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9日山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真题(下午场)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真题】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错误的有:
A.甲,犯罪时不满18岁,不能判处死刑,但由于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B.乙,女,审判时怀孕,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C.丙,81岁,不论犯罪手段多么残忍或危害后果多么严重,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D.为了贯彻“慎杀”原则,死刑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核准
【答案】ACD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
A、B、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A项中的甲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A项错误,当选;B项中的乙不能对其判断死刑,B项正确,排除;C项中的丙可以对其判处死刑,C项错误,当选。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D项错误,当选。
本题答案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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