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公共管理学》第九章 公共危机管理 (名词、简答)
一、概念题
1. 公共危机与公共危机管理
答:(1)公共危机是一种突然发生的紧急事件或者非常态的社会情境,是指因不可抗力或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给社会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以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紧急事件或者紧急状态。其通常含有三个要素:①未曾意料而仓促爆发所造成的一种意外或非常态的社会情境;②是具有严重的危害与社会影响;③在情况急剧转变之前,可供反应的时间有限。
(2)公共危机管理是指公共管理主体为避免或减少公共危机所造成的损害而实施的危机预防、事件识别、紧急反应、应急决策、应急处理、评估、恢复等行为活动的总称,目的是为了提高危机发生的预见能力、危机发生后的救治能力以及事后的恢复能力。
(3)公共危机是一种突然发生的紧急事件,而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危机发生之后产生的使社会恢复正常秩序的一整套管理体系。公共危机管理通常是伴随公共危机产生的,其研究对象是公共危机。
2. 公共危机管理与应急管理 [ 暨南大学2015年研 ]
答:(1)公共危机管理又称政府危机管理,是指政府针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解决政府对外交往和对内管理中处于危险和困难境地的问题。即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产生、发展过程中,为减少、消除危机的危害,根据危机管理计划和程序而对危机直接采取的对策及管理活动。公共危机管理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它包括四个关键的环节和阶段:①危机的疏缓;②危机的准备;③危机的应对;④危机后的恢复和重建。
(2)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应用科学、技术、规划与管理等手段,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事故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重香的,但他们中的每一部分都有自己单独的目标,并且成为下个阶段内容的一部分。
(3)公共危机管理是一种全面的应急管理,包括了事前的预防、事中的处置、事后的恢复与总结评估。
二、简答题
1. 简述公共危机的特征。
答:公共危机是一种非常态的社会情境,是各种不利情况,严重威胁,不确定因素的高度积聚。公共危机一般具有四个特征:
(1)突发性和紧急性
公共危机虽然存在着发生征兆和预警的可能――它是由一系列细小事件逐渐发展而来的――但由于真实发生的时间、地点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而且正因为出乎通常社会秩序或人们的心理惯性,所以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危险性。突发事件的演变达到了一个临界值,要求公共管理者必须在信息、资源和时间有限的条件下寻求“满意的”危机处置方案,快速做出决策和采取有效行为。公共管理必须迅速地从正常情况转换到紧急情况(从常态到非常态)。
(2)高度不确定性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形态、性质和发展过程无法用常规性规则进行判断,其后的衍生和可能涉及的影响也没有经验性的知识可供指导,一切似乎都瞬息万变,并且很可能产生各种“涟漪反应”典型的例子就是环境污染事件,如1986年发生的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就是如此。
(3)影响的社会性
公共危机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引起社会恐慌,破坏社会正常秩序与运转机制,其影响和涉及的主体具有社会性豆丁
(4)决策的非程序化
公共危机管理从本质上说是非程序化决策。在危机状态下,要在信息、资源、时间有限的条件下寻找“满意的”处理方案。迅速地从正常情况转换到紧急情况(从常态到非常态)的能力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内容。
2. 简述公共危机管理系统的构成。
答:根据公共管理主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大小、参与危机管理过程的直接与否等因素,公共危机管理系统分为五大系统:
(1)决策系统。决策系统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实质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战略决策效能和危机应变能力。决策系统承担的职责是:保证国家安全,制定危机防范、危机状态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选择危机的对抗行动、对抗方案。这个系统扮演着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决策者和指挥者角色。
公共危机管理基础知识(2)综合协调系统。综合协调系统由职责不同的各个部门所组成的结构体系,以适应应急联动的需要。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处于重要地位,有利于保证各执行部门之间高效的协同运作,避免因相互扯皮、推诿而延误战机,影响危机救助。
(3)执行系统。公共危机管理的执行系统主要是指“主管国家安全事,直接负责危机防范危机检测和危机控制的主要职能部门或机构”“它们依据决策指挥中心的方针、政策,具体主管、执行某一方面的危机管理事务”。各执行部门承担着大量日常的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的责任,成为公共危机管理系统中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公共危机管理的直接行动力量。
(4)辅助系统。公共危机管理辅助系统主要是指那些“自身拥有特殊的专业技能、业务范围,拥有特定的资源、设备和能力,主管着特殊的事务,担负着紧急事务应对中的某些特殊任务”的部门,它们相当于危机管理的后勤系统,不直接具有危机管理的职能,而是提供危机管理过程所需的各种服务。
(5)信息、参谋咨询组织系统。公共危机管理的时机把握和快速应对,需要应急指挥决策中心具备及时、有效的灾害信息,这不仅有赖于危机管理职能组织系统和辅助部门的信息来源,而且还必须依赖于公共部门甚至是民间的信息、参谋咨询系统的工作和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危机决策过程中不同角色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别是发挥公共危机管理专家的积极作用,形成不同危机中的专家与决策者之间一定程度上的分工和相互协作关系。
3. 简答公共危机管理决策的特点。[ 贵州财大2014年研 ]
答: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着事态的严峻性、时间的紧迫性、信息的不充分性和可用资源的有限性,这决定了公共危机管理决策在本质上是非程序化决策。与正常状态下的决策相比,公共危机管理决策具有以下特点:
(1)公共危机管理决策是要在有限的信息、资源和时间条件下寻求满意的处理方案。因此一旦危机被察觉和认定,它就必然被列入公共政策议程,而且会排在最优先的位置,其他一切政策问题都必须为之让路,因为事态的严重性不允许决策者拖延不决。
(2)在常态决策过程中,决策目标的设定、决策方案的拟定、决策方案的评估与抉择等,不只是直接决策者单独的行为,而是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不同的利益群体、传媒和公众的广泛参与,需要较长时间的反复讨论、磋商、论证。但在危机状态下,利益群体和公众的参与将非常有限,媒体也主要是协助政府进行社会动员,同时,在危机决策中,为决策者提供咨询的专家数量不多,但他们的作用更为突出。
(3)在危机状态下,政策的合法化主要是通过已有法律事先授权,即通过事先制定的法律明确规定在危机状态下决策机关及其首脑的决策权限。一旦发生危机,只要所作的决策不违背有关基本法律、不超出这些权限范围,就自动具有合法性,而不需要像常态决策那样,再经过复杂的审议程序。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事先没有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就必须在危机发生后进行紧急授权。
(4)在机构设置上,主要存在两种情况:①不设置独立的协调机构,而是在相关机构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 协调工作。例如,美国的白宫办公厅实际上也承担着协调中枢决断系统、参谋咨询系统的工作。②为协调危机处置与应对工作而设立的专门性综合协调机构,它们在实践中也承担着部分危机决策的协调职能成为危机决策机制的一部分。例如,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俄罗斯联邦紧急情况部等都在国家危机管理决策中发挥着一定的协调作用。
4. 简述公共危机管理的资源配置与管理机制。
答: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共危机管理资源配置与管理机制,包括一系列不同层次上的制度基础建设,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广义上看,公共危机管理不是某一个或几个公共部门的事情,而是整个公共管理的一种基本职能,从公共管理的每一个层级和领域内全面地把公共危机管理与日常事务管理融为一体,把公共危机管理看成是日常管理的一部分。这就需要通过广义的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一种及时、高效目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因而能不断自我革新和自我进步的资源动员与配置机制。从狭义上看,就是要对现有的有关公共危机管理机构和组织进行优化重组,并适应新的危机管理形势组织新的机构、组建新的队伍,优化公共危机管理的人力资源结构。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包括适应现代公共危机管理的财政预算与分配制度、支出支付制度、监督与审计制度等,形成规范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的公共危机管理的资源动员与分配、使用、监督、审计与和评估机制。
公共危机管理的资源配置与管理机制主要包括:
(1)公共危机管理资源的整合机制
①就当代各国的危机管理实践看,危机的类型逐渐从单一型向复合型发展,而复合型危机的处置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的紧密协作;同时,公众对公共管理绩效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都要求公共危机管理的权力设置从分散向集中转变。
②信息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当代公共危机管理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公共危机管理的信息系统,形成全国统一的公共危机管理信息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这对于及时、快速、高效地应对各种公共危机具有重要意义。
③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是分灾种分部门进行的,其权力的运作流程相对分散。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和基层县市,逐级建立常设性综合公共危机管理机构,是实现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由非常态转向常态、由单项分类管理向系统综合管理转变的重要条件。
(2)公共财政预算与支付制度
在应对公共危机中,公共财政支出的根本作用在于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有效的公共危机管理是建立在充分的资源保障基础之上的。因此,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要合理地调整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专款专用,确保复杂危机事件得到有效应对。具体措施如下:
①要在健全公共危机管理机构体系和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合与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把公共危机管理所需要的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之中。
②要建立公共危机风险防范基金,基金来源可以多元化,主要是公共财政,其次是社会各界及国际社会的捐助。
(3)公共危机管理的监督与审计
就当代公共危机管理的国际经验看,解决各种资源浪费、挪用、滥用、盗用乃至贪污问题的主要途径包括:内部控制、第三方评估、社会和舆论监督。这三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把这三方面的力量结合起来并使之制度化、法治化,才能形成比较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监督体系。
①内部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在公共危机管理实践中把相应的公共预算分配和划拨体系、人事管理、组织运行与设施维护计划、危机管理项目评估、成本与管理的审计、对各种物资供应商的支付、现金管理体制等制度性的安排整合起来,使其统一运行。内部控制属于自上而下的控制,只有与外部监督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②结果(绩效)评估是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方法。在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引入评估机制,特别是第三方评估,可以减少下级部门虚报、谎报危机或灾害而骗取救灾款的行为。
③媒体监督是公众监督的一个有效手段。在公共危机处理过程中,对媒体实行管制与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之间的确存在着矛盾,需要一系列细致的制度安排予以解决。但不能因为危机管理的特殊性而只讲媒体管制、只讲媒体的宣传作用而排斥其舆论监督作用。
5. 简述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原则。
答: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原则分为两个层次:①从宏观方面对公共危机管理进行全面指导的“基本原则”,它们贯穿于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始终和诸方面;②从微观方面对公共危机管理的某一领域进行单项指导的“具体原则”,它们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应急法制的某一方面
(1)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基本原则
①法治原则。法治原则,不仅是其他形态法制通用的原则,而且是危机管理法律体系的原则。现代公共危机管理都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管理,它的一切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方法都要服从法律的规范。
②应急性原则。应急性是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前提,是紧急权力存在的前提。应对公共危机之所以动用紧急权力,是因为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紧迫性、危害性、破坏性、不确定性和扩散性,不采取紧急措施就无法控制危机的扩散和升级。与公共危机管理有关的一切法律制度,都必须与应急性原则相适应。
③基本权利保障原则。紧急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增强政府带领民众战胜危机的能力,也可以使政府这个“利维坦”变得更加可怕,从而侵犯或剥夺公民的紧急权利。这样就会使公共危机管理失去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宪政基础,使政府的紧急权力去合法性。因此,保障人权和基本权利是既是民主宪政精神的核心理念之一,也是任何紧急权力不可逾越的界限。
(2)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的具体原则
①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危机管理的目的就是要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使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免受公共危机的损害,这是危机管理、运用紧急权力、对人们的部分权利进行限制的正当基础。
②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是指对人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使目的与手段之间符合一定的比例,使限制和保护之间达到某种均衡。也就是说,即使国家机关行使的紧急权力是合法的,也应当保证紧急权的行使有一个合理的限度,与紧急危险和危害的性质、程度与时间相适应,尤其是限制公民权利的紧急措施,其性质、方式、强度和持续时间等必须以有效控制危机为必要,不能给公民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应尽可能将损失和侵害降到最低限度。
③主动性和防范性原则。主动性和防范性是既是现代公共危机管理的原则,也是现代公共危机管理与传统危机应对的一个重要区别。在公共危机管理的机制里,危机预防、危机预警、危机预案,使危机爆发后有关主体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各种方法去处理。因此,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必须在制度上确保公共危机管理把重心放在主动性和防范性上。
④积极责任原则。公共危机管理法制更强调政府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危机的积极责任。
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应建立健全比常态法制更为积极、更为严厉的政府行政责任,督促紧急权力的积极规范行使。
⑤权益救济原则。危机管理法制的权益救济原则包括:a当公共危机对群众的权利和利益造成侵害时,如果是企业的生产事故造成的危机,企业必须承担对受害者的权利和利益进行赔偿的责任。b当政府对危机爆发负有某种责任时,政府应当承担对受害者的权利和利益进行赔偿的责任。c当公共危机的引发是由于自然灾害,没有特定的责任者时,政府应尽其所能,发动所有的力量应对危机,使危机的损害降到最低。d,在危机应对的紧急情况下,人们为了控制危机蔓延,防止危机升级,往往会牺牲一些较小的利益,来保护较大的利益。在危机之后,应根据情况对受害人做出一定的补偿。
6. 简述公共危机管理中公民权利保障的必要性。
答:现代公共危机管理以法治为原则,以保障人权为核心。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强调公民权利保障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公共危机的出现意味着一种可以对公民权利加以必要限制的正当的国家紧急权力,而且这种权力比正常权力更具权威性、强制性。但是,这种权力比正常权力更容易被滥用,而紧急权力滥用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对公民权利的过度侵害。因此,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如何在保证有效的地应对危机的同时对紧急权力的同时对其加以必要约束,从而保障公民权利不受非法的、过度的侵害,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
(2)无论是行使紧急权力,还是限制公民权利,最终目的都是还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对人权的保障。从公共部门角度讲,无论是增强危机管理能力也好,还是行使行政紧急权力采取紧急措施也好,归根结底是都是为了更及时、有效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从公众角度讲,紧急状态下对其权利加以必要的限制并不是不保障人权,只是而是维护个人权利的方式改变了。因此,保障公民权利是公共危机管理及其立法的终极目标和价值。
(3)我国第四次宪法修正案不仅写进了“紧急状态”条款,同时也写进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这一原则在非常态下仍然适用。因此,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保障公民权利也是落实宪法的需要。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发布·(2022-09-13 07: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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