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真题】谭某持刀抢劫出租车,出租车司机严某奋勇抵抗,搏斗中将谭某制服。为防止谭某再犯,严某夺过谭某所持刀具将谭某刺成重伤。严某的行为是( )。

2023-02-05 22:00:39 阅读()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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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2日山西省大同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真题】谭某持刀抢劫出租车,出租车司机严某奋勇抵抗,搏斗中将谭某制服。为防止谭某再犯,严某夺过谭某所持刀具将谭某刺成重伤。严某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

B.故意伤害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答案】B

【解析】

A项:“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谭某已经被制服,严某夺过谭某所持刀具将谭某刺成重伤,此时严某的行为并不属于正当防卫,排除A项。

B项:“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防止谭某再犯”说明严某夺过谭某所持刀具将谭某刺成重伤的行为是故意的。B项正确,当选。

C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严某夺过谭某所持刀具将谭某刺成重伤的时候,谭某已经被制服,而不是正在行凶。所以,严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排除C项。

D项: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严某夺过谭某所持刀具将谭某刺成重伤的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剥夺谭某的生命,而是为了“防止谭某再犯”。所以,严某的行为不属于故意杀人,排除D项。

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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