小宋和苏某是继子女关系,是苏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宋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可以多分。

C项错误,陈三是苏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分得财产。

D项正确,陈大先于苏某死亡,陈大的儿子则为代位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属于陈大应当继承的份额,由于陈大有抚养能力却未尽抚养义务,所以陈大的儿子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本题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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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为ABD。

5.(单选题)李大与贺某育有一子李小。2021年,贺某去世,李小通过继承遗产和李大的赠与,取得其父母的房屋所有权。李小与李大书面约定李大未离世前,有无偿居住该房屋的权利,双方随即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后李小离婚,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李大从现居住的房屋搬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李大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可以不搬离

B.李小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李大应搬离

C.李大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李小可要求其搬离,但应当对李大适当补偿

D.李大可继续居住该房屋,但因李小对该房屋享有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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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应当对李小予以适当补偿

【答案】A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题干中,李大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李小无权要求李大搬离,无需对李小予以补偿。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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