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农业/农村常识复习资料及试题(69)

2023-03-14 12:48:32 阅读()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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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农业/农村常识复习资料及试题(69)

【例题】2015年,老李一家从村委会承包了10亩良田,用于种植大豆等各种经济作物,又承包了20亩林地用于种植速生柳以卖木材。根据材料,请回答1-5题。

1.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老李家承包的地属于:( )。

A.农用地

B.建设用地

C.未利用地

D.经济用地

1.【答案】A。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故本题选C。

2. 结合上述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老李一家承包的10亩良田,承包期为30年

B.老李一家承包的20亩林地,承包期为50年

C.若5年后老李去世,儿子可以继承10亩良田

D.若5年后老李去世,儿子可以继承20亩林地

2.【答案】C。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A项、B项正确。该法第32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该法第54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5年后老李去世,承包的耕地、林地没有过超过承包期,根据法律规定D项的林地可以继承,但C项的耕地不可以继承。故本题选C。

3. 假设,村里见老李去世,孤儿寡母,做出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把承包的10亩良田改成10亩劣地

B.寡母带着儿子要在地里种地瓜,村干部带人把苗拔了,命令种玉米

C.老李家的地因高铁建设被征收,村里把批下来的钱款扣下来

D.村里见孤儿寡母,帮助其耕地、买种,为其做好服务

3.【答案】D。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解析:A、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D项符合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A);(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B);(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D);(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第17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C);(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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