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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7 09:49:54 阅读()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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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涉及考试内容及知识点多而且广泛,今天昭通中公教育老师为大家详细解读2019云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解读。昭通中公教育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的相关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通过三支一扶考试。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我们事业单位考试的必考点,那么此处的难度主要是在于让大家去区分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的区别,因此,我们这次主要的内容就是学会区分在什么情况下成立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其实就是行为人为了实施其所想实施的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因为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下来,行为人无法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实现犯罪目的,它的停止形态停在了准备阶段。(准备阶段+意志以外)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但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犯罪的形态。这里所指的实施犯罪的过程,既包括行为人在实施阶段停止下来,也包括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在犯罪行为向后延伸的行为后阶段停止下来的情况。(实施阶段/行为后阶段+意志以外,欲达目的而不能)

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在整个的犯罪过程中某一个阶段停止了犯罪,但是是因为自己主观的原因而停下来,我们把在犯罪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行为后阶段行为人主动停下来的情况称之为犯罪中止。(犯罪过程中+意志以内,能达目的而不欲)

【小试牛刀】甲欲害其妻,某日将毒药投入到其妻要服用的中药当中,让其服下,服药后其妻痛苦万分,其状惨不忍睹,甲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急救保住了性命,但由于中毒太深,留下后遗症。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既是犯罪中止也是犯罪未遂

【解析】在本案中,甲本来想杀其妻并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如果说其妻最后死亡,那么此时甲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构成犯罪既遂。但此时甲实施杀人行为后,看到其妻痛苦万分,主动将其送到了医院,保住了性命,也就是说他自动有效的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在这个过程中其妻并没有死亡,而此时由于甲意志以内的原因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就构成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注意在本题中,其妻没有死亡这样的结果并非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达成这样的目的,因此就不构成犯罪未遂,不选C.甲妻并没有死,因此也就谈不上既遂,不选A。没有D这样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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