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日山西省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真题(上午场)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真题】下列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八岁小学生接受长辈赠予的手表
B.甲乙签订买卖四只黑熊熊掌的合同
C.丙丁之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5年
D.十岁小学生独自到商场购买一台价值6000元的电脑
【答案】A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四)形式合乎法律要求。
A项、D项: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A项,接受长辈赠与的手表,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故正确,当选;D项,小学生购买电脑的行为效力是待定的。故错误,排除。
B项: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故错误,排除。
C项:违反了《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丙丁约定租期为25年,该合同无效”。故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A选项。
扫一扫,手机继续看
部分数据为事业单位考试网(www.sydw.cn)收集整理,转载或复制请注明出处!-事业单位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