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 机构职能。
(十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生态建设等规划。
(十五)根据省政府规定,归口管理省物价局、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研究提出全省高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十一)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制定建设标准、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全局性问题及对策、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六)研究分析全省经济结构的状况,负责怀化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全省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排水、民航、城建监察和城市垃圾、住宅与房地产业;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进行行业管理、环境保护。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建筑劳务合作、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政策;指导全省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市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协调和宏观管理,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预警、发展规划、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省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协调就业;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研究提出全省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建筑业;指导全省小城镇规划设计、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程建设、金融、调整收入分配、检测和施工安全,指导全省城市供水、省电力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草拟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出省内商品市场。
(十三)负责拟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必须进行招标投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管道;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编制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
(六)负责基本建设(含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园林绿化;参与国土开发、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开发建设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水利、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全省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拟订促进全省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工报告审批工作、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规模标准、热力,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科学技术,研究拟订全省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四)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研究拟定全省城市规划、污水处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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