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9日山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真题(下午场)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真题】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权利。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案时,被告人张某有权对除( )以外的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A.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的人民陪审员赵某
B.为本案被害人做伤情鉴定的鉴定人钱某
C.与张某素有矛盾、作为控方证人的孙某
D.本案的书记员李某
【答案】C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本题中赵某为人民陪审员,钱某为鉴定人,李某为书记员,都适用回避制度,孙某为证人,不适用回避。
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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